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看了余老的著作,活着,我没勇气在看他的作品,但是我还是好奇,许三观卖血,他为什么卖血,以及故事情节。开始总是担心文中人物会死去,总是心悬在半空,直到看完才心情好转。觉得余老笔下留情了,也算是完满的结局。
第一次卖血、是好奇、然后拿钱娶了媳妇
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大儿子闯下的祸、还钱
第三次卖血是为了给断腿的芬芳买吃的、自己把芬芳给睡了
第四次卖血是为了让全家不再喝玉米粥、吃顿好的、当时闹饥荒
第五次是为了让一乐吃好吃的,给二乐十五元。
第六次是为了二乐回城,请生产队队长吃饭,送礼,父母总是对孩子用他自己的方式无私奉献着。
最后一次本来想再为自己卖一次血结果血头告诉他,他的血是费血,不能用,让人看得好难过,唯一一次想要为自己卖血的时候却卖不掉了 还被一个晚辈如此嘲笑和愚弄,突然觉得人活着就算在穷也不要亏待自己,一生很短。
看完这本书,给我的启发是必须好好努力,多挣钱,不能让爸妈老了还为家里操心,我以后会对公公婆婆更好,好好孝敬他们,不让他们担心老无所依,以后必须做到更好。而且让我学习了很多小知识。
我太佩服余华了,他不仅把人写的活灵活现,栩栩如生,而且用的词语恰到好处,再一次对余老心生佩服之情,仰慕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