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

强拆和qj都是违反了当事人的意志去行事的。为什么强拆反而变成一件不合法而又不合规的事情。

我想问一下城管部门,就是找到当事人这么的困难吗?

现在无论是核酸还是协调物业管理部门找到业主都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吧。

为什么?可以让他们比法律还大?是什么样的身份让他们比我国的法律还要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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