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最近我都是要早起的,通常起来后会先写日记,到6:30时出发跑步,7:00返回叫孩子起床,7:40出门。通常我不设闹钟,基本上就是生物钟醒,也因为惯常我睡觉都会经常醒,平时一晚会醒两三次,所以昨天在四点多醒来时准备起床,结果此时三岁的女儿在旁边扭来扭去,还未醒,但也睡不踏实,此时如果我走开,她就会彻底清醒并哭,于是我在床上陪了她20分钟,看似睡踏实后我起来。结果6点20左右的时候,她又哭,我进来看,已经醒来,但还没有醒透,明显没睡醒,可是已经到了我要跑步的时间,我不能再继续哄她20分钟,何况刚哄睡也快要起床了,于是想要不早起吧。我问她:是打算继续睡还是起来跟我跑步。她本来很困,但想到跑步可以戴上我新买的手机包就说要起来。我们起来后换衣服,她说要穿“小鱼”的衣服,我完全不知道她说的是哪件(后来确认,她说的是秋冬那件长袖小鱼),便随便拿起一件衣服给她,她看到不是就生气大叫不要,我再拿一件给她,她更加生气不要,哼哼唧唧的,后来我生气了,气呼呼的跟她说让她自己找,她不肯,就大哭。她大哭的时候我没有安抚,因为当时心里着急跑步的事,时间已经不够了,我也很生气,于是我关上房门在房间里踱步平息怒气,隔一会出去问她一下,数10下让她做出选择,要么起来不哭,到10下我会继续关门直到下一次。三四次后,我终于平息了怒气,脑海里也清晰意识到我此时正在发脾气,这种方法对文是无效的。于是给她倒了点水,她喝了,再抱起来她好好说,她终于平静了下来。
反思:今天整个行为都做了太多错事,人之常情在所难免,可我还是必须要反思一下:
(1)我不会给自己自己设过高的道德标准,也许有些妈妈会愧疚,但我不会,我会习惯性的给自己找理由,认为我有情绪也是需要发泄出来的,虽然我认为这样的想法并无错误,但发泄的方式大大错了。我有权利发泄,但我不应该把情绪发泄到孩子身上,而应该发泄到其他的事务上;
(2)我从一开始最关注的是我的跑步事件而不是她的睡眠。因为在我看来,跑步是我难以坚持的,一旦一天不能成功,以后就可能夭折,这是我给自己的理由。可是,那时我完全知道她是没有睡醒的,哪怕不能再次入睡也完全可以小憩一下,可是,在我固定的思维中认为这个时间段是“我的”,所以我不愿向她妥协,更不愿打破计划,那一刻我更看重自己而非女儿,也忘了“什么是最重要的”和“我的目的是什么”这个概念。可是,生了孩子出来,就必须要对她的基本生活负责,这个牺牲是一定要有的,我产生强烈的“不愿意”行为是不对的。下次在这个时间段不能做很强的预期和规划,这样也不会很失望;
(3)她第一次出现哭闹,其实并不是因为衣服本身,而是困、累、感受不好而导致的,她需要的是我的安抚,而不是就事论事的解决“事情”本身的问题,所以因为我没有关注核心问题并解决,就使得衣服这件事是无论如何也解决不了的,因此,“无理取闹”和没有解决事情让我更加生气.核心的问题是我的处理方式错了,而不是孩子错了;
(4)我反复的对文采用倒计时的方式,无形中给了她极大的压力,倒计时这种方法,虽然我们明知就算时间到了也没什么惩罚,孩子也知道没什么惩罚,但对孩子来说依然会让他们紧张,他们害怕的不是倒计时结束后的结果,而仅仅是计时本身。似乎他们现在的概念还不能把倒计时结束与没有任何后果联系起来,所以是非常害怕的;
(5)整个处理事件的过程中,我依然对她使用了冷暴力,哎。
所以,正确的方法其实应该是:
(1)既然明知文在我早晨起床后睡的并不踏实,随后可能醒来并哭的话,那在这个时间段就不应该做强计划,并做好随时应对她的准备,这样就不会被突如其来的打断搞得心烦意乱;
(2)在我明确知道她还有些困的时候应该果断放弃我的跑步,陪伴她再次入睡,关于她对我早起影响的事情,需要放到白天她精力旺盛、思维意识清楚的时候来解决,而当下她困倦、无力并不清醒的时候是无法解决的;
(3)如果不能再次入睡,她哭闹时我应该首先做好共情,理解她的感受并接纳她的感受,再安抚,哪怕她仍然是哭,应该让她在被理解、被关怀、安全感很强的环境下哭,发泄完她的情绪后就会好。这里面的前提是我不应该因为她的“无理取闹”而情绪失控,自己首先发泄起来;
(4)永远不要在不重要的事情上采用倒计时。倒计时的方法可以用,因为它有用,并且我认为,孩子的接受力其实很强的,不会因为偶尔的小事件就会造成永久性伤害,所以用之无妨。但是绝不能多,多则平白让孩子感受压力但又无效。这是一个虽然行之有效但没有什么好处的方法,只能是偶尔为之,越少越好,所以一定是用在那些特别关键,实在没办法,但一定要做到的事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