作法自毙,也作“作法自弊”,意思是自己制定的规矩法令,反而使自己受害;后泛指自作自受。成语出自《史记·商君列传》,“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

战国时期,秦孝公任用商鞅主持变法,从而使得积贫积弱的秦国,逐渐强盛了起来。然而,商鞅制定的法令和变法的手段,却也导致他得罪了秦国各个阶层,这为他最终的悲惨结局,埋下了伏笔。
其一,商鞅得罪了秦国特权阶级。商鞅变法的目的之一,便是为了加强国君的绝对权威,这不免削弱了宗室、贵族、官吏的权力,他不仅规定贵族们要加入到农业生产当中,为国家缴纳赋税,还规定宗室中没有军功的不能列入家族名册,这自然引起了他们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