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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冬冬(12)我的小妹妹化蝶离去
我孤身行走在崎岖的山道上。刚下过雨的山路,冰凉湿滑,如果稍不留神,我就会跌入万丈深渊,摔得粉身碎骨。我战战兢兢,一步一趔趄,慢慢向前行走着。
林深树密,遮天蔽日。孤独和恐惧一阵阵向我袭来。四周一片寂静,只能听见我的心跳声和脚步声。对亲人和爱人的思念,让我倍感孤独和疲惫。
已经走过了多少里路,我并不知道。前方的路究竟还有多远,我也不知道。我的心中只有一个坚定的信念,一定要找到韩雪。
随身携带的干粮已经吃完了,在天黑之前必须走出这座大山,否则我将会被饿死,或者被深山中的猛兽给咬死,吃掉。
真是邪门了,怕什么,什么就来了。一头巨大的,长相奇丑的野猪,眼露凶光,横在了我的眼前。我顿时怵了,全身的毛发都竖了起来。当然,我并不是要跟它搏斗,只是这东西又丑又狠,我不自觉的就毛骨悚然了。那家伙已发出刺耳难听的声音,准备将我扑倒在地。
完了,这下完了,我这块小嫩肉很快就要被它吃掉了。我不敢跑,也不敢动,把眼神转向一边不和它对视。我曾在心里幻想过一千种狗的死法,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血肉模糊,死在野猪的肚里。唉!生命为何如此短暂,还没来得及思考存在的意义,就又要做鬼了。
正在这危急的关头,一只粉紫色的蝴蝶飞了过来。哦!她就是妹妹坟头的那只蝴蝶。一定是妹妹化作蝴蝶来救我了。她不怕危险,扑闪着翅膀阻挡住野猪望向我的凶光。
我迅速向岔道逃跑,野猪呼出大气哈走了蝴蝶。它向我狂奔过来。我使出了吃奶的劲,向前猛跑着。虽然我有着牧羊犬的血统,但是我太过幼小,终究敌不过一只笨猪。它已张开獠牙,马上就要咬断我的脖子。
就在这紧要的关头,只听见“啪”的一声枪响,接着又连着响了两声。我愣了一下,回过神后,继续向前猛跑。野猪发出“嗷嗷”地叫声。我胆怯地回头望去,它已倒在一片血泊中。
一位持枪的猎人,正站在我和那头野猪的不远处。他的一只眼睛望着我,一只眼睛望着野猪。野猪发散的瞳孔正死死地盯着我,而我正瞅着那杆猎枪发呆,他会不会一枪也崩了我呢。
我们就这样三足鼎立,对峙了大概两分钟。我已手脚发软,可怜楚楚地望着自己的脚指,不知踩到了什么,被划破了皮,鲜血长流。
猎人一步步向我靠近,我浑身颤栗着。不知他会将我如何处置,我闭上了眼晴,等待命运的发落。
然而,他却将我抱了起来,在我的脚指上倒了些白色的粉末。接着他又小心翼翼地帮我裹上了创可贴。我在心里双手合十,祈祷自己碰见了好人。
我的命可真大,上天赐我不死,就必有后福。我盼望见到韩雪的愿望更加强烈了。猎人将我抱在怀里,暖和了一阵,便放了下来。我蹲在他的身边,想着该怎么报答他。
猎人的衣衫很老旧,深蓝色中山装,三个纽扣都掉了。灰色的衬衫上也满是油汗。他已两鬓斑白,额头也满是皱纹。他靠在树上,拿出一张长方形的白纸,又掏出一个塑料胶袋,用手捏出一些烟丝,放在纸上,很熟练地卷了起来。
猎人眯着眼睛,一脸苍桑,靠在树上抽着那根卷好的纸烟。望着这个穷困潦倒的好心人,我的心里一阵酸楚。我琢磨着,应该如何报答他,是他救了我的命。
我就跟着他生活,做一只猎犬,陪伴在他的身边,和他一起出生入死吧!也只有这样,才不枉他救我一命。可是我要去见韩雪呀!
该怎么办呢?猎人再一次将我抱在了怀里,看得出,他很喜欢我。他的身上有一股浓浓的汗酸味,但不妨碍我对他的好感。我乖乖地躺在他的怀里,享受他的爱抚,感觉温暖无比。
“可怜的小家伙,孤孤单单跑到这深山里来干什么?”他用手抚摸着我的毛发,从口袋里掏出两条火腿肠,撕开胶纸,喂给我吃。
我狼吞虎咽,吃完了火腿。用舌头添着嘴唇,感激地望着他。我用脑袋蹭着他的胸口,表示谢意。我多想和他说说我的处境,可惜我只会听人话,却吐不出一句人言。我非常着急,望着他的眼睛,发出“汪汪”的叫声。他并不明白我想要表达的意思,我难过又懊恼。
“从今往后,你就和我做个伴,我俩相依为命吧。”猎人把我揽在怀里,一脸笑意。
我感动又忧虑。他会将我带到哪里去呢,我可不能忘了我的初衷啊。想到韩雪,我又想从他的怀里挣脱逃跑,可这样也太不厚道。我在“爱”和“义”的两难中,迷茫着,悲伤着。
猎人终于将我放在了地上,他去翻看那只已经咽了气的野猪。他陷入了沉思中,没顾得上搭理我。他大概正在考虑,应该怎么将这头笨重的野猪运回家里。
我撇下了猎人,继续赶路。虽然心里十分难受,但我还是头也不回地走了。我并不想忘恩负义,可上苍只给我了一条了命,除了韩雪,我不能把这条命分给任何人。
我一路走,一路掉眼泪。那只紫粉色的蝴蝶又出现在我的前方,我想追上她,谢谢她刚才及时赶来搭救我。我就紧跟在她的身后跑呀跑。突然,它停在了下来,落在一株马尾草上。
蝴蝶用力扇动着翅膀,仿佛要向我诉说什么,可惜我听不懂。我只有定定地望着她。突然,我发现在她休息的马尾草旁边有个小洞,我甚是惊讶,以为小洞里藏有吃的东西。
我的好奇心迫使我用双手刨开了土。一个绿莹莹的玉碗映入我的眼帘,这碗看来有些年头了,碗底镶有金边。看来这的确是个宝物,可我却拿不动它,也带不走它。再贵重的东西对我来说,也是一文不值。
我再抬头,蝴蝶已不见了踪影。她是有心想帮我的,可我只是一只小狗,钱财对我来说并没有任何意义。宝物又如何,还不如两根火腿肠来的有价值。想起火腿肠,我又想起了猎人,想起了他的破衣烂衫。
我又双手刨起了土,将玉碗埋好。我在此处拉了一泡尿,作好记号。然后原路返回。两个多小时后,我再次碰到了猎人。我拽着他的衣角,一路将他带到了埋着玉碗的洞口。
猎人将我和玉碗一起抱在怀里。他把我也当成了价值连城的宝贝,爱不释手。我就这样一直被他紧紧抱在怀里。我只想逃走,却没有了机会。我痛苦得不知该如何是好。
在猎人温暖的怀里,我挣扎着,咬他的衣服,希望他能将我放下来。可是猎人却将我越抱越紧,不管我怎么使坏,怎么折腾,都无济于事。我仍然被他紧紧抱在怀里,他爱我,亲我。我终于累得无力闹腾了,蜷缩在他的怀里睡着了。
当我再次睁开眼睛时,我已来到了一个繁华的闹市里。这里车水马龙,到处人头涌动。
我抬头望着每个商店的招牌,大大的镏金字体差点闪瞎了我的眼睛。天啦!我没有看错吧,幸好我还认识汉字,幸好我没有被野猪吃掉。
“高宝镇大酒店”,“高宝镇汽车总站”,“高宝镇人民欢迎你”……望着这些醒目又明光闪闪的字体,我激动地都快哭了。
我已经来到了高宝镇,是猎人带我来的。他是怎么知道我想来这里的,难道这是上天的旨意吗?
狂喜过后,我又难过了起来。小城这么多房子,这么多条路,这么多车辆,这么多人,我怎么才能找到韩雪呢?
我还是被猎人紧紧抱在怀里。他走进一个古董店里,把玉碗从怀里掏了出来,放在柜台上。店老板望着玉碗,眼睛立刻闪着亮光。他把玉碗捧在手上,不住地赞叹着。看来这碗的确是个稀世之宝。
后来店老板以五十万的价格买下了这只玉碗。猎人一日之间就变成了有钱人。他带我去了全城最豪华的酒店里吃饭。吃完饭,他带我去买衣服。
猎人给自己买了好几套新衣新鞋。他在狗衣专卖店里也给我买了件新衣服。听店老板娘讲,这件衣服是今年款式最新潮的狗狗外套。
猎人带我住进了大酒店。我们俩都痛痛快快洗了个澡。吹干毛发后,猎人帮我穿上了新衣,给我修剪了手脚的指甲。我并不是宠物狗,却被打扮成了小可爱,怪不自在的。
我站在镜子前,望着自己帅气的模样,忍不住,自己爱上了自己。我在软软的席梦思床上打着滚儿,翻着跟斗。我趴在窗口望着楼下如蚁的行人,心里又开始落寞起来。
韩雪,我已经来到你所在的城市了,可你,人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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