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趁着周末女朋友说想让我陪着她去逛街。其实我不太想去的,周末好不容易休息待在家里看看电视多好。可是终究还是抵不住她的死缠烂打最后还是陪她去了。
一切准备好之后我们开始出门了,索性天气还不错。之后我们去了深圳最受女人喜爱的东门,一边吃着小吃还能看着来往的美女其实还不错。可是好景不长,突然毫无征兆的下起了大雨。大家还沉静在购物美食的喜悦中不到一会就成了落汤鸡。我女朋友也是出门的时候只带了一把小小的太阳伞,所以几分钟的时间就湿了身。
因为出门天气的原因大部分的人都是没有带伞出门,所以之后大家都在找地方避雨,一些商场,小店,地铁口很快就挤满了人。大家都在等着雨停或者去买把雨伞,可是有些地方离卖伞的地方还是有些距离,如果要过去买的话肯定会湿身。这让我想到了一句话“伞到用时方恨少”每个人家中肯定都有一把雨伞或者好几把雨伞,可是出门带着雨伞又不方便。这使得我想起最近很火的一个话题:‘共享雨伞到底有没有必要存在’在我看来这个时候我们确实很需要,即使家中有再多伞的你还是要选择再买一把或者淋雨。我们买伞为的什么? 不就是为的需要的时候能够及时用上嘛!
特别是对于一些南方的朋友来说,下雨真的是又爱又恨。因为南方相对来讲下雨还是蛮多的,经常带把雨伞在包包里也是很不方便,即使带了碰上大雨还是要湿身。其实共享都是给我们生活带来便利的,至少在我们不支持的时候也不要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