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东平
在某房地产与业主月供合同纠纷案件中,得到了以下重要的警示:
一、核心论点
司法公正的本质是“以事实为经、以法律为纬”的理性裁断。唯有严格遵循客观事实与法律规范,才能抵御程序异化、法律解释任意化及外部干预,实现“看得见的正义”。
二、逻辑框架
事实认定:司法公正的基石
法律真实的构建:通过证据规则、程序正义和技术手段(如司法鉴定)还原事实,避免证据失真与程序空转。
风险警示:虚假陈述、选择性举证、官商利益勾连等现象可能扭曲事实,损害“法律真实”的客观性。
法律适用:司法权威的保障
解释边界:法律条文需通过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等方法转化为具体规则,防止自由裁量权滥用。
实践偏差:类推适用法律、回避核心法条、曲解“合同相对性”等行为削弱法律确定性。
现实困境:司法异化的三重表现
程序异化:当事人利用管辖权异议、财产保全等拖延诉讼,地方保护主义导致“同案不同判”。
法律规避:通过“法律漏洞”逃避义务,背离诚信原则。
舆论绑架:非理性舆论干预司法独立,扭曲裁判逻辑。
回归路径:构建双重约束机制
事实层面:强化证据开示制度,建立“事实核查清单”,明确证据采信逻辑。
法律层面:发布指导性案例统一裁判尺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
生态层面:推进司法公开,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公众理性看待司法局限。
三、结论
司法裁判的正当性源于对事实与法律的双重忠诚。唯有以证据还原真相、以法条约束裁量,才能破除“打关系”“打舆论”的潜规则,让每个案件经得起法律与历史的检验,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