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家两天,就去爬了两天的山。
家乡的山离家太近了,只需抬抬脚,便可走进山里。
我因太喜欢家乡的山,几乎每次回家,都要去附近的山逛一圈。
时间如果足够,逛的再远些,也是行的。
会从不知名的小道穿过,会遇上从没有走过的村庄,遇上站在土房的门前檐下村人,亲切问候,端凳倒水,常是有的。再或是在野地里干农活的,不管认不认得,总会招呼一声,如每天要吃饭般的自然。
乡音切切,似乎认识或不认识的,都如久别重逢的故人,能拉上许久的话。
从家有几口人,老人有几岁,或是聊着聊着就能找出相互都熟悉的人,那关系更是近了一步。一不小心,还有可能是隔着谁谁谁的远房亲戚。
一到了道别的时光,即已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般的熟悉了。

如果要赶着回家吃早餐的话,那就只能是附近的山里逛逛了。
附近的山最适合逛的就是朱岭了。
一般一圈逛下来大约三十四分钟。早晨六七点起来,八点回家恰恰好。再晚了,母亲肯定会电话追了过来,让我早早的回家吃早餐的才好。

朱岭这地方真是太喜欢了。
从小时便喜欢。
小时喜欢它,是因为山上有许多的果树。杨梅、栗子、梨等,还有漫山遍野的翠竹。
从前这片山是属于村里的村产,常年有人守林,山上有一排屋子,里边养了牛,猪之类的。可恶的是还养了几只凶残的狗,一有人走近,便狂吠追赶,甚是吓人。
小时候尤其怕它们。所以想上山,总需找几个不怕狗的小子陪伴才敢去。
那时候最喜欢爬那几颗老杨梅树,躺在粗大的枝干上假眯,甚是舒服与自在。

如今山承包给了私人。
养了更多的鸡鸭羊狗。狗还是凶残,但我却不怕了。如今的狗见了我也会狂吠,却是一声比一声低,一声比一声远了。
小时候凶残的狗已变了温柔了许多;小时候长长的岭走不到尽头,而今却觉的短了怎么也走不够;小时候山上的果子都甜美的可口,现在山上的树长的比果子更加美味,让人看不够。
走入故乡的山,就算过了再久远,亲切的如入了家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