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男孩逐渐长大了,瘦高的身形,不算精致的五官,却已经突显了坚毅的轮廓,他不那么像他的父亲,却有着自己明显的特色。譬如单眼皮的眼睛,但却并不小,大大的鼻子加上高高的鼻梁,嘴唇厚厚的,但嘴巴又并不大,他浑身皮肤黝黑,满头浓发乌黑,双臂纤细,小腿结实,平坦的腹部有两三块时有时无的腹肌。

他弟弟一直羡慕他的腹肌,为此,弟弟曾偷看过哥哥洗澡。
他走路的时候,跨着有些许外八的大踏步,四十码的鞋子,每踏出一步,都能在地上留下一双厚重的脚印。他始终将后背挺得笔直,黑T恤正合身,将他的肩膀勾勒出来,还能看得出成片的骨头。裤子也是黑色的,但不见得腿很长,因为他不爱将上衣扎进裤腰里,但他也满不在乎。
我想,这就是他的风格,天生不那么爱打扮,但在成长道路上,已经不知不觉地越来越有型。
他始终是我的孩子,尽管他长大了,再也不愿意与我亲近,不与我牵手,甚至是连他那一只受伤的手也不肯伸出来给我看一下,我却在深夜想起他,杞人忧天地担心他,是否晚饭已经吃进了肚。

我今天去他的学校,陪他去报到,他们的校园很大,就像一个小社会团体,礼堂、超市、饭堂、洗衣房应有尽有。格局太大,我反而自顾不暇,等我找到了教学楼,又找不到宿舍,找到了宿舍,又找不到地下车库,反而是他自己,走过的回头路都还记得,我只能拖着行李,跟在同样拖着行李的他的身后,只是,他还没有学会去落落大方地对人,所以,我负责问路,他负责带路。等我到了他宿舍,他却不想让我逗留,我本来想给他铺好被子,放好行李,他却有意无意将我往门外挤。
我明白他的心思,他长大了,凡事,都想自己动手,而我,一个妇人之辈,终究在他们男生队伍里不入流。
等我退出来,还是担心他,他的伤还没有好,骑车摔的,两个手掌心和两个膝盖都破了皮,药了好几天,旧皮仍未脱,干多了活碰了冷水,岂非变本加厉?
虽然我是多虑的,但他并不会给我安慰,只是一味觉得妈妈罗嗦,只求我能快点闭嘴。
他还是年少了,倘使哪天长大,想必也能理解我的做法。
三年,会过得很快,等到他毕业,也将迎来成年的十八岁,个子窜到了一米八,肩膀宽厚,腹肌明显,交上了一名初恋女朋友。那个时候,便真的长大了,懂事了,懂得了打扮,也能更多地了解女性的心理,学的知识越多,情商也会越来越高,明白如何跟人打交道,明白如何与人相处融洽。
等到人格魅力显现出来,他整个人,看起来更加的坚毅与帅气,像极了青年演员井柏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