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的制定出台,无疑是为党的组织工作提供一把新标尺,里面的每一条内容就相当于标尺的一个刻度,有了精准的标尺,干部就能更好、更规范地推进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
要想对得更齐、量得更准,我们必须得摆正“标尺”。学习贯彻《条例》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明确政治站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一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论述,明确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根本遵循。二是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贯彻的过程必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组织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三是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落实各项新要求新举措,彰显新时代组织工作的特色。
“标尺”摆正了,要把握好用人导向,“画好画整齐”干部队伍基线。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实现我们的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党,就要确保党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关键在人,就要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培养选拔优秀的干部和人才在任何时期都是组织工作的重点、难点。在选拔人才方面,要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要深入考察干部的“七种能力”,要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积极选用专业素养好的干部,大力选拔具有相应专业素养、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强的干部,推动形成新时代高素质干部队伍。在用人方面,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改进干部考察工作,提高干部业务水平和肃清工作风气,要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多角度、全面地评价干部,用好平时掌握情况、巡视巡察、绩效考核、信访、谈心谈话等结果,提拔想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把政治上不合格、廉洁上有问题、工作上不担当的干部挡在门外。
《条例》不仅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也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只有把握好这把“标尺”,切实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培养选拔出优秀干部和人才,才能实现建设高素质的执政骨干队伍的宏伟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