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是个体经常表现出来的、跨时间维度、跨情境稳定的为人处事的习惯化行为方式。这种习惯化行为方式被称为人格特征。
如果我们把个体的这种为人处事的方式放在文化/社会生活中去考虑,看它是否与其生活的文化/社会背景相适应。我们可以把这种适应性程度看成是一个连续体,而不是一个适应或不适应的分类。
如果对个体人格的文化/社会适应性进行二分,把人简单地分类为适应良好或适应不良,我们就会把前者的人格诊断为人格健康,而把后者的人格诊断为人格障碍。
实际上具体到某个人,你会发现他的为人处事方式并不完美,既有与文化/社会和谐的一面,也有不和谐的另一面。也就是说,个体的人格既有适应的部分,也有不适应的部分。
从总体上评估,个体人格适应性可以放在一个适应性维度上去看待。维度的一端是完全适应良好,另一端是完全适应不良。
个体人格适应性程度主要是人格中适应的部分和不适应的部分的共同结果,适应的部分越多,人格的适应性越大,个体人格也就越健康,如果不适应的部分越多,个体的人格障碍就越严重。
在心理咨询和治疗实践中,我们通常是以自己的为人处事方式与他人相处的结果来评价人格适应性的。如果个体与他人相处给自己或他人带来了痛苦,并且造成了个体的婚姻家庭、学业职业、健康等生活领域的困难,我们就认为个体的人格适应性有问题。
人格适应性困难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
一是个体与人相处的方式使自己或他人感到痛苦。
例如,有人用牺牲自己成全他人的方式交往,他人往往会感觉良好,但自己却感到不舒服,甚至是痛苦;有人做事时居高自傲,以盛气凌人的方式与他人相处,他人往往会感到痛苦,但自己可能不觉得有问题;有人用偏执猜疑的方式与他人相处,不仅自己感到无法相信他人而痛苦,他人也可能不被信任而感到痛苦。
这种相处方式会造成一些具体后果。个体的所有活动都是在一定人际关系背景下展开的,读书学习时有老师、同学,工作上班就有上司、同事、客户或下属,组建家庭后有配偶、子女,参加社会活动时有朋友,等等。
二是个体为人处事的方式会给一方或双方带来痛苦,就有可能影响其所从事的活动。
一个人把盛气凌人的方式用在工作场所,就会造成自己与同事和下属的关系紧张、难以与客户开展业务,这就给个体的职业发展带来了困难。如果会用在其他人际关系中,这就带来更大范围的消极后果。
总之,人格适应性的程度主要看其为人处事的方式给自己或他人带来的痛苦程度,以及这种方式给自己的职业、婚姻、发展等方面带来的影响程度。痛苦程度越大、影响程度越大,其人格适应性困难就越大。
人格障碍通常指给个体带来文化/社会适应不良的为人处事方式,这种方式造成了个体人格适应性困难,个体以这种方式与他人相处时会使自己或他人痛苦并且影响其社会功能。
安·M. 科瑞(Ann M. Kring)等认为,人格障碍是一组以在形成稳定、积极的自我意识和维持亲密及建设性关系方面存在问题为特征的异质性障碍。他们建议临床医生在诊断某种人格障碍类型之前,需要考虑三个方面问题:
其一,要考虑文化背景——那些相对于个体文化背景而不同的症状;
其二,要考虑稳定的人格特征;
其三,要考虑普遍性问题——那些只有在各种情境中都发生的问题,例如,家庭关系、工作领域以及亲密友情等。
在心理咨询实践中,我们经常把人格障碍限定在人际关系范围内讨论,把那些造成广泛人际关系困难的行为方式称为人格障碍。
这样的行为方式在多种人际关系中都存在,如亲密关系、职场关系、同学关系,等等。
如果只在某个人际关系中存在问题,就称为某某人际关系问题,不能将之称为人格障碍。
科瑞提到人格障碍患者为人处事方式的普遍性问题就是这个意思,人格障碍带来的关系问题是方方面面的,几乎影响所有的人际关系。
某人与一个同事不能处好人际关系,就不能称为人格障碍,如果与多数同事都不能处好人际关系,也不能称为人格障碍,只有在多种人际关系中存在处不好人际关系的问题,就可以称为人格障碍。
例如,某个人不仅与多数同事都不能处好关系,他还与配偶相处不好,甚至与孩子常发生的冲突,这样的话,我们将其诊断为人格障碍才是合适的。
当然人格障碍的诊断还有其他标准,这里只就人格障碍与人际关系问题的区别作一个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