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什么?蒂姆·欧布里安(Tim O'Brien)写过一本《负荷》(The Things They Carried)在里面他是这么写的:“因为过去要进入未来,所以有了故事。因为在深夜里,你会想不起你是怎么从原来走到的现在,所以有了故事。当记忆被抹去,当你除了故事就再无任何可以去记忆、可以被记住的东西的时候,因为要有永恒,所以有了故事。”
如何写故事呢?《纽约时报》记者盖伊·塔利斯这样回答:对于一个写非虚构性文字的作者来说,他应该跟那些只有“私人生活”的人在一起,跟那些虽然只有私人生活,但他们的生活却能够代表一种更大的意义的人在一起。因此他离开《纽约时报》到《时尚先生》(Esquire)去工作,那是在1965年。
如果要把故事讲好,你必须首先思考:这个故事要讲什么?一旦你有了这个想法,整本书就会自动流淌出来。另外,逸闻趣事越多,洞察见识越多,以及在某个主题上打开的、让人可以透视这个事情的窗口越多,就越好。就此而言,写作反倒是第二位的。
最后,读好的纪实性的书。如果你发现有某个人的作品你很是欣赏,你要去破解他或者她的密码。你要去细细地考究这个故事,搞清楚这个记者到底干了什么,他或她去过了哪儿,如何构建起一个故事,还有,为什么这么做就是有效果的做法。你也可以读盖伊·塔利斯的作品。他原来是新闻记者,后来在20世纪60年代的时候打破了纪实与虚构的藩篱,进入到叙事性写作的领域。你可以在他的任何一部作品中找到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