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个感悟,我是15年出来上班的,到闲现在我已经换了有四五份工作了,在我看来这是很正常的事。因为我想通过不同的尝试来找到一个自己喜欢且不会轻易厌倦的工作。
第一份工作是在美容院里上班,我待了两年,对我来说时间算久的。一开始做的是收银,大半年之后才转的美容师。
当时我觉得学个技术是好事,对将来的发展也有帮助。然而我还是辞职了,可能是对这份工作开始腻了。零零后嘛,一般责任感都不是特别的强烈。反正我是这样的,责任感不是特别强,做事喜欢随心所欲,三分钟热度。
作者在书里有一句话“我们越是关注于热爱自己所做的事情,最后越不喜欢去做。”这句话说的应该是大部分人的真是写照了。
我的三份工作,我的内心都是带着抵触去上班的,因为这是我父母帮我找的,我的内心就非常不舒服。第三份工作算是被老板间接性辞退的,我的内心是非常开心的,终于不用在这家店上班了。但我是喜欢这份职业的,只不过我不喜欢这家店。
我做销售有两三年了,真的很磨练人。我非常的清楚自己为什么被辞退,只能说这一切结果是我自己作来的。做事我很认真,但我的态度非常不好,老板、店长、经理看我都不爽,因为我很嚣张,我觉得在这里上不上班无所谓。
这份职业我是喜欢的,所以在做事上面我很认真。就是对人的态度很不好。
然后我又找了一样的职业,店里的人都很好。我也就变成了一个谦虚认真的孩子。
人都是相互的,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没有必要为了谁去委屈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