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秦斯宇从西安来到了成都,他并不是成都人。
他跟女朋友林海丽说他要在成都立足,要在成都闯出一片天地来,如今的成都,就跟当年的北上广深一样,到处都是机会,满地都是黄金,等他们创业成功了,他就接她来成都,然后结婚生子。林海丽满怀憧憬的答应了,她知道他男朋友绝不是等闲之辈,在上大学的时候就已经崭露头角了,假以时日,他定能成就一番事业。
秦斯宇拿着五万块钱加入了高中同学搭建起来的创业团队,这钱一部分是他大学时期做小生意攒下来的,一部分是找室友借的,还有一部分是父母无偿赞助的。
创业团队的落脚点选择在高新区的孵化园基地,秦斯宇起初并不同意,这里租金实在太高了。队友们都说创业就要舍得投入,藏在一个小巷子的破楼里,谁信任你?怎么开展业务?秦斯宇想了想,确实是这个理儿。
刚到成都的那天晚上,他把在手里攥了两个小时的卡上交给了团队。团队一共有五个人,另外四个人分别是:高中时和秦斯宇睡上下铺的兄弟阿文,隔壁寝室的炮哥,还有两个是通过创业平台认识的,秦斯宇在心里提防着这俩人,也悄悄提醒两个兄弟长点心眼,毕竟创业涉及到大规模的经济利益,被算计了实在不划算。
阿文提议下馆子,创业团队的人终于齐了,理应出去搓一顿,好好庆祝一番。酒足饭饱之后,去收银台结账,被告知一共消费1049,阿文毫不犹豫的掏出包里的卡结了账,末了对炮哥说:“回去记下账啊,这是我们创业团队的第一笔开销。”
秦斯宇呆愣住了,照这样消费下去,还创什么业?两个月就把凑齐的25万吃完了。
阿文看出了他的心思,在他肩上捶了一拳,说道:“就这一次,既是给你接风洗尘,也是庆祝咱们团队正式成立,明天就开始干活儿了,往后指不定要吃糠咽菜呢。”
创业过程中出现了不少波折,但很快就过去了。每天都很累,每天也都不一样,很值得期待。秦斯宇每天最快乐的时光就是收工后的深夜,他们五个人总会在办公室待一阵子,谈谈工作,也谈谈闲情。阿文一向口才不错,说起创业前景来更是滔滔不绝,其他四人常常听得啧啧称赞,他们仿佛看见了一个商业帝国在天府之国迅速崛起。从办公室回到寝室,便是秦斯宇最甜蜜的时光,他把创业的进展一一说给林海丽听,叫她准备当老板娘吧。
秦斯宇的谈判能力不错,他的主攻方向就是推广业务。走在成都的大街小巷,寻找目标客户,把腿都快走断了,把嘴皮子都快说破了,但他一点儿也不懈怠,这是在给自己做事儿,浑身都是劲儿,哪怕今天只有一个人多听了他的一句话,也值得他高兴半天。
几经周折,秦斯宇终于搞定了一家客户,他兴匆匆的跑回办公室,准备在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分享给队友们。当他从外面满头大汗的跑进办公室时,办公室里只有炮哥一个人,正蹙着眉头在打电话,过了片刻,炮哥把手机从耳边取了下来,电话那头无人接听。
“联系不上阿文,几张卡都在他手上,打了好几遍电话,一直是关机状态,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炮哥焦灼的说道。
秦斯宇被吓得双腿打颤,他赶紧掏出手机拨给阿文,连拨了几次,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他突然想起阿文留过他女朋友和他老家的电话,于是在抽屉里翻了半天,终于找到了那张字条,秦斯宇按照上面的电话号码拨了过去,竟然是个空号,他气急败坏的拨阿文老家的电话,响了许久才被接起来,是个老太婆的声音,不管秦斯宇说什么,她都听不清,在电话那头估摸着自言自语,秦斯宇气得一把摁断了电话。
如坐针毡的过了两天,谁也联系不上阿文,阿文像是人间蒸发了似的。秦斯宇做梦也没想到,高中三年,他俩好得恨不得穿同一条内裤,上大学后也时常联系,寒暑假回到家都会约着聚一聚。他隔三差五的提醒阿文注意另外两个哥们的动向,没想到阿文竟自己跑了路,他是什么时候变的?秦斯宇不知道,他只觉得胸口闷痛。
秦斯宇独自去了阿文家,远远的,他看见一个老太婆坐在院子里晒太阳,手里剥着苞米,嘴里嘀嘀咕咕的在自言自语,看样子就是那天接电话的老太婆。
傍晚时分,阿文的父母扛着锄头回来了,听秦斯宇说明来意后,两人的脸阴沉下来,阿文母亲说:“你们合伙创业,我们什么也不清楚,钱到底是怎么丢的,我们更不清楚,况且,阿文已经有半个月没跟我们联系过了。”
阿文父亲拿出手机拨给儿子,坐在一旁的秦斯宇清晰的听见听筒里传出来的提示音: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秦斯宇感觉这个提示音特别刺耳,特别扎心。
阿文父亲挂掉电话,看了眼秦斯宇说道:“你也听见了,我也联系不上他,这娃自从毕业后就很少跟我们联系,问他啥他都说你们老年人不懂。我已经一两年没出去挣过钱了,就靠务点经济作物换点钱,家里有一两万块钱,我们三个人的日常开支都指望着这点钱。娃呀,我要是有钱,我肯定替那混蛋还你!”
从阿文家出来,秦斯宇失望极了,他们创业的手续还没办齐呢,遇上这事儿,他是一点儿办法也没有,难不成真去把阿文父母的房子拆掉卖了?
其他三人气愤的跟着秦斯宇追了一阵子,时间久了,他们开始接受了阿文携款跑路的变故,相继托人找到了不错的工作。
秦斯宇也在思考下一步该怎么走。这些天,他没怎么跟林海丽联系,他怕她担心,林海丽倒也省心,对他的反常不过问太多。
办公室被人收回去了,秦斯宇站在门口呆呆的盯着里面,他想到了太多。这时候,手机收到一条微信,是大学室友发过来的,说他要结婚了。秦斯宇明白了,这可不是请柬。隔天,他去银行办了两张信用卡,把室友的钱还上了。
真是恍如隔世,刚从学校出来,正踌躇满志的想在事业上大展拳脚,一夜之间,却成了负债又失业的穷小子。
从银行出来,秦斯宇接到了林海丽打来的电话,他的心里漫过一丝温暖,不管怎样,还有人关心他。
“秦斯宇,我们分手吧!”林海丽在电话那头很突兀的说。
这席话犹如晴天霹雳,有那么一瞬间,秦斯宇失去了知觉,他不知道自己在哪,也不知道听到了些什么,眼前一片苍凉。
“为什么?”秦斯宇不甘心的追问道。
“成都太远了,我家里不同意我来!”林海丽的语气像是在跟一个陌生人说话。
“当初不都说好了的吗?”
“我想你应该知道原因,就这样吧,再见!”林海丽决绝的挂断了电话。
秦斯宇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出租屋的,他像一个灵魂被抽离的行尸走肉在房间里转了几圈,他不知道自己想干嘛、要干嘛,饭肯定是没心情吃了。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这他妈是哪个古人说的?
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随着夜幕降临,屋里变得黑洞洞的,他想就这么睡死过去吧。
事实上,直到深夜,他依然毫无睡意,任凭他翻来覆去,耳边总是回响着林海丽的甜言蜜语,以及阿文的豪言壮语,它们交织着、缠绕着,搞得他心烦意乱。
秦斯宇一跟头翻起来,失眠太折磨人了,怪不得失眠久了会得抑郁症,得了抑郁症又会加重失眠,最终导致自杀。
他趿着拖鞋下楼,小区里已无人影,只有门口的保安坐在椅子上昏昏欲睡,他走出小区,走进一家24小时便利店,拿了两瓶老白干。外面的风很凉爽,他站在小区外面的小广场上拧酒瓶,突然有个黑影从不远处昏暗的角落里闪现了出来,他警觉的握紧酒瓶,眼睛紧紧的盯着黑影出没的方向,只见那人手扶着墙,头埋在墙根里一阵狂吐。原来世界上苦逼的人到处都是,行走在午夜里的醉鬼并不孤单。
秦斯宇喝了半瓶酒才渐渐有了睡意。
往后的几天夜里,他都是靠酒麻痹后才能入睡。
终于缓过了劲儿,秦斯宇暗暗下决心要重振旗鼓,他开始穿梭于各大人才市场寻找工作,可几乎都是招聘销售类人员,几天下来,没找到心仪的工作,他有些焦急了。
晚上吃了碗面条,照例喝了点酒,很快就困倦了,一集电视剧都没看完就进入了梦乡——他坐在教室里,前排坐着一位水灵的姑娘,在阳光中回头对着他微笑,那笑容,像寒冬里的一抹暖阳。
次日早上醒来,他竟然情不自禁的咧嘴笑了,他已经很久没笑过了,都快忘了怎样去笑。
过后的每天晚上,他都会在梦里见到那个笑容甜美的姑娘,他那废墟般的日子,终于从墙缝里开出了一朵花来,他万分欣喜。睡眠已然成了他最幸福的事情,而不再是痛苦的煎熬。
很快,他找到工作了。白天忙忙碌碌,夜里早早入睡,去会梦里的那个姑娘。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力量?他满怀憧憬,好像那个姑娘不是在梦里,而是在下一个路口等候着他。
周末,秦斯宇听说有家小酒馆开设了脱口秀节目,打算去一睹风采。可能是去得太早了,小酒馆里稀稀落落的坐着几个人在喝酒,更别说脱口秀了,秦斯宇有些失落,喝完杯里的酒,起身往外走。门口站着一位直发披肩的姑娘,侧脸对着他,她在斜阳的余晖里像个天使,他看得呆了,因为他想起了这些天一直梦见的那个姑娘,他的心脏跳动得很剧烈,好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似的。他在思考要怎样去跟她打招呼才不会显得冒昧,如果不把握这次机会,在成都一千多万人中再相遇,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您好,请问锦里怎么走?”
那姑娘突然转过身来对着秦斯宇问道,当她看到秦斯宇的一刹那间,脸上写满了讶异,但很快恢复了平静。
“刚好我也要去锦里,一块儿走吧。”秦斯宇倒是反应很快。
眼前的这个姑娘叫金越凡,是大四学生,她有女生的通病——方向感差,常常换一条路就找不到出口了。
两人有些拘谨的聊着天,秦斯宇的眼睛余光瞥见越凡姑娘在以一种热切的惊诧的目光盯着他看,半晌,她才说:“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怎么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秦斯宇浅浅一笑,“这段时间一直在做一个梦,梦见在一个傍晚遇见一个女孩,和她并肩往前走,但不知道具体是往哪走。”他说这话是冒着风险的,毕竟这太像撩妹手段了,太明显了。
“不会吧?我也梦见过这个场景,难怪你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金越凡瞪大眼睛说道。
说出来可能没人会相信,但真的,她和他做了同一个梦。
天暗下来了,两人找了家清净的咖啡馆,坐在靠窗的位置,金越凡说着毕业后的人生规划,秦斯宇为她指点迷津。明明只是高一届,秦斯宇成熟得让金越凡由衷的敬佩。
水到渠成的,两人走到了一起。
金越凡搬进了秦斯宇的出租屋,一居室的房子里突然有了人气,突然有了温度,秦斯宇对拥有的一切倍加珍惜。
金越凡还真的跟别的女生不太一样,她活泼,可爱,温柔,懂事,不无理取闹,不胡搅蛮缠,秦斯宇和她在一起,感觉特别舒心。
工作日,秦斯宇上班,金越凡忙着写论文和参加实习。周末,两人在成都的街巷中走走停停,牵着她的手,温暖极了,他的世界变得晴空万里。
有一份可以踏实去干的工作,有一个可以陪伴的姑娘,竟是一种莫大的幸福,秦斯宇在心里默叹。
成都的夜空难得这么明净,仰头,甚至能看见几颗星星在若隐若现的闪烁着,夜风微凉。
秦斯宇拿了两瓶酒,和金越凡一起坐在天台上。
“论文已经定稿了,差不多算搞定了。”金越凡拿着酒瓶碰了下秦斯宇的酒瓶,然后仰头喝掉了一大口。
秦斯宇看着金越凡的脸,天台光线太暗,而她刚好坐在逆光的位置,看不清脸,只能隐约看到轮廓:一双亮晶晶的眼睛,高而略尖的鼻翼,以及带着倔强劲儿的小嘴巴。她竟是那么美,还带着几分神秘,像是从天而降。
“真好!”秦斯宇由衷的感叹道。
他曾经以为老天要把他世界里的所有窗户都关闭,甚至连空气都抽干净,要将他活活整死,却没料到老天是要派一个天使降临到他的身边。他终于相信了那句话:年轻人,你不会这么一直丧下去的。
一段时间以来,秦斯宇母亲隔三差五的给他打电话,通话超过五分钟就开始劝他回去考个公职,稳稳当当的生活,再娶个媳妇儿,她想早点抱孙子。秦斯宇简直哭笑不得,他才二十四五,还不是认输的时候,再说,他有喜欢的姑娘,而他身上还背着债务,怎能轻易离开成都?每次被母亲催促,他都口头上答应着敷衍过去。
他母亲似乎慢慢死心了,给他打电话的次数少了,对他的婚姻问题也不再提及。
直到有一天,他的父亲打电话来,非常严肃地说:“回趟家吧,你妈病的很厉害!”
他连夜赶车回到家,母亲躺在病床上,看见他进屋,挣扎着要爬起来,她的头发乱蓬蓬的,脸因水肿有些变形,两只无神的眼睛泛着泪光。
父亲沉着脸,看上去消瘦了不少,“本来不想告诉你的,但是我带着她检查了好几次,始终没查出病因来,你也不小了,这事儿应该让你知道。”
秦斯宇想了一夜,想得眼圈泛红了,胡茬冒出来一大截。天终于亮了,他竟然不知不觉的走进路边的商店买了一包香烟。点燃香烟,猛地抽了一口,呛得直咳嗽,可他还是一连抽了五根。
回到出租屋,金越凡正在厨房做晚饭,她像只小蜜蜂一样欢快的劳动着。很快,饭菜上了桌,秦斯宇说不饿,没动筷子,他一直盯着她看,搞得金越凡莫名其妙,直追问他在看什么。
“看一眼,少一眼!”秦斯宇笑得很苍白,眼圈又犯了红,他起身去阳台上抽了一支烟。
重回到餐桌,他强忍着情绪对她说:“我妈生病了,需要钱,刚好公司有个非洲的项目,过去的话薪资可以翻几番。另外,我一直没告诉你,我身上还有债务,所以你说的结婚,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兑现。你是个好女孩,我不能把你拉进火坑。相信我,过几个月就没事儿了。”
“你这是从哪儿学来的桥段?你怎么就知道我不愿意陪你去吃苦?是我哪里做得不好吗?”泪水无声的从金越凡的眼角滚落下来,像两颗珍珠,又像两颗弹丸。
“对不起,在我心里,你是天使,我不愿意你坠落到地狱来!”秦斯宇的眼睛也变得潮湿起来。
秦斯宇去了非洲,把手机卡换了,他怕自己会忍不住联系金越凡。在非洲的工作环境十分恶劣,劳动强度大,常常累得精疲力竭,这样也好,他没时间去胡思乱想。
两年后,母亲病愈,秦斯宇回到了成都,他常在周末去那家他们相遇的小酒馆,去那条他们常走的路,可再也没见到过那样一个披着直发的动人姑娘。
听说要在体育馆举行民间歌手大赛,同事非要拽着秦斯宇去参加海选。到了现场,同事说来都来了,你也嚎两嗓子吧。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最终,同事落选了,秦斯宇进入复赛。
复赛那天,场馆里坐满了人,秦斯宇倒也不紧张,他不指望进入决赛,权当玩儿。他选的歌曲是《愿得一人心》。
他在台上动作很自然,唱得很投入,说不清是被歌词打动了,还是想到了什么,他总觉得这首歌就是为他写的。
随着一阵响亮的口哨声响过,他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第二排靠右的位置,那姑娘在目不转睛的盯着他,而脸上早已泪光涟涟。
复赛结束了,秦斯宇故意拖到最后,果然,金越凡也留到了最后。他鼓足勇气,起身走到她面前,极不自然的说道:“好久不见!”
“嗯,好久不见。”金越凡的表情也很别扭,她没话找话的说:“歌唱的不错,好好准备决赛吧!”
“可以坐你旁边吗?”
“当然!”
……(无尽的沉默)
“过得怎么样?”秦斯宇问道。
“我读研了,然后……你呢?”金越凡咬着嘴唇,避开重点。
“我一直这样……他对你好吗?”
金越凡嘴唇轻启,正打算说些什么,秦斯宇连忙自顾自地说:“自私的讲,我既希望他对你好,又希望他对你不好!”
这时候,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出现在空旷的场馆里,呼唤着金越凡的名字。
秦斯宇分明感觉到,那个小伙子就是他。
在最无能为力的年纪,遇见最想爱的人,当一切都好起来的时候,却再也找不到想爱的感觉了,不知道这是人生的幸事,还是哀事?
今夜的成都,天空像被洗过,很明朗,有几丝薄云,还有几颗星,在秦斯宇深吸一口气的时候,他看见一颗流星划破天际,从东方坠落下去,而街边的音响里正在播放着赵雷的《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