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好多年没骑电动车了,最近,新入手一辆比较小的电动车,还没来得及骑呢,昨天看了今日说法《悬赏公告》后,大为吃惊,觉得还是少骑为妙,在校园上班时偶尔骑下。
事情发生在开封。一位老人在晚上被撞倒在地,不治身亡。路边的目击证人说,他们认识死者,当时看到他倒在地上,头部流血,旁边有一个30岁的男子,推着电动车,带了两个小女孩,一个小女孩还在哭。
他赶紧打120,路人也围了上来。但是,那名男子却在混乱中离开了。
警方根据证人的描述,查找了相关视频监控,并且发了悬赏公告,最后,根据视频追踪到一个院子里,发现了涉事电动车,还有那名男子。
男子说,他带着两个女儿从姨妈家串门回家,路上汽车灯很亮,他几乎看不到路面。撞到人之后,他和女儿也摔倒了,小女儿额头还受了伤,一直在哭。他不知道被撞的人后来死了,只说当时看到女儿一直哭,心慌,离开现场去给女儿看额头。后来发现伤得不重,就直接回家了。
真是糊里糊涂,就犯了交通肇事逃逸罪。撞人后,一定不能离开,要帮助救治。
电动车,我还是尽量不到马路上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