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来一个不知道算是“故事”还是“事故”的真实故事。在一个农村小学里,发生了一件让人匪夷所思的事。
貌似开始是一个新分的女教师正在六年级上课,班里的一个男学生捣乱影响到了正常教学,于是女教师对这个男生进行批评教育。
但是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那男生冲了上来开始打骂女教师,并用手狠狠地卡着了女教师的脖子。(听村里人说男生长得人高马大的,在村里一向“捣蛋”出名,实际已经到了上高中的年龄了,具体什么原因才导致男生现在还在小学阶段不得而知,而那女教师则长得有些单薄弱小。)在多次尝试挣脱无果后,女教师被卡得险些上不来气了,也许是情急之下只好自卫还击,无意识中用手抓挠到了男生的面颈部,在男生的面颈部留下了一些血痕。男生受痛放手,女教师才得以解脱,但师生皆带了伤。
学校通知男生家长到校,因男生面颈部有伤,男生家长看到很是心疼。家长以学生被教师打伤为由,质疑教师有违师德师风,学校管理不到位等等,在学校里大吵大闹,要求道歉并做出赔偿。家长并威胁说如果达不到自己家的要求,将不断去上级单位上告,并上传网上为自己寻回公道,直到自己满意为止。
结局暂时未知,但是不难猜测想象。
第一种:大概会因师生皆有伤,学校、家长协调后皆退一步,不予追究双方责任。如果是这一结局,学校和女教师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但是现实生活中这个结局是不会出现的。
第二种:在家长的不断吵闹下,为了息事宁人,学校和女教师向家长和学生道歉并做出赔偿。这一结局很常见,学校和女教师免除了再次纠缠不休,但是学校的退让更助长了家长和学生的嚣张气焰,女教师身心皆受伤,只能忍气呑声,却无可奈何。
第三,学校和女教师暂时不愿让步,家长继续上告,并在网上制造舆论施加压力。上级为了避免事态扩大,社会影响不好,遂责令下级尽快妥善解决问题。学校和女教师迫于上级和社会压力,最终无奈屈服,达成家长的过分要求,家长自此耀武扬威。这一结局也是常有的。
不管是出现哪一种结局,对女教师而言都是一种伤害。但是不会有人去考虑女教师的身心伤害,谁让女教师太负责呢?不去管学生的捣乱不就没这事儿了?就算女教师是正当防卫,谁让你还手挠人把人弄伤呢?在大环境的压力下又有什么用呢?在这场闹剧里女教师是绝对的输家。
那么对学校而言呢?学校不管站在了哪一方都很无力。站在女教师这边?家长、上级、社会的压力太大,学校无力招架。站在家长学生这边?不说学校情愿不情愿吧,就算学校情愿,又会有人发难说连自己的下属都保护不了还能干嘛?明明知道女教师太委屈而不管,岂不是更寒了广大教师的心?学校也是绝对的输家。
那么是家长学生赢了?看情况暂时是吧!家长会沉浸在胜利中洋洋得意,而学生从此更是无人敢管,越来越嚣张跋扈了,无视一切规则。这样的孩子走上社会后会如何呢?家长以后又会如何?那么还会是赢家吗?怕是也不见得吧!
也许是社会赢了?大概是吧?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传承几千年的教育制度被批得一无是处,而西方的“赏识教育”“快乐教育”“要发展孩子的个性”等等“先进理念”充斥着社会的各个角落。受此影响,偶然有个别教师批评打骂学生就上纲上线,网络报纸口诛笔伐,似乎所有的教师都是十恶不赦之人;而学生、家长当众辱骂殴打教师却不见一丝报道。在这种意识形态的引导下,大多数人一听到师生或者家校发生冲突,即武断认为:必然是教师或者学校有错在先,要不人家的学生家长能无故找学校老师的麻烦?
专家学者也在各种演讲、论著中长篇大论的宣扬“西方教育”如何如何好,只有多表扬、多奖励,放飞孩子的天性,保护孩子的个性,才能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才能培养出优秀的人才。貌似“传统教育”都是糟粕,批评学生的行为成为了不可触碰的洪狮猛兽,只要批评学生就是错误的教育理念,这样的教师就是不合格的教师。
家长在这样的论调中似乎找到了溺爱孩子的理由,那就是“爱”自己孩子的高大上“依据”呀,那是“保护”自己孩子不受“伤害”的强大保护伞!于是不管自己孩子怎么做都是对的,有什么事就是学校和老师错了嘛!一句话:孩子还小呢,长大自然就好了!只是个孩子呀,调皮捣蛋是常见的,那是孩子的天性!调皮捣蛋的孩子才聪明呢!所有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正常的,哪里会错呢?孩子不就是有个性嘛,不要扼杀了孩子的个性,影响了孩子的成才你负担得起吗?就算有错也是可以原谅的!
更有人调侃说一个小小的教师无权无势又无钱,还敢批评学生?也不看看学生家长是谁?一个月就拿那两三千块钱,还不如一个要饭的呢,得瑟什么呀?操那么多闲心干嘛?人家能不能成才关你什么事儿?教师就是为学生服务的嘛,既然是服务,就要做出服务的姿态来,谁让你惹学生和家长不高兴来着?孩子成绩差?受伤了?谁让你是孩子老师呢?不找你找谁去?
学校在各个指挥棒的压力下游走,只好对教师强调再强调,不能让孩子们受到一丝丝的身心“伤害”,不能说有“伤”孩子自尊心的话,不能当众公布学生成绩,不能让孩子们打闹嬉戏,不能让孩子下课跑动……生怕哪个孩子磕碰了或者孩子回家说受委屈了等原因使家长到校追责。
而教师也变得人人自危,生怕引火上身。不敢再管学生,也不能再管学生,以免造成自己负担不起的后果。哪个代表提出的要把惩戒权还给老师?咱还是别闹了,早就没有惩戒权了,就算有并且能还回来,老师也不敢要了,这惩戒权的“度”不好把握呀,一不小心那所谓的惩戒权需要付出的代价太大,老师已经不堪重负了好不?
学生面对这样大“好”的成长环境,看到老师早没有了敬畏之心,在家长的纵容下,直呼其名或者起“绰号”已经是常态化;当众顶撞,甚至辱骂殴打教师屡见不鲜。(期间辱骂殴打教师也不乏学生家长的身影)更有学生杀死教师的事件出现。教师却不可以有丝毫的还口还手,否则就是有违师德师风,被人推上风口浪尖,要受到各种各样的惩罚。
教师已经不是一个凡人,表面上成为了口号中只能奉献的“蜡烛”、“春蚕”、貌似高高祭坛上神圣的“灵魂工程师”,而实际上沦为了人人可以践踏、无足轻重的可怜虫。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社会上出现了大量“熊孩子”,无视道德与规则,人们的是非观念和道德底线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不是看不明白,是这社会变化快呀!
社会真的赢了吗?
到底是谁赢了?
而今天的局面又是谁造成的?
还是说到底是谁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