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总分关系是汉语表达中的常用关系,对外汉语教学中留学生普遍回避使用总分关系进行表达,教材中对于总分关系的讲解又比较模糊,因而需要对汉语表达中的总分关系进行了界定,并说明其范畴归属。总分关系问题,涉及到思维方式和文化差异,是对外汉语教学中的要点,从对于总分关系的分析中,可以获得外汉语教学的若干启示。
【关键词】对外汉语教学;总分关系;语义内涵;教学策略
一 研究背景
总分关系是语言表达中的常用关系之一,在对外汉语教学中无论是口语表达,还是书面写作都是必不可少的教学内容。然而对于这一关系的表达,在教学中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学生使用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学生写作作业及口语表达的观察,发现学生使用总分关系的方式比较单一,常用“比如”来引导分说部分。而其他的总分关系的标记词语“总之”、“综上所述”等使用频率很低。在表达时往往避免总分关系的使用。从学习汉语一年左右的初级班学生到学习汉语三年左右的高级班同学都普遍存在这一问题。如:
例1:我假期去了很多地方旅游。比如说北京、上海、广州。
例2: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一起来中国,他喜欢听音乐、看电影。他爱好很多。他努力学习,很有意思。我很喜欢他。
上述例句语法上没有问题,只是在表达时,话语安排缺少关系的连接,小句之间的关系比较松散。留学生表达的时候总是选择简短的句子,并列排开,不习惯将这些小句按一定的语义关系进行排列,表达缺乏连贯性。
(二)教材中存在的问题
然而像总分关系这类关系意义的描述,一些教材的表述过于简单、笼统,使学习者难于把握教材中所列出的句型到底如何使用,表达什么样的关系或意义时可以使用。
北大出版社刘元满编著的《汉语中级听力教程》中对标记总分关系的话语标记“总之”的解释为“in general”,然而二者并不完全一致,有许多差别,直接这样翻译会导致留学生直接将母语中的“in general”替换为汉语的“总之”,产生不规范的表达。《发展汉语》系列教材的《高级口语Ⅰ》对总分关系的讲解是这样的“在语段表达中,围绕一个主题进行说明、陈述,可选择总分式推进主题,先总体概括,再分别具体说明;也可选择分总式推进主题,先逐一列举、陈述,然后再总结概括。这两种方式在‘分’时,都常常使用并列复句或排比的手法。”对于总分关系给出了整体解释。然而给出的分总式例句“公交太慢,地铁太挤,打车太贵,说来说去,还是拼车方便快捷、经济实惠。”这句话并不是总分关系,而是对比选择关系。教材的解释涉及到主题及主题的推进的问题,是从语用的角度对总分关系作出的解释,但是并没有从语义的角度进行解释。从语义的角度来看,总分关系中的总与分两个部分,是对同一事物的说明,总是对这个事物进行总体的概括,分是对这一事物的分项说明,总与分所描述的应该是同一事物。而教材中的例句“公交太慢”、“地铁太挤”、“打车太贵”、和“还是拼车方便快捷、经济实惠”,这两部分之间并不具有整体概括和分项说明的关系,“拼车”并不是“公交”、“地铁”、“打车”这几种方式的概括,“拼车”与“公交”、“地铁”、“打车”是并列的,都是出行方式的一种。“还是拼车方便快捷、经济实惠”是通过与之前所列的几种方式进行对比后,这种方式最可取,那么“拼车”与“公交”、“地铁”、“打车”这两部分之间的关系是对比选择关系。
由此可见,对于总分关系的讲解,仍然需要从语义的角度入手,需要从根本上解释总分关系,总说部分与分说部分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只有解释清楚了这些关系,才能保证学生准确的使用总分关系,才能知道要使用什么样的句型结构去表达这种关系。本文拟从哲学的视角去解释总分关系,从而帮助学生更准确地使用相关句型去完成关系的表达。
二 现代汉语中“总关分系”的研究
总分关系是语言表达的基本关系之一,总分结构是汉语表达的重要结构之一,是最基本的篇章组织方式和形态,涉及篇章、章节、部分、段落等,也存在于语段、复句等层面中,更具基础性。
学界对于总分关系的研究涉及语法、语义、语用多方面因素。
(一)语法的角度
最初研究涉及到总分关系问题的是黎锦熙(1924年)在《新著国语文法》里讲到同位的第二种时指出:一个句子,常有两个以上的主语或宾语,补足语,于是常加一个“总在后;各附【数词】。”并举了总提而分承和分起而总括的例子。张志公(1956年)《汉语》中指出总分关系是复指关系。早年学界将总分关系视为同位、复指关系。胡裕树(1981年)、黄伯荣、廖旭东(1983年)等将表示总分关系的词语“总之”等看作提示成分。另外黄伯荣、廖旭东(1983年)、胡裕树(1981年)、张斌(2002年)等,将总分关系纳入解说复句或解注复句中研究,认为总分关系是一种解释说明关系。在语法的角度学界较为关注其句法表现形式,以及复句层次与层次之间的关系。这是对总分关系实现在话语层面的话语形式进行的研究。
(二)语义、语用的角度
沈开木(1987年)就总分关系所涉及的语义范畴看,认为总说、分说关涉事物、事件。邱冬梅(2012年)按总提项所属语义范畴,描述总提项与分说项、各分说项之间的语义关系小类。分为事物范畴、事件范畴、性状范畴。这是对总分关系进行了意义上的描述。然而总分关系并不是事物范畴或事件范畴。吴为章、田晓琳(2000年)认为总分关系的叙述方法适于论述道理、说明事物。李绍群《试析总括性话语标记“一句话”》(2013年)中指出“一句话”可作为话语标记,其作用是总括与强调。“一句话”的前后语段之间常常有并列、因果、转折、目的或补充等语义关系。“一句话”由名词短语语法化为具有主观评注意义的总括性话语标记,与其语义的发展、句法位置与功能的变化有关,也与语言的简洁化有关。
以上这些论述研究成果较为零散、宽泛,并未真正揭示出总分关系具体的关系内涵。即使是母语为汉语的中国人也不一定对总分关系有清晰准确的认识,更不用说缺少文化背景的留学生了。本论文尝试揭示这种关系内涵,从而更加清楚的解释总分关系,帮助留学生理解总分关系,减少使用时出现偏误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