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觉得你对电子产品了解得很透彻,手机、电脑、照相机,问你就可以了。
你还很年轻呢,总是喜欢和另一位同志研究明星阿,电视啊什么的。
我就比较落后,一般都搞得云里雾里的。
第一次看到你时,总觉得你不是那么好相处的人。那天两个人走去人民医院那边的银行,又觉得你特别好相处,什么都是说,好啊,可以阿。
结果渐渐的才发现你的确是个比较有趣的人。
喜欢唱歌,篡改和忘记歌词是你的强项,有些地方实在不行就用“当当当”来代替。
晚上卧谈的时候笑声也是各色各样的,偶尔笑的连床铺都在“发抖”。
你的脸部表情也是丰富多彩的,和我们在一起时都是比较可爱和夸张的,在其他人面前你就比较正式了(尽管你说自己已经在笑了)。
还有很多事,也不一一罗列了,大家都是不会忘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