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美受害人》(二):每一点好处,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看了这部剧的前几集,感觉赵寻的缺点还没有那么明显,这时的她只是显得摇摆不定,不会拒绝,一时迷糊被老板抱上了床。

但在后面的剧情更新之后,我想,同情她的观众就像剧里帮助她的人一样,一个一个对她失望透顶,被气走了。

因为她自始至终都没有懂得,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事多无兼得。

赵寻从成功身上得到的东西,每一件都价值千金,她却没有一次拒收过。

相反,她高高兴兴地站在镜子面前,享受着这88万的奢侈品给她带来的美貌加成,练习着“成董好”。

虽然我并不认为成功是个好人,但我很认可他对赵寻的评价:左右互搏,前后矛盾。

她一边羡慕着律师林阚的独立女性形象,一边靠着老板的钱打扮自己;

一边觉得自己委屈,一边又从来没说过一个“不”字;

一边在警察面前说不是强奸,一边又在父母询问是不是受害者的时候点头同意。

喜欢奢侈品,乐意走捷径,人之常情。

真正的独立女性,都是要么自己赚钱去买,要么就忍住欲望。

比如《小妇人》里的梅格,用清贫丈夫的钱买了奢侈的衣料后十分懊恼自责,因为她知道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不好。

然后她退货了。

再比如《简·爱》里的女主,同样是被雇主追求,她在离开的时候连一串珍珠项链都没带走。

而赵寻想的是不劳而获。所以她被网暴,是必然的。

无论她能不能胜诉,都没有什么人会尊重她。

曾国藩在家书中提出“九不交”,其中一条就是“好占便宜者不交”。

这一点连她身旁的“舔狗”,从最初就支持她的陈默,都看清楚了。

他问她:“难不成你认为这些东西都是公司员工的标配吗?”

另一位女性角色,林阚律师虽然也有相似的经历,但她仍然会获得别人的尊重和喜爱。

因为她一直在提出拒绝,且时刻反省自己。

她向学校反映情况,放弃读博离开侵犯自己的吴老,尽力保护好自己。

并且因为吴师母的背后告状失去了律师协会颁发的奖项之后,她认真考虑了自己的问题:“大正律师事务所太好了,我特别想进一个这样的事务所,走了捷径,但捷径其实是弯路。”

而赵寻从来都没有反省过,或者思考过。

即使她拿公司的钱财礼物证据确凿,以至于陈默质疑她的想法,她都在把错误推向别人。

她朝陈默大吼:“一直以来你是唯一一个信任我的人,现在连你都开始不相信我了,开始怀疑我了吗?”

我想赵寻一定是从小在父母的宠溺和无限纵容中长大的。

因为她认为自己应该得到所有的东西:财产,好的工作,名誉,尊严,以及周围人无条件的信任。

这个女孩总喜欢给自己找借口,以掩盖自己肮脏的那一面。

她说自己一直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实际上在她花公司那么多钱给自己买包包、衣服、饰品的时候,她就知道了;

她说林阚律师一直在欺骗她的感情,以获得自己的信任,但赵寻一直都应该认识到这是对方的辩护律师,保持谨慎;

她在成功面前说自己不图钱不图名不图利,结果给自己买东西花了很多公司的钱,她还嫌公司曝光打了她的脸。

什么都想要的结局,自然就是什么都得不到。

公司和老板都不是傻子,更不是受虐狂,给了好处,还吃大亏,毁了名誉和自由。

于是赵寻的那些奢侈品被公司收回,同时她被解聘,媒体曝光一切之后她名誉扫地,朋友的信任也无影无踪。

她的尊严,更是早就没了。

茨威格在《断头王后》里写到:“她那时候还太年轻,不知道所有命运赠送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赵寻只是想找回自己,变得勇敢吗?

不,她只是不想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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