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 悲歌

佩索阿在《自决之书》里面写道:我觉得好像失去了仁慈的主,就像一切的实质已经消亡。

下午的阳光有些刺眼,我独自蹲在图书馆前面的石阶上抽烟,身后二十厘米的地方是一座毛主席雕塑,神采飞扬,在阳光的照耀下,高举一条胳膊,向着学校大门挥手。梁枫就是在那时候出现的,骑着一辆地平线,穿着一件黑色皮衣,扮相有些像终结者,不过他顶着一颗锃亮的光头,身材也没有施瓦辛格那么魁梧,相去甚远。我记得上小学的时候老师教过我们,写作文写到皮鞋的时候,一定要在它前面加上“锃亮的”,这样会显得你很有文采,老师就会给你打高分,我对此深信不疑。后来我看到皮鞋就会想到锃亮,看到锃亮就会想到皮鞋,朋友告诉我,这种思维用专业术语讲,叫“功能固着”。我虽然不是很懂这个专业术语的具体意思,但我知道它是贬义词,而且是形容你很呆板的词语,所以我在看到梁枫的光头时,强迫自己想到锃亮这个词语,并且把它和光头搭配起来,以此说明我并不呆板。

梁枫倚在摩托车上,开始利用后视镜来审视自己的新发型。我拍拍屁股走下台阶,一边给他递烟一边撸着他的光头,果然丝滑。他说你先别摸了,有的是时间给你摸,你先想想咱们现在去哪,难不成跟你在这儿晒太阳?我想了想,现在确实不到晒太阳的季节,此种行为过于愚蠢,只好对梁枫说,那我们去趟理发店吧。

理发师问我要剪个什么样的发型时,我指着旁边正在玩手机的梁枫说,就剪他那样的吧。理发师说,光头?你确定吗?我说,确定,而且我要剪一个锃亮的光头,不留发茬的。直到我顶着光头站在梁枫面前时,他才把注意力从手机上转移到我的身上。怎么了?你想起我们第一次剪光头了?当然了,不然我来理发店干嘛!

在毛主席像前看到梁枫时,我就想起了当年的光头。我告诉梁枫我已经申请退学了,他丝毫不觉得惊讶,因为他觉得我只是在开玩笑,以此显得自己很厉害。他总是分不清玩笑与正事。我说我已经在学校外面租了房子,在学校旁边的丰乐里村,他还是将信将疑,真是无可救药。回出租屋的路不好,所以骑的很慢,顺便扯一些有的没的。在这条乌漆嘛黑的路上,我可以清楚的看到烟头的红光在黑暗中一闪一闪。

途中经过文化广场,有两个女人穿着胸罩和内裤在跳一种很奇怪的舞,类似脱衣舞,背后是一张巨大的老人遗像,周围聚集了很多光膀子的村民,窄窄的路被过往的行人堵住了,只留了一个自行车电动车可以通过的窄缝,我和梁枫的摩托刚好填补了这个窄缝,行人大多是租住在此的外来者,和我们一样,抱着巨大的淫欲和好奇心在路上停留下来。本地的一个同学告诉过我,这是当地的传统,老人死后的葬礼上,会请这种女郎来表演,会演上三天三夜,十二点过后就会脱光。我想这可能是生殖崇拜,或者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来捧场,来为老人送行。我看到梁枫拿出手机在看时间,就问他几点了,他说十点半。我们不约而同地纠结起来,走还是等,这确实值得思考。后来整条路都被堵死了,后面的车不停地打喇叭,我们才不得已离开了。

回到出租屋后,我们看了一部99年的老片子,杜琪峰的《枪火》,故事很简单,就是五个小弟保护鲁迅老大哥,但是有几个对峙的画面设置的很巧妙很有意思,吴镇宇和任达华当时也还很嫩,不过都比不过我,毕竟99年我才四岁。让我不爽的是梁枫一直在旁边叨逼叨,一会儿说幕布不错,一会儿又问我有没有啤酒,我让他自己去冰箱拿,他在冰箱发现了两袋橘子和香蕉,一股脑儿全拿过来堆在了沙发上,还说我小日子过的不错。去他妈的小日子,勉强度日而已。水果和啤酒其实都是女朋友买的,不过我没告诉梁枫,不然他又该问个没完了。

这就是2016年秋季的最后一天的夜晚。

我在一本叫《黑夜飞行》的书里看到了一句话,“我不是给自己一个过高的目标而后立刻放弃,我是说,那些激发我做一件事的最初的冲动都伟大的要死。”

北京奥运会的那年,我刚升初一。放假的时候班主任破天荒的布置了一项美术作业,谁能想到我们班主任是教数学的呢。相比枯燥的数学题,画福娃对我来说简直是就像是吃了一个月的萝卜青菜后突然给了你两个猪蹄。我趴在地板上画完贝贝后,就从心里认定我一定有画画的天赋,接着便一口气花完了五个福娃,五个福娃显然不足以证明我的天赋异禀,所以我夺过梁枫的纸,他的晶晶正好画了一半,像是一坨屎,而前面的贝贝就像是一坨吃了屎的屎。开学后我的作业得了优秀,而梁枫的作业只得了良好,在我思考了一节课后终于得出了结论。在给梁枫画福娃的时候,我的天赋一定是用光了,也可能是它累了需要休息。

通过这次的美术作业,我得到了班主任的青睐,所以以后的数学课上我都听的格外认真,数学成绩就此好了起来,甚至飚到了班级前列,我又觉得我可能在数学方面也有天赋,就开始更加认真的学习数学。有一次我在语文课上做数学题,语文老师突然停了下来,说道:“你们就知道听我讲,难道你们记性都那么好使吗,不用做做批注吗?你们看看王一舟,多自觉!”因为这件事,我对语文老师产生了些许的愧疚,加上语文老师长得特别像我姐姐,我就把学数学的天赋分了一小部分给语文,结果一发不可收拾,各科成绩发生了联动,都有了很大的提升,到了下学期时,我的成绩已经排到班级前三名了,天赋使然。期末考试的时候,我考到了班里的第一名,这是我生命里第一次考第一名,我并没有因此一直记得我的班主任的模样,而是永远记住了福娃贝贝的模样。

夏天就要来到了,这是我最喜欢的季节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当下一个季节到来时,我总说它是我最爱的季节,但当我处于我所谓的最爱的季节中时,我就开始感到厌烦,最爱便转向下一个季节。

暑假开始的第一天,我和梁枫去了车站旁边的银河音像店,花了十块钱租了十二张电影光盘,这将是我们未来一周的精神食粮,这十二部电影分别是《黑客帝国》三部曲、《无间道》三部曲、尼古拉斯·凯奇的《变脸》和《战争之王》、犯罪电影《天生杀人狂》、科幻电影《千钧一发》、周星驰的《功夫》,还有一部《西西里的美丽传说》。

一回到家我们就挑了名字最吸引人的《天生杀人狂》,看完电影的那一刻,我俩就决定剪光头,出门的时候天已经很黑了,大概有九点多钟。幸好我们常去的那家“金剪刀”理发店还没有关门。老板和我们很熟,但听到我们要剪光头时,还是用惊讶的目光看了我们。当电动推子缓缓在头顶滑过,一缕缕黑丝落在围布上,我忘了自己在想些什么,当然,这算是一种伟大的最初冲动,并且我将冲动付诸了行动,当冲动变为真实的行动时,最初的热情会有所衰减,恐惧和未知会填补过来。走出店门的时候,被晚风一吹,头皮冷的发麻,这就是第一次剪光头的情景。

我们原打算一周看完这十二部电影,但因为有比看电影更伟大的事要做,所以看完这些电影实际上用了两周。我所说的伟大的事只是在我当时看起来很伟大,现在重新审视过去的自己时,我觉得那种行为和想法都蠢透了,甚至想闭口不提,让它泯灭在蠢事集结而成的世界里。不过,就像《黑夜飞行》里说的“最初的冲动伟大的要死”,我到现在都觉得,最初的冲动确实伟大,伟大得要死,它不应该被我忘掉或者只能存在于我的记忆力。

大三刚开学的时候,我写好了退学申请书,这件事是我在暑假就计划好的。我没有告诉父母,因为这件事他们必然不会同意,而且会引出很多麻烦,为了避免麻烦,我选择了隐瞒。

那天我去辅导员办公室递交申请书,辅导员看到了封面上的“退学申请书”时,就告诉我:是学习上有什么问题吗,老师可以尽量帮你解决的。我态度很坚决地说这是我的主观意愿。辅导员叹了口气,你先回去再考虑考虑吧,这不是小事,要征得你父母的同意,而且我也做不了主。我说我已经考虑好了,而且我也是成年人了,不用和父母商量,就算他们不同意,我也会坚持我的做法。

走出商院大楼时,我收到了一条好友验证,是一个学妹发来的,说是我之前投的稿被院里的杂志选上了,现在需要一张作者的照片。我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还给院里的杂志投过稿,那本杂志我看过,大一刚入学的时候学长给的,每个宿舍都有一本,淡绿色的封面,标准的校园杂志,里面基本都是经管类的文章,我连专业课都没搞明白,更别谈这些经管类的论文了,我想她一定是弄错了,但是她问我是不是叫王一舟,如果是的话那就没错。我告诉她我已经要离开学校了,对这种事一点也不关心,而且我也不拍照,手机里并没有照片。她提议说她可以帮我拍一张照片。申请书没被批准,我无处可去也无事可做,所以就答应了她的要求,毕竟学妹也是混学生会的,并不想让她太为难。

已经入秋一个多月了,夏天的余温迟迟没有散去,这让寂寥的秋天多了份炽热,太阳依然很凶猛,除了满地的落叶,一点也看不出来已经快十月份了。以前学刘禹锡的《秋词》时,并没有觉得秋天有多好,反而是觉得他故作清高以此显得自己与众不同,春天多好啊,万物复苏满眼绿,后来我就渐渐明白了,秋天的寂寥确实更胜春的复苏,秋天的世界是金色的。

我们约好在学校东西区中间的连接桥上见面,我去的很早,趴在护栏上看河边的人钓鱼,河边的柳树还是绿色的,风一吹,就摇曳起来,泛光的河面也荡起了涟漪,我感觉自己像是置身在一幅色彩鲜艳的画里,无比惬意。我以前也钓鱼,只不过已经是好几年前了,在我家附近的穆清湖,夏天很多悠闲的下午基本上都耗在那儿了。当时的心境和此时大不相同,这可能与年龄有关,毕竟我已经二十岁了,不能再像无知少年那样活着了。

一直到学妹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才从画里跳出来,扭过身子看向她。她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配着一脸天真的笑,后来约生修正,她当时穿的并非白色连衣裙,而是香槟金蛋糕裙,并不是我的记忆出现了误差,因为我搞不清香槟金是什么,也搞不清蛋糕裙。她告诉我她叫约生,我说我就不用自我介绍了吧,她嘿嘿嘿地笑了起来。身后的背景很美,我就倚着护栏让她帮我拍了张照片,拍完照片她让我看看效果,满不满意。我说我正在申请退学,马上就要离开了,这些对我来说都不重要。她并没有追问我为什么要退学,只是陪着我靠在护栏上吹了会儿风,随后就分开了。

再见到约生是两周后,她在QQ上告诉我她的美术鉴赏课老师布置了作业,要画一幅自画像,但是她一点也不会,问我能不能帮帮忙。我当时已经彻底不去上课了,也在丰乐里租好了房子,正在准备着找工作,除此之外也没什么事做,寻思着帮个忙也可以,就答应了她。

我现在所能画的已经不仅仅是福娃了,因为高三的暑假我一个学美术的表姐去给一家幼儿园的围墙画彩绘,我妈让我跟着去,帮表姐打下手,递递颜料什么的。我对彩绘并没有很大的兴趣,我喜欢素描那种干净而忧郁的感觉,所以总在空闲的时候让表姐教我画素描。晚上我就在家自己画,白天带过去让表姐帮我指导指导,等到暑假开学的时候,我的房间四面墙贴满了我的作品。所以我想帮约生应付她的美术作业应该不成问题。

周日,我和约生骑着自行车去了人民公园,因为公园里环境很好,人也不多,可以专心画画。到了才发现和我们想象的根本不一样,到处都是半大孩子,叽叽喳喳,大吵大闹,我最不喜欢小孩子了,实在是太烦人了,我妈对此总是嗤之以鼻:你小时候不还是一样烦人,现在大了倒开始嫌弃小孩了?道理虽然是这样的,但我还是不能接受。我们找了半天才找到一个相对安静的地方,那是湖边的一个凉亭,午后的阳光正好照在这里。

我之所以喜欢画画是因为喜欢画画时的感觉,周围的一切就好像静止了一样,等待着我把它们用画笔记录下来,像造物主一样。大约二十分钟后,我画完了,我拿过去让约生看,问她是否满意,用不用再改改。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说:这不是我那天帮你拍照时用的台词吗?

在二年级学会骑自行车后,我就迷恋上了速度。但是自行车的条件就在那儿摆着,毕竟是靠两条腿蹬,再快能快到哪儿去。有次我在家里看电视的时候,正好看到环法自行车赛,那些车手可以骑到五六十公里的时速,有个车手甚至达到了一百多公里的时速,当时我目瞪口呆,认知都被颠覆了。六年级的时候,我在学校举办的“书香校园”活动里被评为优秀学生,颁奖典礼上我不仅得到了奖状,还得到了一本曹文轩的《草房子》。那本书我整整看了三遍,纯真的少年气让我感同身受,但是最吸引我的还是书里有关自行车的描写,而那段描写大概也是引发我后来伟大冲动的源头——

“有个人将车临时停在路边,到坡下去拉屎。桑桑居然敢冲上去,推起人家的自行车就蹬。那人屎没拉尽,一边系裤子,一边追过来,夺过自行车后,踢了桑桑一脚,把桑桑踢滚到了路边的稻田里。桑桑抹了一把泥水,爬上来,眼馋地看着那人把自行车摇摇晃晃地骑走了,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

剪完光头的第二天早上,我还在熟睡之中,听到有人在敲门,九成的几率是梁枫,所以我换了个姿势继续躺着。敲门声大了起来,并且伴随着我的名字,我套了件衣服准备去开门,衣服穿过脑袋的瞬间我感觉脑袋秃了,吓了一大跳,伸手摸了摸,光秃秃的一根长毛也没有,都是短而硬的发茬。开门之后看到梁枫,我才知道这么突兀的光头看起来是多么的怪异。理发就是这样,最初会很不习惯,两三天之后你就会忘掉它,不再在意了。我每次剪头发都是带着恐惧,因为剪完总是和自己预想的不一样。

我们就这样顶着两颗卤蛋出了门。在假期里,我很少在十点以前起床,所以就没有机会触摸清晨的阳光,没有机会呼吸清晨的空气,这是我长久以来的一种遗憾,但我并没有因为这是一种遗憾而去付出行动对它进行弥补,相反,我会觉得生活充满遗憾,多添一点也无妨。另外赖床的感觉足以抵消这种遗憾,我也会在赖床之后怀抱着深深的内疚感对这种遗憾表以歉意。

在小学门口的早餐店吃早餐的时候,我们开始计划今天的娱乐活动。我们可以去网吧玩CF,也可以去打桌球,或者玩滑板,又或者篮球羽毛球乒乓球之类的,但这些所谓的娱乐活动或许无聊,实在无法用来打发一整天的时间,所以我们选择了钓鱼。鱼竿早在放假前就买好了,我们想象着放假之后钓鱼的情景,充满了激情,那一定会很有趣,我们甚至看了美食节目,学着如何去做炸鱼干。实际上我们放假后就把这项计划抛之脑后了,沉浸在电影世界里了,直到今天才突然想起来。

我骑着家里那辆破旧的女士自行车载着梁枫,先是去找了条臭水沟,打算挖几条蚯蚓做诱饵。在刨那些污泥的时候,差点把早上吃的小笼包子吐出来,简直太臭了!大概挖了四五条蚯蚓后,我们的肺就坚持不下去了,这些蚯蚓估计也够我们消遣一天了。我不是一个钓鱼好手,经常被鱼咬走诱饵,偶尔连鱼钩都会被它们吞掉。也许是我的心思并不在此,钓不钓得到鱼不是我必须要完成的目标。梁枫就不同了,他以钓鱼为乐,甚至钓鱼的时候从来都是站在湖边紧盯鱼漂,钓到鱼时会拿过来向我炫耀,我才不尿他呢,偶尔在炫耀的时候鱼儿会从他的手中滑走,气得他直喊艹,我就在一旁开始幸灾乐祸起来。

我们到穆清湖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太阳从头顶照下来,影子短得被我们完全踩在脚底。湖边的马路上停了很多自行车,都是越野型的,还有两辆摩托车,一蓝一红。看来今天来钓鱼的人还不少,我们找了处有阴凉的地方,而且有大片的草地。傍晚太阳快下山的时候会有很多市里的人驱车来这里烧烤野炊,不过那样就不安静了,而且会给这里留下很多垃圾,我不喜欢。我绑好诱饵,扎好鱼竿后,就在草地上躺了下来,梁枫一如既往地站着,时刻保持警惕,死死盯着鱼漂,我看着都累。躺在草地上的时候,可以看到头顶郁郁葱葱的杨树,它们就像盛开在蓝色天空上的绿色鲜花,随风摇曳。

湖中心有几个年轻人在游泳,我妈说这是很危险的,因为穆清湖是很深的,而且会有一些非法分子用电网电鱼,所以她总是告诫我不能下水,所以我到现在都不会游泳。公路边的山地自行车和摩托车可能就是这几个年轻人的,他们应该比我们大六七岁,二十岁出头的样子,来的时候看到那两辆摩托后,我对钓鱼就完全没了兴趣,我开始思索怎么能把那辆摩托搞到手,这样我就能从女式自行车连跳两级,直接拥有一辆拉风的摩托了。后来读大学的时候我在图书馆看了施瓦辛格的自传,他通过打工赚了些钱,给自己买了新衣服,还买了辆自行车,关于自行车他是这么写的——我的车不完美,但两个轮子意味着自由。

我把站在一边的梁枫喊过来,他极其不愿意地在我身旁坐下,他已经钓了三条巴掌大的鱼了,正在兴头上呢。可是和一辆飞驰的摩托比起来,三条小鱼算个屁,不响的屁。梁枫很惊讶,虽然我们之前也偷过东西,但那简直是小打小闹,“你是不是疯了,你那破自行车是挺慢的,但偷摩托这事是那么简单的吗?被抓住怎么办,我还打算在新学期评个五好学生呢。”梁枫紧皱眉头,极力否定我的想法。

我知道怎么改变梁枫的想法,那就是我直接行动,他自然会跟上我的,虽然总是会有叽叽歪歪的抱怨在我耳边萦绕。我收拾好渔具,迅速移动到那两辆摩托车旁,选择了那辆蓝色的摩托,开始研究怎么把它打着火。蓝色款式更新一点,而且有青春的感觉,适合我们十三岁的青少年。

之前我偷骑梁枫他爸的摩托时,也没有钥匙,因为他爸总把钥匙别在腰上的皮带扣里,所以我们在他家小区的地下车库里忙活了一个多小时才把车发动起来。现在我们有经验了,我开始着手盗窃了,这时候梁枫也过来了,带着他那三条巴掌大的小鱼。没有钥匙的情况下,打着火其实并不难,摩托车的构造大多类似,打火器就更相似了,我们只用找到点火器的两根线,一红一黑,把它们的线头对碰一下就好了。梁枫帮我望风,我开始找点火器,这是越野型的摩托,和家用的摩托不太一样,但是它们的点火器位置应该是一样的,都位于发动机的上方,我先是找到发动机,又从路边找了块有棱角的石头,把外壳砸开,看到了打火器,我从里面扯出红色和黑色的线头,轻轻地碰在一起,发动机有了反应,我紧张地朝湖面望了望,他们压根没听见,另外有一排杨树的遮挡使得我们很安全。那几个年轻人正在欺负一个水性不太好的同伴,不断地朝他泼水,嘲笑他的泳裤。我这是人为加强版的报应。摩托车很重,而且我只比它高了一点点,拧动车把的时候发出了轰鸣声,不过在轰鸣声还没结束的时候,我们就已经飞起来了。

这种飞驰的感觉很好,像是脚底长了翅膀,再没有什么可以束缚我了。公路中间断断续续的分道线在这个时候也连成了完整的一条,燥热的风扑在脸上,灌进耳朵里,像是在梦中一样。有了这辆摩托车,我们就可以去更远的地方了,在此之前,我们去市里的机会都很少,只有一些亲戚在市里结婚的时候我们才有机会和父母去一趟。

我们把摩托车停在小区的地下车库里,这里空荡荡的,很少有人来,因为小区里的住户大多没有私家车,他们的交通工具都是电动车,电动车只用停到自家楼下就可以了。这辆摩托车现在很烫手,所以要把它打扮一番,也就是重新刷层漆,这又是一项新的挑战。我们吃过晚饭去了五金店,那里有卖油漆,上学的路上我总会路过那家店。我们挑了一小桶黑色的漆,没想到要180块,老板看我们是小孩,就问我们干什么用的,我说我爸的摩托放在路边不知道被哪个狗日的刮了,要补漆,但老板连一块钱都没便宜,操他妈的。

当天晚上,我们兴致勃勃地开始刷漆,这是一个新事物,那时候我总是对新事物充满热情和好奇心。我们买的一小桶油漆根本不够把整辆车刷完,所以只选择了一些关键的并且对称的位置,五金店的老板送了我们一只小刷子,用起来很方便,感觉自己是个粉刷匠,刷着刷着就不自觉地唱起了“我是一个粉刷匠,粉刷本领强,我要把那旧摩托,刷的很漂亮……”

当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想到丢了摩托的那个人会怎么样呢,也许会很难过,也可能被父母打,但这通通和我没关系,我就不再去想它。我开始考虑摩托车的费用,我们要给摩托加油,再去一个远一点的地方配一把钥匙,再买两个头盔,对了,还有墨镜。但是油漆就花了180,把我们这个暑假用来租碟和上网的资金花光了,节流已经无处可节了,所以当前最重要的就是开源。我想了一些可以赚钱的办法,但可操作性都不太高,比如去工地做小工,但是工头肯定不要小孩子,而且我太瘦了,不是干重活的料子,我适合脑力劳动。这真是一件麻烦事。

朱阳镇一共有三条河,南河西河还有后河,南河是最大的一条河,总是奔流不息朝着太阳的方向奔去,西河自然在镇子的西边,沿岸有很多村子,关于西河会发生一些故事,但当时我并不知道,只觉得那就是一条普通的河,和我没有多大关系。后河离得最远,在镇子的西北方,水流大小和西河差不多,我之前和几个朋友去过后河,当时我们读小学,有一天班里有个同学拿了一把竹子做的水枪,把我们滋的落花流水。后来我们几个人合起伙来逼问他竹子在哪弄来的,他说他们村有大片的竹林,竹子长得可好了,笔直笔直的。我们让他带我们去砍竹子做水枪,没想到他痛快的答应了,原因是他带我们去的那片竹林是他最讨厌的一个邻居家的。我们三个人一共砍了两根竹子,毕竟人家是要靠竹子养家的,而我们只是玩玩,回来的时候我们没有走大路,而是在那个同学的带领下走水路,也就是沿着后河走回来的,中途我们还在一个水潭逮了两只大螃蟹,但是回到家隔夜就跑掉了。

我仔细分析了三条河的情况,最终把开源计划的实施地定在了南河,这条河我们最熟悉,而且这条河沿岸的农作物多住户少。七八月份正是玉米成熟的时候,菜市场有很多卖玉米的,所以我们也打算卖玉米。数学教会我利润等于收入减去成本,我们的成本就是摩托车的油钱,成本低了,那么利润肯定就会很大,我为自己的精明感到开心。但卖玉米远远不够,南河还有很多果园,这个季节很多果子也成熟了,这样一来我们的产品就丰富多了。

我不爱吃毛桃,因为我常常洗不干净,那些小毛毛总会沾到我的脸上,痒的不行,我喜欢油桃,油桃多方便啊。苹果和李子我也爱吃,最爱的还是杏,有一年我和我们班的一个大高个去果园偷杏,结果被老农发现了,他在果园那头,我们在这头,他一看到我们就大喊:“唉,你们俩,干嘛呢!”这是一种错误的做法,他应该悄咪咪地摸过来,然后才有机会抓住我们,他这样一喊之后,我们拔腿就跑,跑的飞快,远远地把他甩在身后了。

第二天早上我们到车库时,摩托新刷的漆已经完全干了,我们把它推出来,在阳光下细细打量,还真像那么回事儿!我把计划说给梁枫听了,他并没有异议,大多时候都是这样的。

小时候有段时间我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爷爷当时也有一个果园,园子不大,但种类还是挺多的。到了果子成熟的季节,爷爷会摘来拿去菜市场卖,也会留下一些给我们这些小孩子吃。爷爷去果园的时间通常是在下午,他告诉我,中午的大太阳是能把人吃掉的,选择在这个时候下地的人都是脑子有毛病的傻逼。傻逼不是爷爷说的,在小孩子面前说这种话显然不合适,傻逼是我自己加上的,因为我在上学以后听到最多的不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而且“傻逼”“智障”一类的,如果你不说傻逼,那么同学们就会觉得你是假清高,和他们格格不入。

我们是在一点钟的时候骑车出发的,太阳果然很晒,我变成了自己口中的傻逼,不过这些无所谓,我总是对自己扯谎,对自己说过的话像对待屁那样随风而过。我们骑车穿过街道时,内心有些惴惴不安,担心被车主抓个现行,好在镇子很小,不到十分钟就到了南河口了,这条路就很安全了,而且大中午的,过往车辆都很少,就更别说人了。从南河口开始,就会看到路两旁大片的果林和玉米地,还有其他一些不太叫的出名字的农作物。为了安全起见,我们沿路骑了半个多小时才停下来的,路边就是一片两米多高的玉米地,我们选择在这里下手。我们俩一人放风一人进地里掰玉米,没敢弄太多,挑了一些比较嫩的掰了三十多个,随后趁着太阳温度还没下去,又找了一个果园偷了几种果子。做完这些已经三点多了,被炎夏的太阳烤了两个多小时,感觉要晒的脱层皮,幸好摩托车的速度够快,回来的时候吹着河谷里的风,觉得一切都还是很美好的。

根据我小时候和奶奶去菜市场卖菜的经验来看,你要想占一个流量大的好摊位,五点就要起床,五点半就要赶到地方。小时候我能起来的原因完完全全是豆沙饼对我的诱惑,不知道从哪个地方来的人在镇上开了一家店,生意红火,卖各种包子和饼。豆沙饼是我的最爱,所以奶奶总是以豆沙饼当诱饵,让我和她一起去卖菜,清晨那会儿雾气蒙蒙的,但是菜市场就异常热闹,都是妇女们早起来给家里买食材的,乌泱泱的人群被雾气包裹着,这是我对人间烟火这几个字最初的理解。

“人越长大越懒”,这是我妈经常教育我的话,倒也没错,她越这样说我就越觉得我的懒是有原因的,因为我长大了嘛。那天晚上我和梁枫都没有回家,我跟我妈说今晚睡梁枫家,梁枫和他妈说他睡我家,然后我俩就一起去了网吧通宵。朱阳的娱乐设施不多,网吧对于我们来说是最重要的一个。通宵结束的时候正好五点,网吧和菜市场离得也很近,所以为了避免我赖床,索性不睡觉了,这应该是当时我们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了。

最初的冲动不再伟大,确切地说,已经荡然无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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