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初恋莺莺娶官宦之女韦丛为妻,婚内出轨才女薛涛,妻死后娶妾安仙嫔,续弦裴淑,传言还与杭州官妓商玲珑、伶人刘采青交往甚密。
如果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待元稹的风流情史,那他必然是一个妥妥的“渣男”“海王”,光是“始乱终弃”和“婚内出轨”两点就足以让人诟病的了。但如果用全面的、历史的观点去看待元稹,大概能比较好理解为什么他的多情与深情能够熔铸于一身。
先引一段陈寅恪对元稹的评价:
“微之所以弃双文(即崔莺莺)而娶成之(韦丛),及乐天(白居易)、公垂(李绅)诸人之所以不以其事为非,正当时社会舆论道德之所容许”“综其一生形迹,巧宦故不待言,而巧婚尤为可恶也。岂多情哉?实多诈而已矣”“乘此社会不同之道德标准及习俗并存杂用之时,自私自利”。
这段话言辞激烈地表达了陈对元“巧宦”“巧婚”的谴责与不屑,但其中有一点值得注意,即“诸人之所以不以其事为非,正当时社会舆论道德之所容许。”
元稹所处时代的道德、法律、社会风气与世俗观念,与现在有很大的差异。比如“门当户对”、比如“一妻多妾”、比如“纵酒狎妓”,这些都为元稹的“多情”提供了可能。我们可能无法接受或认同当时的一些标准与观念,但也不能完全用现在的认识来苛求古人。
看到这里有人可能会问,那同时代的其他文人也不像他这样多情滥情啊,怎么就他这样?
其他文人多不多情我不清楚,毕竟他们也不会像元稹这样爱将自己的每段风流情史用传奇、诗文记录下来(典型的我锤我自己)。
但可以肯定的是,如若在感情里没有付出过真心,元稹是绝对写不出“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这样低回缱绻、一往情深的诗句的。
曾经的悸动是真,欢爱是真,陪伴也是真。但穷愁是真、苦闷是真、厌倦也是真。日复一日的平淡、仕途失意的不顺,免不了在贫贱的生活之中滋生琐碎的争吵与情感的厌倦。被弹被贬,异地赴任,生性多情的风流才子又怎会甘于寂寞?于是纵酒纵歌,于是流连花丛,于是结下一段又一段风流韵事。
“深情”真能与“多情”相融吗?
在元稹这里大概是可以的。
如果仅仅是贪图美色、追求感官与生理上的刺激,元稹倒也不必特意为每一段感情都写诗留念。从一些流传至今的诗句中是可以看见他的“深情”的,这是伪造不出来的。
如果将他的“多情”解释为想用很多很多的感情来填补心中至爱的缺失,那就是在用“至情”为“多情”开脱,这种说法也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