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很久没有打电话问候闺蜜了,前几天看她发的信息,知道她又去北京复查了,不知道情况怎样?
吃过午饭后,拔通了她的电话,电话那头传来很喘气的声音,但语调里满是开心。她告诉我去北京的复检结果,北京的专家说恢复的比他们想象的要好多了。让她放宽心,慢慢的恢复吧。(她的这种呼吸道疾病,全国只有七例,很少见的,属于基因病变类的病种。)我听了也为她高兴,总算离死神越来越远了。中间她咳嗽不止,先挂断了电话。过了好一会,她又打过来电话。接着我们又聊了聊家长里短的事,聊聊关于孩子们的生活等等。
电话里她给我说起家乡发生的一件有关医疗的事故。本乡的一位村民,在县医院住院,不知什么病因,高烧不退,病情不见好转,病人要求转市医院治疗,可是县医院有规定,医生不能擅自开转院证给病人,必须由县医院领导同意才行。县医院卡着不给这位村民开转院证。这位村民受不了病情恶化的困扰,没办转院手续,直接到市医院住院了。可是市医院说没有县医院的转院证明不给报“新农合”的医药费。该村民也许是生气、绝望、或者病痛的折磨,压力过大,居然从市医院住院部跳楼身亡了。才三十多岁的男人。这件事情在当地已经传的纷纷扬扬的,也算是一大新闻。
据说,人都死了,县医院才给开出了转院证。
这医改虽然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老百姓的就医问题。可是县医院不给病人开转院证这又是何故呢?也不能为了经济效益延误病人的治疗啊,既然本院没有能力提供更进一步的治疗,就应该听取患者的建议啊,这不,出事了,算谁的?
闺蜜在电话里给我唠叨着,说那个男子才三十几岁,这下老婆孩子怎么办?是啊,生活在底层的老百姓日子真的不好过,“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一直就是存在的。源头还是医药管理不够严格,于是真真受益的并不是老百姓。
然后,她又说起医保的事情,说她今年去了三趟北京,花了医药费三万多元,去县上的“新农合”报销,得到的答复是:今年医疗制度改革了,外省就医的医药费不能报销了。她们也不知道这医改政策改成这样了,去报销才知道。真的很坑人啊!因为往年都是可以报得,虽然有一万元的最高限额,但总归能报一点是一点,一万元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也不是个小数目。何况,她老公还要供正在外地上大学的两个孩子呢。这笔钱对她家来说那是相当重要的。可是生气归生气,这是政策,不报也没有办法。闺蜜是个很乐观积极的人,只好自我安慰,也许今年不报,明年我就不用再吃药了呢。又安慰她老公不报就不报吧,这么多年都过来了。
每个人一生都不可能不进医院,我每年都有交城镇居民医保,这和新农合是不一样的。但从未享受过优惠。每次到医院看病,开出的药价高的离谱,而且相同疗效的药开一大堆,办那么麻烦的手续,门诊医药费报销下来没有几个钱的优惠,干脆直接去药店买药。
现在医药行业同类疗效的药品的名目繁多。价格也是参差不齐,你要是去药店,店员给你推荐的绝对是同样疗效价格最贵的那种,消费者如果没有一定的认知理念,就会被忽悠贵的药一定疗效好的认知。前几日,妈妈在省城因为胃不舒服去买胃药,药贵得妈妈舍不得买,她说城里的药怎么比乡村的贵很多。妈妈因为腿痛的历害,吃过很多药都不起作用,就听信广告力度很大的“曹清华“薏辛除湿止痛胶囊,一盒486元,她听说吃上三盒腿就不痛了,妈妈信以为真。吃完三盒“曹清华”后腿照样痛的不行,没见好转。我给她买的同类药理的药76元钱,妈妈硬是不信。老奶奶自然不明白这其中的道道。只觉得卖得贵就药效好,广告好就作用大。
今天在腾讯“今日话题”栏目看到这样的题目:频传医院年底拒收病人,是因为医保亏空?
文中例举了这样一个关于老干部报销医药费的事例:
最近有个新闻特别有意思,湖南湘潭市文先生向《经视大调查》(湖南经视的一档节目)反映,他的父亲突发脑溢血,在湘潭市中心医院重症监护室住院10个月后死亡,而文先生父亲住院期间,医院开出了高达60多万元的收费。
相当难得的是,文先生自己坦白,父亲是老干部,60万不用自己花钱,但他还是对这个收费产生疑虑。一查,果然很喜感,其中某一天内,纱布就用了84包,并且在80天内冰敷1100次。
必须说一句,老干部的儿子相当有正义感
从这个事例,反应了医保改革中存在的漏洞各各环节都有,不管是农村的新农合还是城镇的居民医保,在报销的路上从中不知被虚报了多少费用。
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好象一直存在,就拿我闺蜜来说,她去北京某医院看病,挂个号她就在医院附近等了二十多天的时间,她这个病全国只有七例,属于极少见的病例,回当地报销还不在大病报销范围之内。持续就医长达五六年,对于一个农民家庭来说,医药负担可见多重。
然而,刚刚在网上百度到的资料却是这样的。看了就感觉无语了。这报销到底是怎么回事,谁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