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在古代,叛逆者、异教徒、奴隶和没有公民权的人会被钉在两条架成十字形的原木上,慢慢死去。若时限之前还未死去,看守者便会将其双腿打断,令其无法依靠双腿撑起身体扩张肺部空间纳入新鲜空气而加速死亡。
『一』
“李暮后天下葬,你回来吗?朝朝。”—在接到这条短信的时候我已经向班主任请好假,并且买了今天的车票。
下午六点五十分,长途车缓缓驶离站台。正值三月初,比起寒暑假的高峰拥挤,此刻多出的安静和空荡反倒显得突兀陌生。学校离家所在的县城并不很远,只需要十二小时的车程。就像李暮的一生,一个夜晚,就足够讲完。
『二』
李暮是我的堂姐。她的名字是大伯父在她出生数天后起的,当时这个名字遭到很多人的反对。他们问大伯父,为什么偏偏要给她取“暮”这个寓意衰退、凄凉的单字。刚开始大伯父还很得意地向人解释:暮者,静而宁,祥而和也。好像这个字展示了他有着精深的文化知识,是那个时期为数不多的文艺青年。到后来,他便不耐烦,拉长了脸道:“这孩子生来就不幸,再好的名字也没用。”
印象中,大伯父一直是拉长着脸,神情严肃的模样,待人接物总带着暴躁、不耐烦的情绪。哪怕家里人在一起聊天、吃饭—即使是大年三十的时候,也只见他默默在角落里吸烟,没有笑容,像只静静立在树枝上的猫头鹰。相比之下,我另外三个叔叔(奶奶共生养了五个男孩)都很好,他们憨实朴素、善良温和、从不轻易与人发生口角。
大家都说,大伯父是在李暮出生以后才变成这样的,她就像块挪不开的吸铁石,把他的活力和快乐一点点耗光。除了奶奶,奶奶在听到他们这么说的时候总要用她苍老的声音静静反驳一句:“但这也不是暮暮的错,不能怪她。”如果有人不识趣地接着问:“那该怪谁呢?”奶奶便凄凄地笑笑,幽幽吐出一个字:“命。”
大伯父在李暮九个月大时发现了异常,同龄婴儿在这个时候已经能自己做一些简单的运动,比如站、爬、甚至扶着物体走路。而李暮却仍停留在“翻身”和“坐”的阶段,并且身体僵硬,极不平衡,像始终被提错线的小木偶。于是大伯父和大伯母忧心忡忡地抱着她去了医院。
检查结果出来的那天是个炎炎烈日,阳光仿佛随时要流出火来把县城置于废墟之中。他们拿着确诊单站在医院门外的路边,一动不动,像两具没有感情的雕塑。直到大伯母忽然放声大哭,大伯父才如被惊醒了般,带着愤怒含着眼泪冲大伯母喊:“哭鬼啊?她又不是要死!治!砸锅卖铁贩血卖肾也给她治!”回到家,那张确诊单被放进卧室衣柜最底层的抽屉里,它已不再是片轻薄的纸,而是张血淋淋,关乎命运的判决书,谁都不敢多看一眼。上面,字迹清晰,写着:先天性小脑发育不全。
之后的一年,大伯父一家卖房借钱,在大城市的各个儿童医院奔波辗转,但都一无所获。那些医生像坐在审判席上看似无能的法官,找不到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抓不着逃之夭夭的杀人凶手,只会下一些陈词滥调的学术定论。其实他们也无辜,凶手原本就是李暮的命。它手段高明,心理阴暗;用一种极其隐秘的方式剜去她的手和脚,夺走她与生俱来的自由和尚未成形的美好。却又给了她苟延残喘的机会,让她在常人的世界做一个永远狼狈可悲的异类。
一无所获的同时,借来的钱财也付诸东流。由于房子已经变卖,求医回来后奶奶用自己的积蓄为大伯父置办了新家,那是一间只能放得下一张床和一副锅具的屋子。奶奶在他们搬进去的第一天意味深长地对他们说:“既然治不好,就带着孩子踏踏实实过日子吧,有困难别掖着,家里那么多兄弟,一人帮衬着点,什么坎儿都能过得去。”大伯父和大伯母双双感激地跪下给奶奶磕了记响头。
他们第二个女儿—朝朝,就是在这样贫穷平静的环境里出生的。那年李暮两岁半。经过大伯父反复训练,她已学会抓着被褥自己坐起来。并且仿佛变得懂事似的,不再那么频繁地哭闹,使大伯母有了更多精力照顾朝朝。
朝朝是健康的孩子,她的名字也没有招来任何人的质疑和反对。除了朝朝自己,她觉得,女孩可以长得不好看,但名字一定要很漂亮;应该像童话书里公主头上那顶闪闪发亮的发冠,即使下面的脸胖陋粗鄙,也会因着它的光芒而高贵些。可“李朝”这个名字单薄中矩,毫无美感,一点也不符合她心里的那些标准。于是,当她意识到这点后就三番五次地央求大伯父去派出所,将户口本上自己的名字改成“李雨凝”,这是她几个晚上牺牲睡眠想出来的,她认为“雨凝”这两个字无论或写或念,都会令人联想起撑着青紫色油纸伞从幽深小巷窈窕走过的江南女子。大伯父被她弄得哭笑不得,只好耐下性子告诉她:朝,是每一天最崭新的时候,世界万物都将在此清醒,明朗;我希望你能同朝一样,一生被人所期待、所追崇。听完,朝朝虽仍心有不甘,但从此便打消了改名的念头。
大伯父和大伯母是一间皮革制作厂的工人。因为有了朝朝,他们都额外找了工作贴补家用,一个去帮别人带小孩,一个在修理铺做散工,起早贪黑,非常辛苦。李暮和朝朝白天便被送去给奶奶照顾,晚上再由结束一天活计的大伯父接回家。那时我三岁,只比朝朝小五个月。父母忙于打理服装生意,所以我也被常常“寄放”在奶奶那里。
年幼的时光稀散又粘稠,如掺了清水的牛奶,顺着每个人自身的轮廓向下淌;浮滑而过的纯白印记留在岁月的罅隙里,寡淡,但难以抹去。爷爷在我们出生之前就去世了,奶奶独自住着一个由两间砖房围成的院落。于是院落便充当了我们童年的游乐场,那儿有永远湛蓝的天、彩带一样飘逸的流云和院外一片被春风抚过就郁郁葱葱屹立不老的杨树林。到了盛夏,我跟朝朝每天都要去树林里玩一会捉迷藏。阳光透过无数枝叶形成金色斑点颤抖着在她旋转的裙摆上跳跃时,她就如同一只无心潜进幻境里的精灵,鲜媚翩然,明亮动人。而李暮只能在傍晚时分被空闲的大人牵起来绕着餐桌走一走。她需要适量运动,否则肌肉会如得不到水分的水果,迅速萎缩下去。其余时间她便独自坐在那把有扶手的小木椅上,像个随时会倒下的不倒翁,跟着移动的日光摇摇晃晃。
奶奶却格外宠爱她,省下的零钱会买半斤毛鸡蛋,煮熟了浇几滴香油慢慢剥给她吃。这种待遇我和朝朝是没有的。奶奶说,毛鸡蛋是没孵化成型的小鸡,姐姐吃了就可以像小鸡一样活蹦乱跳,你们俩是好孩子,生下来就能走能跑,用不着吃。可在食物匮乏的年代里,毛鸡蛋,堪比珠宝首饰,珍贵诱人。只要它的香味儿从奶奶家厨房那扇格子窗里散出来,哪怕气若游丝也会让我们垂涎三尺。对此,朝朝的欲望似乎比我更强烈。有天,当奶奶又一次端着香飘四溢的毛鸡蛋端到李暮身边时,朝朝拉着我过去,甜甜地对奶奶说:“奶奶你去忙别的事吧,我们来喂姐姐。”奶奶露出惊喜的神色,说:“哟,懂得照顾姐姐啦?真是长大了。那我去择菜,你们小心点,别烫着姐姐。”朝朝看着奶奶的背影,伸手从盘中拿起一颗蛋,剥掉壳,轻轻掰下四分之一递给我,然后冲我诡秘地眨眨眼,将剩下的吹了吹,小口小口塞进自己嘴里。我立即明白了什么,于是也学着她的样子一点点吃起手里那一小块毛鸡蛋。就在我们酣畅淋漓大块朵颐的时候,李暮哭了,哭声像段没有音节的口哨又直又闷。奶奶听了急忙赶来,弄清状况后朝我和朝朝屁股上分别掴了一掌,厉声道:“你们怎么能欺负姐姐啊?我们是她最亲的人,她生这种病,如果连我们都不保护她,还要欺负她的话,将来还会有谁看得起她对她好呢?!”巴掌并不重,隔着衣服落在皮肤上只像是被树丫戳了一下,有些扎人。但我被奶奶的责备吓到,也哭起来。朝朝却若无其事地站在那,心满意足地咽下最后一口毛鸡蛋。事后,朝朝瞪我一眼,“没出息,有什么好哭的?我擦干眼泪问她“为什么只给我那么一点儿?”她得意一笑,“这还用问呀?她是我亲姐,她的东西当然要分我多一些咯。”那是朝朝第一次管李暮叫姐姐。或许,也是唯一的一次。
虽然小脑扼杀了行动和自由,但并没有麻痹感受和思绪,这对李暮来说是忧大于喜的事。喜的是,她可以同常人一样正确地认识这个世界,感知它的仁慈它的残暴;忧的是,在这样认识、感知中她很难做出相应的回报或抵抗,唯有逆来顺受,坐以待毙。我常常觉得,李暮还不如那只坐在井底的青蛙,它至少以为自己的生活完美无瑕,并且因此快乐满足。而李暮,她知道力所能及的视线外还有更大的天空更好的风景,却只能望着这一小片长满青苔的空地保持缄默。她甚至比常人多出一分敏感,眼睛耳朵合二为一像台功能完善的摄像机,将周遭的人事不动声色地加以理解,记在心里。这一点让大伯父很欣慰,他买来许多字帖和画报,每天不管多忙多累也要抽出空来教李暮几个生字。起先只让她跟着念,谁知她记得又快又牢,几十个字词只用三天就学完;而后便握着她的手,教她自己在纸上慢慢写。写出的字像不安分的蚯蚓,总爬到十字格外去,但字架清晰,叫人一眼就能看得懂。由于用力不均,李暮的小拇指经常被压得红肿,却从未听她喊疼,被发现时关节处已严重变形,来不及补救。大伯父和大伯母都为此自责了好一阵。朝朝却不屑一顾,似乎还有种淡淡的莫名其妙的快感,这快感并无恶意,源于小孩子不自知,渴望被重视的自尊心。大伯父从没像教李暮那样教过她,刚开始,她在他们旁边跟着学,故意凑得很近,他不理她,连一个关注的眼神也没有给过她。后来她便赌气,每当他们“授业解惑”,她就跑到远远的地方疯玩,以至于快要上小学的时候李暮已经会解读数十首唐诗,而她只认得些基本的字词。
让李暮同朝朝一起上小学是大伯父决定的。很多人都觉得他是意气用事,李暮那样的孩子应该待在特殊学校里做手工玩游戏,用一些看似堂皇实则低等的无用功打发时间。大伯父不置可否,认为那是对李暮的羞辱。那时县里只有一所小学,招生前,大伯父多次提着礼品到校长家“做客”。校长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虽慈眉善目,但一身迂腐气。他担心收了李暮会惹来麻烦,所以迟迟不肯应。直到临开课的前一天,大伯父又敲开校长家的门,一改往日恭顺,强忍着怒火说:“孩子身体已经残疾了,难道您要她连知识也残缺吗?”校长被这句话堵得词穷,也为大伯父的执着与苦心所动容,终于点头同意。
一起上学的还有和朝朝同龄的我。我们三个被分进同一班级,我每天都能看到大伯父用一根裹了棉布的麻绳把李暮固定在“二八”自行车前梁,慢慢悠悠地来,将她送进教室后再风风火火地离开。朝朝在后座,雨雪天她就一路撑伞站着,给他们遮风挡雨。在旁人眼里,他们仿佛在做一份乏善可陈的工作,坚守着各自的职责,突兀又静默。是永无止境的艰辛与煎熬。
我们的班主任是位高个子、短发、干练的年轻女人,她在某节班会课上爽朗地对我们说:“我想大家都知道了,咱们班有位特殊的同学,由于身体原因她行动不便,但她仍然坚持和大家坐在教室里学习,这种精神值得表扬,是大家的榜样。希望你们团结起来,在学习上、生活上帮助她。我们要在每个月的月底选出一位“小雷锋”,老师会给他贴五朵小红花作为奖励。可是,老师希望你们能出于自愿,发自真心地帮助她,好不好?”“好—”同学们拖着长长的尾音,参差不齐地答,眼睛却不约而同地朝坐在最后排的李暮看。那是李暮头一次受到那么整齐的目光洗礼,平时在街上也会有人看她,但那只是些轻浮的窥视,含着道貌岸然的尊重和自作多情的怜悯,一点也不高尚。而这回,是六十多名孩子单纯的观望。他们将自己清澈的眼神汇集在李暮那里,形成柔和却璀璨的一幕光,把她身心中深暗芜灰的地方都打开了,照亮了,像久久停滞在天边的一块黑云突然被太阳击碎了般大快人心。她对他们紧张地笑笑,然后又迅速低下头,脸上泛起淡淡红晕,一直漫入眼眶里。
自从有了班主任那番话,大家都对李暮热心起来,在课间休息,放学的时候给她抄当天的笔记、装移动笔芯、收拾书包……尤其是李暮的同桌苏晴晴,她矮矮的身子有条长长的辫子,像个自带武器的战士,满腔热血地守在李暮旁边,随时为她冲锋陷阵;她甚至会自己偷偷碰掉李暮的书和文具然后再贴心地帮她拾起来,当然,那只发生在老师恰好经过、或周围有诸多目击者的时刻。功夫不负有心人,她披荆斩棘,顺理成章地成了第一个“小雷锋”。那五朵小红花在成绩榜里的姓名栏中一夜齐放,让她艳压群芳。
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五年级。原先的班主任接到调令,走得匆忙,“小雷锋”便被淘汰在新老师的不明就里中,再没有人肯为它积极卖力。其实,李暮或许根本不需要那么多的帮助。她从不在学校上厕所,为了省去这个麻烦,她逼自己养成每天只喝一两杯水的习惯;并且,在大伯父长期训练下她已经能够独立完成许多事。只是,她从此变成了失去佛像的庙宇,再怎么震颤破败也得不到关注和怜爱。包括苏晴晴,她对李暮由之前的“无微不至”转为“冷若冰霜”,仿佛李暮是背叛她的恋人,一举一动都无法引起她的好感,甚至令她憎恶。
朝朝漠然地看着这一切,无论在家还是学校,她对李暮向来疏远,即使是“小雷锋”那样“形势所迫,顺理成章”的时期也始终拒之千里。朝朝人缘很好,时刻被簇拥着,到了周末就三五成群地出去玩,有时她也把他们约去家里,几平米的屋子被挤得脚踩脚时,李暮艰难地占据着一个仅供蜷缩的小角落,静静旁观。谁都不理她,他们似乎全默契地附和朝朝不言而喻的旨意—对她置若罔闻,好像她和这屋子的促狭一样,可以轻松忘却,忽略不计。而那时的我总爱粘在朝朝身后,是她忠实的小跟班,自然也对李暮视而不见。
然而就在“小雷锋”被搁浅不久的一个课间,朝朝和同学嬉闹时不经意回头,恰好瞟见发生在李暮座位上颇为短暂的一幕:“掉掉掉!怎么不把自己掉下去?!害我每天都得跟老妈子似的趴在地上给你捡,烦不烦?!”苏晴晴尖着嗓子嚷,一边拾起一块脏兮兮的橡皮甩在李暮的左半边脸上,橡皮受到反弹,悬翻了个眼身,不偏不倚落到桌子边缘李暮打开的铅笔盒里。整套动作像反复演练过许多遍,精准得令人匪夷所思。李暮怯怯地向后缩了缩,眼睛愤愤地盯着她看。“看什么?我说得不对么?像你这种废人活在世上就只会成为累赘,给大家添堵,还不如早死早投胎!”话音刚落,苏晴晴迅速伸出手在李暮的胳膊上用力拧了一把。当她意犹未尽,还想继续声色俱厉地发泄不满时,上课铃息事宁人响了。晚上回到家,朝朝还是一如往常地吃饭、写作业、和邻居家的孩子讨论热播的《还珠格格》,没有同李暮讲任何话。等到大家都睡了,朝朝才蹑手蹑脚去李暮床边,轻轻拉着她的胳膊在灯下照了照。昏暗的画面让朝朝的心跳漏掉几拍,一片深深浅浅的淤青、红斑曲曲折折地散布在李暮苍白的皮肤上,像新旧交替,染了血的霉菌,触目可怖。.
第二天,朝朝交给我一张纸条,让我把它传给苏晴晴。我拆开看了一眼,里面画着只俏皮的小熊,笨拙地举着枪,懒洋洋吐出一行字:放学后操场见,有惊喜哦~!我记得那天刮了很大的风,云被吹成鸽灰色,在头顶躁动不安地游来移去。下了课,同学们都很快作鸟兽散。我和朝朝等在操场边的一棵槐树旁,枝叶摇颤的声音像悬疑片里一场凶杀前的配乐。而苏晴晴的出现却意外营造了喜剧效果;她的长辫子逆着风直直飘在脑后,将她整个人生拉硬扯地往后拽,看起来就像是动画片里被施了咒一直跑,却永远前进不了的小丑。她见我们在笑她,便没好气地问:“搞什么鬼,惊喜呢?”朝朝妩媚地冲她钩钩手指,仿佛在召唤靡日不思的情人。她听话地靠近几步,朝朝立刻借势拉过她,狠狠搡倒在树上,接着利落地掏出早就预备好的剪刀,揪住她的头发“咔嚓”一声......当苏晴晴终于回过神,意识到发生什么的时候,那截辫子已经被风吹去了大半。她忘了反击,像个丢了嫁妆的小媳妇儿蹲在地上大哭起来。朝朝却忽然温柔了,她扔掉剪刀,俯下身,如同大人安抚幼儿般轻轻拍拍苏晴晴的肩,慢慢说道:“好啦,别难过了,头发坏了还能再长,可是,一个人的尊严要是被毁了,就再也长不回来了。我知道,李暮很烦,但你不能因为这个就随便欺负她,就像你不能因为厌恶蜗牛就用刀子撬碎它背部的壳,让它血肉模糊地在你面前生不如死,那样太残忍了,而且,长大以后你或许会因为想起做过这样一件恶心的事而瞧不起自己的,对不对?”苏晴晴抬起头,抹了把眼泪,满脸羞愤:“你就不怕我告诉老师么?”朝朝直起腰,换上委屈的表情说:“怕,当然怕咯,可在那之前,老师是不是应该先追究追究李暮的胳膊呢?”之后的几天,和朝朝面对面走过时苏晴晴总会下意识地一只手护住头发,以最快的速度错开,仿佛慢一点朝朝就会又抽出把剪刀伸向她似的;对李暮似乎也好了许多,至少,每晚李暮熟睡朝朝轻轻拉着她的胳膊放在灯下仔细检查的时候没再发现新伤痕。但她们的关系并未因此而改善,在李暮心里,朝朝也许仍旧是个的陌生人,熟稔而清冷;像是末班车上仅有的一位乘客,与自己朝夕相对,面面相觑,却始终生不出倾盖如故的欲望,只能彼此寂然,静对无言,即使不知晓这旅途有多长,终点在何方。
几经周折,李暮又和朝朝一同读了初中,学校离得远,大伯父便每天早起两个钟头送她们,中午下了班接她们在街边小饭馆吃一顿便宜的饭,有时先回家做好再绕几里路在学校跟她们一块吃。日子在那样一朝一夕的繁琐中像镜头下缓缓张开的睡莲,每个瞬间都极漫长。大伯父在这样的漫长里马不停蹄地陪护着她们,像个隐忍的勇士,终日被琐事缠身,精疲力尽,却永不停歇。直到,大伯母突然离开。
其实用“突然”两个字并不准确,连当时还是小孩子的我都察觉到大伯母素日娴静的外表下埋藏着那股汹涌不安的气息。她和大伯父站在一起的时候通常只有微笑、皱眉两种神态,两种神态重重叠叠衍出飘摇的美来。但那美是隔离在生活之外的,宛若一朵风媒花,需要借着风的力量,去别处尽情绽放。关于大伯母离开的谣传一时层出不穷,能说中事实的却寥寥无几,真相往往像重量不明的砝码,游荡于无意的猜度与恶意的揣测之间。而我,或许是最接近它实际位置的人。
那时大伯父已经搬了家,是奶奶之前居住的院落(我十岁那年,奶奶因病去世,把房子留给了大伯父)。初二暑假快结束时,朝朝不知为何突然不肯露面,打电话过去也总一副躲闪的语气,之前每天傍晚我和她都会出去散步、喝冷饮,或者什么也不做,在公园的长椅上发呆。我不免有些担心,便自己去找她。那天跟我一块去的,还有一辆白色夏利车,它簇新地停在那儿,与背后衰旧的背景极不相称。驾驶座的车窗摇到半低,一个穿黑衬衣的男人局促地抽着烟,一边紧张地朝屋子的方向张望。我迟疑地绕上前,叩了叩大门的拉环,门却自动开了,大伯父沙哑的声音沉沉地传过来:“好了,要走就走!我不留你。我知道这些年你一直都很痛苦,你不愿意看见暮暮,不愿意看着她生这样的病,受这样的罪,我也一样,可能怎么办?总得有人面对有人承担吧?所以这些年我一直让自己挡在你前面,让你少看一点,少干一点,没想到你还是撑不住......走吧,忘了我们,也别管别人怎么说,既然选择离开,就必须过得比现在更好。”半响,大伯母迎面走来,她红着眼睛,提着行李,像告别深闺的姑娘,不舍又决绝;她轻轻推了推呆立在门口不知所措的我,气流般从我肩膀腾出的缝隙中滑过去,然后和突兀停留的夏利车一齐消失了。我回过神,慌忙进屋,看到大伯父像打了场败仗,闭目无力地半坐在床上;朝朝斜倚着墙,木讷地盯在某个无所谓的支点;只有李暮,抽抽噎噎地哭。瞬时我发现这个家变了,以往的拥挤和促狭全然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种彰明较著的空阔,坚厚的,阒寂的,类似深渊,再也填不满。我走近朝朝,小心翼翼地握了握她湿冷的手,她侧过脸,艰难地把目光聚焦在我身上,似乎想要借助对我的注意力将自己从一种庞大的悲伤中剥离出来,或者压制下去。过了几秒,她扭头看着李暮,说:“好意思哭,都是因为你。”语调平平的,听不出责怪,可李暮很快噤了声,死死咬紧嘴唇。朝朝深深吸了一口气,找了张纸巾给李暮,然后慢慢地对她说:“但是没关系,我们还在一起。”说完,她也哭了。
彼时,我并不知道那竟是最后一次见到大伯母,那天起,她便如浸入河底的一颗弹珠,销声匿迹,再无音讯。也是从那天起,大伯父的身体开始频频出现问题,每况愈下,病痛像泛滥的岁月一样折磨着他,使他从刚强的勇士沦为孱弱的奴隶,再无法劳苦奔波,马不停蹄。无奈之下,便让李暮退了学。为了安全,大伯父和朝朝每天上班上学的时候会把大门反锁,直到他们回去。自此,他们跟暮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通常只有早晨出门前和晚上回来后的短短几小时;而贯穿于早晚之中的那段光景李暮是怎样度过的,则成了空白的谜,无人知晓,无人问津。
后来,我考上市重点中学,只能在假期跟朝朝见面。去大伯父家的时候,李暮几乎都是同一个样子,安静地伏在餐桌上看一本厚书,神情格外沉默。由于长期接触不到自然光,她的皮肤呈现一种又灰又暗的白,像屋里墙壁的颜色;使她看上去仿佛能融入其中,变成件可以随时替换的产物。然而我注意到,朝朝总在很多不经意的时刻悄悄望着李暮,那是些徘徊于深邃与迷离之间的凝视,像夜里想要隐藏起来,却又不由自主摇曳在暗的光影,叫人心生寒意。
再后来朝朝去了南方一所职业中专,我考到离家不远的本科院校,彼此便不知不觉断了联络。
直到,昨天,我收到朝朝的那条短信。
『三』
第一个告诉我李暮死讯的人,是我母亲。她在电话里没有做铺垫,只是匆匆说,大堂姐去世了,具体情况她也不清楚,她和父亲在外地来不及往回赶,以后把礼钱补上就行.......稀松平常的口吻掺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遗憾,好像在复述印在报纸上的那些遥远而事不关己的灾难。也难怪,自从奶奶过世,大人们的交集就越来越少,最后仅限于春节时短暂的问候和寒暄,加之我父母做服装生意有起色后长期在外就更是渐行渐远。其实一个人口愈是密集的家庭,反而愈容易相互疏离,如同在一棵树上结出的梨,隔着空隙,各自为营。
县城的清晨被浸泡在一潭潮湿的阴郁中,不痛不痒溃烂着,无处遁形。这儿的冬天总是走得很慢,即使到了三月,也依旧万物萧条,天地灰冷;有时甚至还意犹未尽地添几场小雪,丝毫没有其他地区鲜嫩明媚,甜润温暖的迹象。
下车后,我先回自己家洗了澡,换上素净的衣服,想等头发晾干后就去大伯父家,却不小心睡着。醒来时已经临近黄昏,橙红的霞光绸缪着西边的天空,是日间放晴过的余烬。
大伯父家仍然是奶奶从前留下的院子。如今院外那片树林已被砍伐,开发成办公楼盘,院落便孤零零存于一栋栋高楼背后,像处没有历史的遗迹,老旧而滑稽。还未走近,就看见低矮的院门上挂着颗白色的纸灯笼在暮色里幽幽发亮,是地方习俗,以此告知户主家正在办丧事。
开门的是朝朝。她穿着件浅银色薄毛衫,纯蓝铅笔裤,一枚粉白小发夹别在左侧的鬓角上,随破门而入的风微微颤动,像只欲扑翅飘飞的蝴蝶。她比上次见面时清瘦了许多,一张脸嶙嶙峋峋,憔悴,但不沉重。
“猜到是你啦,进来吧。”她冲我笑笑,然后很自然地挽起我的手臂。
踏进院子的瞬间,我瞥见停放在拐角处的棺木,它静静地湮没在两间瓦房勉强拼凑出的阴影里,难以言喻的凄楚与神秘。我小心翼翼地看了朝朝一眼,她却根本没察觉到似的,自顾自地领我进了屋。
屋中充斥着檀香和莫合烟混杂的味道。大伯父正低头聚精会神地摆弄着一个相框,相框似乎有些紧,他好像不敢用力似的握住相框顶端,小心地向两边拉。“啪”的一声,相框开了,大伯父拿起放在旁边的一张黑白照放进相框里,一面放,一面用手掌慢慢,轻轻抚摸着。仿佛照片有呼吸,能感知到他的抚摸,是个刚出生的婴儿。
“爸,李辰来了。”大伯父抬起头,表情尚未从方才的专注中恢复过来,带着隐藏的肃然和满溢的悲柔。他的白发被稀暗的光线打理得模棱两可,额前的皱纹却在劫难逃,它们顽固地镶嵌在他黑黄的面容上,像数条沟壑,坚实而险恶。
“这孩子,你回来做什么,耽误学习怎么办......罢了,也难为你有这份心。你跟朝朝说话吧,我去做饭,在这儿吃饭。”大伯父起身走到一台立柜前,把手里相框摆上去,仔细扶正。黑白照片里,李暮紧张地抿着嘴,弯成一个自己认为好看的弧度,眼神努力地对准镜头,勇敢而清澈。记忆中她没照过多少相,这可能是为数不多的其中一张。
夜幕严丝合缝地铺盖开来,一小牙月亮被挤到边缘,却依然心有不甘地捱过层层障碍,把光投在力所能及的角落。
“今晚你去睡吧爸,我跟李辰守着,行吗?”晚饭快吃完的时候,朝朝对大伯父说,又不安地看了看我。
我立刻点点头,“对,您休息,我陪朝朝守。”
我们用几根废柴在院子中央点起一个火堆,当我边拿着扇子扇火一边被烟熏得不住咳嗽时,朝朝不知从哪找出两件军大衣和几罐啤酒,欣然地朝我微笑。
我们搬了凳子,围着火堆坐下。时光依稀回到小时候,我和朝朝也是这样在院子里玩笑嬉闹,只不过,那时还有李暮,她安静地坐在一把小木椅上看着我们,像个死心塌地的观众。虽然此时此刻,她躺在我们身旁的那所棺木里,如往昔般安静忠实,但再无法和从前一样目睹倾听,感同身受了。
“欸,咱俩好久没这么单独待着了,”朝朝像只胆小的袋鼠紧紧裹在大衣里,只露出一双眼睛刺察周围,“怎么样,在N大,还好吗?”
“还行,都是上课,比高中自由些罢了。”我如实答。
“交男朋友了没?”
“没呢。”不知为何,我从没有遇见过任何一个如小说、电影中所描绘的使我怦然心动,方寸大乱的男子,所以始终觉得恋爱是件遥不可及的事。
“你啊,从小就是乖乖女,只知道读书学习,”她不自觉地笑了,像讥讽又像回忆,“所以以前我干坏事都不愿意带着你。就只有一次,还记不记得小学李暮的那个同桌,苏晴晴?我剪了她的辫子,当时你躲到我身后一句话也不说。”
“我是被你吓到了。”我有点不好意思,略低了低头。
“其实我多羡慕你,有最普通的家,最普通的父母,和,最普通的成长。”她收起笑,声音听起来极其伤感。
我知道她指什么,可此时的气氛只适合装傻,“喂,这是在夸我么?普通有什么好?我才羡慕你,既漂亮又有故事。”
“有故事就好?你知不知道,那些故事就像是外界给予你的另一具皮肉,从你出生起它就以种种粗暴、意料之外的方式一层层堆长在你身上,即使腐烂流脓也没办法修补复原,即使又酸又苦,又丑又臭也推不掉甩不开,你得一辈子带着它,为它伤心自卑懊恼羞愧,一直到你老,到你死!”朝朝克制着激动,脱去大衣,随手拿起一罐啤酒,狠狠地喝了几口。由于太用力,一些泡沫跟着突然崩开的拉环喷出来溅进火堆里,兹兹啦啦地响。
“朝朝,你怎么了?”虽然这几年对她一无所知,但仅凭嗅觉就足以判断出,她一定发生了什么非同小可的事。我拾起大衣,重新裹紧她。
她不答话,扭头望着棺木出神,手凉得像块柔软的铁。
“李暮她......到底是怎么......”沉默良久,我终于忍不住轻声问。
“是我。”朝朝慢慢转过脸来看我,眼睛是藏在森林深处的湖,宁谧的,坦然的,没有丝毫起伏或涟漪。
心脏像受到某种闷钝的攻击,骤然停滞了。我机械地怀疑自己的耳朵,它们也许又开了小差,在将信息传送给大脑的过程中疏漏了什么。
“......你说什么是你?”
“是我那天临睡前给她喝了一杯橙汁,结果第二天她就没再醒来。那杯橙汁里掺了整瓶的磨成末的安眠药。安眠药是我朋友给我弄来的,我还担心会不会过期了,还好没有,就是太硬了,磨得我手都肿了,到现在还没消,你看——”她一面说,一面竟然真的像受了委屈那样把手伸给我看。
我利落地打掉她的手,几乎快要失控,“你知道你在说什么么朝朝?你在开玩笑吧?!为什么?”
一抹笑容在她嘴角轻轻掠过又迅速消逝了,她不理会我的惊诧和愤怒,继续说,“因为我觉得,她该死了,或者不该再活下去。”也许是我的表情太难看,她将目光移向火堆,“初中,她退学的时候我就这么觉得了,可那时候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我想不出办法,我只能看着她每天被这间破屋子关起来,和四面墙待在一起,我很害怕,怕她迟早也会变成一堵墙,或者一件可有可无的家具,没有灵魂,没有温度,什么都没有。
“呵,她原本也什么都没有,爱情、友谊、事业、波澜壮阔的风景……这世上所有美丽美好的东西都跟她无关。除了我爸,她甚至,连我这个跟她血脉相连的亲妹妹的关爱都得不到。
“其实,我想对她好的,想把我全部的爱都给她,想像别人家的姐妹一样,和她穿相同的衣服,梳相同的发型,手拉着手一起上学一起回家,晚上睡不着就挤在一张床上说秘密讲心事......但是,我总怀疑自己有天会对她没了耐心,厌烦她;若真那样她要怎么办呢,会更孤独的吧,不是有句话么:比起拥有过再失去,还是从未拥有的好。所以从小我就逼自己疏远她不理她,可你知道么,多少次,多少次当她一个人低着头默默坐在角落的时候我有多想过去抱抱她,告诉她说别怕还有我在啊......”火堆在朝朝眼睛里虚弱地燃烧着,被那片湖映得越发飘渺。
“......大伯父知道吗?”意识到自己冷静下来的时候,我发现脸上已经湿作一团。
“我不知道,他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问,但我明白,这对他是好事,起码以后他能放心了,不必再为她以后的生活担忧。”
“那你问过李暮吗,她愿不愿意你这样做?”
“可能愿意或者不愿意,对她来说,都没什么差别吧。”朝朝像是要从身体中挤压出什么余数不多的东西似的,艰难地环住蜷着的双腿,“她没能力选择,没权利拒绝,就好像西方传说中那些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人,无法抗争,千随百顺。”
“那她也可以......”
“可以一直那么忍受下去,至少不需要死是么?”她忽然像个路见不平的孩子般,满怀怨怼地直视我。
我被她看得心虚,却还是执拗地点点头。
“那跟医院里那些没钱买杜冷丁止疼,又被拦着不让安乐死的可怜的癌症患者有什么区别呢?只有煎熬,只能煎熬,而谁又设身处地地想过,这种煎熬对他们真的有必要有意义,他们真的需要么?既然在她那里无论如何都是可悲的,那我就该去想办法替她结束这无穷无尽的可悲,而不是拿爱当幌子,继续看她在煎熬里苟延残喘,卑躬屈膝对么?”
朝朝的一言一语,犹如失去岸滩的潮水,哀戚无措地吞并着我,让我疼痛窒息。
“可是,李辰,我会想她,我会后悔的,这份后悔也会变成一副无形十字架,把我牢牢钉在上面,一辈子……”朝朝又侧过脸望着棺木,痴痴的,眼泪沾满衣领,在逐渐黯灭的火光中像还未干涸的血迹。
我抱紧了她,没有说话。
『四』
天渐渐亮了,原本只青紫的一笔微明,渐渐转红,变白,最后化成一片新的光。
两个工人将李暮抬上大卡车,同我们去了后山。一路,朝朝始终握着我的手,直到,大伯父在已经深埋的棺木上,添完最后一堆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