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北溪《小学诗礼》(十一、十二、十三、十四)

抄书打卡第一百三十六天2024年二月18日小雨

目的:不为名、不为利、性愿世间留正气!

      陈北溪《小学诗礼》

事亲(十一、十二、十三、十四)

父立则视足,父坐则视膝。应对言视面,立视前三尺。

父母或有过,柔声以谏之。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父在不远游,所游必有常。出不敢易方,复不敢过时。

舟焉而不游,逆焉而不径。身者父母体,行之不敢不敬

译文

父亲站立时应看着他的足部,父亲坐时应看着他的膝盖。与父亲应答时要看着他的脸,站着时看着自己面前三尺的前方。

父母有过失时,用柔和婉悦之声劝谏。多次劝谏而不听就嚎啕大哭加以劝谏。

父母在不到远方游历,游历也应有规律。出门不敢随意改变方向,返家也不敢超过允诺的时间。

能坐船就不游泳,有大路就不走小路(以防遭遇意外伤害)。自己的身子也是父母身体的一部份,行为举止怎么敢对它不恭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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