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与同事也同乡金兄去白岩寺自然村散步且打算一起租房子时,才从村民那里了解到我的一个初中女同学心里计划着与儿子分开居住,即她与她丈夫准备重新返回老房子居住的情况。为此,对老房子进行了内装修,并加了一个像样的洗手间。
在今日城市独生子和农村最多两个孩子已经长大的背景下,老人与儿子分开居住毕竟与过去大家庭的分家不同。在中国,尤其在江南城镇双职工家庭,老房子房产证依旧是老人的名字,但所有财产,不管是旧的还是新添置的,老人似乎只剩下屈指可数的几年使用权,而所有权最终毫无例外地归属于儿女。换句话说,即使儿女不孝顺,老人们也很少有财产处置给社会更需要的人的念想。估计,这种风俗与做人原则,在农村更是如此,只是出嫁的女儿没有遗产继承权,除非是独生女儿。
老家的旧房子有两种,一是徽派建筑,一是浙西模式,通俗地说,就是墙由砖砌的还是土垒的。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起来的房子,基本上是土垒的。土垒的,就地取材,建房成本低,可以有效解决父母亲膝下两个甚至三四个儿子分家后日常起居和农业生产问题。女同学出嫁到白岩寺村最初居住的就是这种土垒的房子。
随着儿女辈也做了父母,孙子不断长大之后,全家人又开始谋划营建新房子了。跨入新世纪,农村普遍建的房子,大多是墙体由红砖叠砌的三层或四层的洋楼。记得有一位来自北方的客人对浙江农民富裕程度十分感慨,其中之一就是赞叹这种别墅式的小洋楼。但他一定不知道,在风光的背后,我老家似乎还有一个不成文的“风俗”,就是父辈与子辈以前称分家现在叫分居的问题。
儿子成家立业了,孙子孙女长大了,不走三辈同堂一个屋檐下居住的老路,而非要分开居住,且要去居住原来的老房子或者新房子旁边的矮披(房)。不管这洋楼是在谁手上营建的?即使儿子拿钱建造的,做父母也应该有权利居住的啊!因为身体还健康的他们在新房子建造过程中一定是出过大力气的。但我看到的却常常是令人不十分开心的一幕。可见习俗的能力还是那样的强大。
谁说习俗新的一定比旧好?在我看来,几辈同堂一个屋檐下居住的旧习俗,就比眼下的老人与孩儿分开居住的习俗要好且强一百倍。
道理上也许的确如此。但你在老人群体中去问询,答案估计超前的一致。老人与子女分开居住,且分地域——分城乡甚至分城市居住。有的虽然暂时居住在儿女那里,而唯一理由就是带孙辈,直到孙辈小学毕业读初中。
我不是新新人类,也不是道学家,就是一个白面书生。虽然会对女同学与她丈夫的想法、作为感到遗憾甚至怜悯,但说实在,即使我内心有多少遗憾与怜悯,也无法改变这一世俗问题,而且这个问题一旦落在自己头上,估计也会是同样的结果。因为两代人生活方式天壤之别,年轻人平时自由惯了,成家后家里不开火更是极大的普遍,高级厨房就像装潢华丽的客厅里的大电视机、书房大台桌上的苹果牌电脑一样基本闲置,你与他们在一起居住,还真的一下子不习惯了呢。
在城市,老人勤俭节约、节衣缩食的习惯,在孙儿辈身上慢慢成为昨日黄花,成为现实的泡影。在乡村,早餐已经开始在集镇或中心村上买来吃,男子直接在店里吃,妇女拿回家里吃,只怕别人说她是懒婆娘。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农村的繁荣,不知多少生活方式还会发生改变,我想也一定会积极加以关注与求解,这恐怕是我回老家工作后的另外一种思想上的收获。
陈水河整理于2018.12.21早上,3:21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