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喜欢你,在简书,我就会直接给你发简信。
我上学期就有了简书的帐号,但一直没想把自己写的东西放在上面,相对而言,我更喜欢每天在本子上写日记,无论什么情绪都可以随心点的慢慢道来。
七月末为了送自己和小伙伴们一份礼物,建了一个公众号,知夏知秋,它运行的很好,超出了我的想象,关注度每天在增加,我也在想怎样才能让它更好。一直以来,我把它当成一个讲故事的平台,没有野心,只有聆听。
我认识的女孩们几乎都在简书上写文章,这个我很早就知道,可我没想来,偶尔我也会来转一转,看一看她们在另一个城市里时是怎样的心情,不留痕迹,看完就走,最爱的还是给她们写信、寄明信片。
我执着于手写的东西才有温度,这是执念,这些年我极少与网络相连,它也不会占据我多少时间,可是有的时候也会发现距离感这种东西是避免不了的,或许我此刻的不高兴想说给你听,下笔寄出,等你收到我的信时我已经又恢复能量了。
有了手机后,短信也是我平时常用的交流方式,不是qq,不是微信,就是那个一毛钱一条的短信,如果我说我每天总和朋友用短信聊天会让人费解,那我再说我还经常能收到彩信,会不会已经让人觉得我是活在外太空,可是它真的是我的朋友一直以来能找到我最快的方式,不用wifi,不用随时在线的微信分分钟就能传高清图,我和她们选择了也最喜欢最原始的短信,这不,某姑娘发的短信,她老怕找不到我。
回到说简书上,我来这里,“不为人知”,你们一定要当它是个褒义词,因为真的没人知道,我也没和她们说起过,没想求关注度,只是想换个地方写点心上的故事,若有人来看,很好,没人来看,我自己看着应该也不错。
可我低估了某欧的眼睛,当我前天在醒来后看到有人关注我还有评论时,再看到名字时,一瞬间,有种她是个神仙的感觉。这几天,又来了几个关注,果然,我身边的姑娘们眼睛不仅漂亮,而且有光。
我来简书,会看别人的故事,可就算喜欢写故事的那个人,我也不会关注,好吧,这是一个处女座偏执狂的矫情,今天有个女孩子问了我怎么知道她的呢,我回了一句:我记得你的名字,我喜欢你,就会直接给你发信息。
其实想想我很奇怪,我不愿意点关注,却乐意记住一个人的名字在想起时在搜索里输入几个字,像是初相识,其实我已经在你的小岛上驻足了很久很久,久到我发信息给你的那一天其实我已经在脑袋里想了好多遍。我怕一不小心突然出现惊扰了谁,也怕自己不懂聊天出现尴尬,好在我还会写字。
如果我喜欢你,在平时,我给你写封信。
如果我喜欢你,在微信,我给你发语音。
如果我喜欢你,在简书,我给你发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