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蒋顾史
最近陷入一种极端的忙乱之中,读书的时间也给撕得零碎。在做阅读推广的事情,自己却没了读书的时间,在做公号,自己的公号却陷入最长一次停更,这实在是不可饶恕的错误,我正在解决它。
没时间读书的时候,想起去年一口气读完《斯通纳》的快乐。
《斯通纳》是我近几年来读过的最好的小说之一。给朋友推荐这本小说时,我会借《纽约时报》谈《斯通纳》时的口气:“现在,你得认真阅读《斯通纳》”。
出版后,《斯通纳》被遗弃半个世纪,知道2015年,它才突然走红,成为畅销书,这不是完全没有原因。作者约翰·威廉斯为主人公起了一个木讷、乏味的名字——STONER,是像木石一样乏味的人。一个好人,不懒惰、不邪恶、胸无大志,爱阅读、从教一生,孤独终生。
有这样的主人公,你似乎无法期待关于他的故事会多么精彩。你能看到的只是一个大学英语文学教师,留给世界的仅有一本无人翻阅的中世纪英语文学学术著作。
人生结尾时,斯通纳的顿悟如此消极:生命的尽头不是智慧,而是虚空。小说讲这样一个寻常人物的一生,本身就是在挑战读者的耐心。
如果我们一定要赞颂作者,恐怕能找到最好的评价这本书的字眼就是——坦诚,《斯通纳》的作者约翰·威廉斯坦诚地为我们描述了一种充满无力感的平庸的生活。
据说,一位成功人士读这本小说,没读完一半,就愤怒地扔开了书,抱怨道:“为什么要我读一个loser的生平,他的人生就是个噩梦。”对很多人来说,平淡和乏味的生活就是噩梦。这是一个崇尚成功和传奇的世界,让人花时间品味一个失败者的一生,是不合理的。
即使这样,半个世纪后,《斯通纳》还是毫无征兆地红了,横扫欧洲。汤姆·汉克斯跳出来为《斯通纳》背书,称这个故事让他沉迷。麦克尤恩说它发现了生活的真相。
什么是生活的真相?——人人都是“斯通纳”!
我爱读《斯通纳》,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生活中的乏味、犹豫、愤怒和无奈在他的故事中全部能找到,而我们生活中缺乏的东西,他这里全有。当然,还有一点,他和我们很多人有一样的背景,离开农村,留在城市的文明世界里。
你应该碰到过很多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或者你自己就是。他们的生命被城市改变,更加优秀,更加膨胀,或者更加扭曲。
斯通纳是个农村孩子,去大学学习农学,是为了以后能更好地种地。如果没有那个猝不及防的变故,他的生活完全可预见:父母那种麻木、刻板、平庸、安稳的生活,就是他的未来。
他的变故,来自一门该死的课——人人必修的英国文学概论,大概等同于正在中国大学绝迹的大学语文。
理工科的课程没有让斯通纳为难,但文学课却让他很难堪——他的心思开始浮动,文学课上那些单调、乏味的词语好像能带他去另一个地方。
就是在文学课上,他感觉到血液在无形地穿过纤细的血管和动脉流淌着,整个身体开始颤动。
很快,斯通纳中断了农学课程,转而选修了哲学、历史和英国文学。真正意义的大学教育在他身上展现出威力,他开始从麻木中醒来,平生第一次开始有了孤独感,他开始觉得父母亲慢慢变得陌生。
斯通纳悲哀地发现,自己开始和父母有了隔阂,他正在离开乡村,朝着另一条道路前进。
这应该是很多农村孩子进入城市,接受高等教育时共同的感受。在乡村,夜晚、土地、虫鸣都还是很熟悉,但是,乡村的安静开始变质,你不在感觉到自己是完全归属它了。
这大概是斯通纳一生中情绪最动荡的时期之一,这种因为文学而来震颤,多少有些堂吉诃德的意味,但内在的激情迅速被城市的庞大和冷漠淹没。
斯通纳逃脱了农民的命运,“他们的生活毫无欢乐可言,他们的意志崩溃了,他们的心智麻木了……他们将变成土地的一部分”。
但他还是保存了农民最淳朴的本质——像羊一样无害、毫无侵略性。他知道自己从哪里来,是怎样的人。他始终知道。
他不选择参加宏大的历史,成为世界大战的旁观者;对婚姻的压迫,不改善,不逃离;对品行恶劣的学生,他尽所有的力量阻挡他通过答辩,但并没有表现出一种鱼死网破的态度。他会愤怒,但他无害,像粮食。
审视斯通纳的人生,我们得承认,他没有赢得任何胜利,但也不得不同意,他确实没有输掉什么。
如果仔细读这本书,有时候,你可能会觉得作者处于笔力不足的状态,他无法剖析斯通纳的内心,不让他自白,也不给他反击这个世界的机会。
但时间久了,你可能就会感觉到,斯通纳是生活在一个壳子里的,而作者是躲在斯通纳的壳子里面,用斯通纳的眼光,替他描述这个世界的。作者根本不在乎叙述的是否精彩,他就是要给我们一种灰蒙蒙的状态,只是叙述,甚至懒得解释。
这样去看,斯通纳似乎压根就没想着渡过过精彩的一生,他在以自己固有的方式生活,不激昂、不悲愤,只是坚持。在出现幻觉的时候,他可能也会激动片刻,但一定比别人延续的时间更短。
一个人发现了自己平庸的本质,然后,端正接受平庸的态度,努力让自己的生活不要过于平庸,这也是一种奋斗。这种奋斗,生活在城市里,从小喝着成功鸡汤的孩子们,恐怕很难理解,也很难认同。
这样的斯通纳让人尊敬,这样的阅读也给人难得的满足。我说过,包括我在内,身边有很多人其实与斯通纳有着相同的背景,却与斯通纳有着完全不同的人生态度。
对我们身边碰到的那些人来说:离开农村,是逃离,逃离之后,农村变成了遥远的过去;来到城市,是攻克,城市是需要征服的城堡。很多身上曾经沾满尘土的人,在逃离和攻克之间变得异常膨胀、扭曲。
很多人都了解这种状态,中国城乡对立的社会,给弱势的一方压力,这种压力有可能压迫出某种迸发的力量,证明自己、征服城市。
这种力量能带动慵懒的城市不断冲刺,同时,也摧毁了很多人内心的平和和善良。注重品格的时代在向个性四溢的时代低头,那种时时检视内心的日子,让位给极力展示自我的冲动。
在容纳乡村、小镇青年较多的领域,像学校、公务机关,我们能见到最多的恰好就是这种正在丧失平和和善良的人。相对于他们展现出来的内心的扭曲和自大,我其实更愿意嘲讽和欣赏城市少年无根的优越感。
这才是我们理解《斯通纳》的地方,这个一生与古代文献为伍、典型的庸众,给我们提供了信念,斯通纳弥留之际,开始感受生命的虚无,但他心中有一处始终是清晰的,“他就是自己,他知道自己曾经是什么样的人。”
我们中间,还有很多正在膨胀和扭曲的人,真希望他们能看到《斯通纳》,我们始终做不到他这样的坚定和平庸,我们一起,现在得认真地阅读《斯通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