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里宅着,趴在沙发上,随便的翻着一本书,却看不到心里,感觉没什么事干。
下午了,觉得应该出去走走,穿了一身运动衣,蓝色的,洗了脸,出门。
那天天气不错,时不时有风吹过,耳机里面放着林宥嘉的歌,感觉心情不错,很舒服。
在大马路上漫无目的的走,那时候大街上没有“碰碰凉”、没有“地中海烤肉”,有的只是一家“德克士”,虽然不大,看到的那一刻,还是当机立断推门进去了,买了小份薯条,味道不错,没有美颜相机,但我还是拍了下来,准备馋馋某人。
吃完下午茶,去了对面的体育场,去培训班玩了会吉他,还让小师弟录了像,想留下来,给她看看。
又去了街边的新华书店,但是我觉得只看不买,怕会被阿姨“扫地出门”,待了一段时间,就出来了。
走到黄河边,其实黄河没有那么黄,为什么它要叫黄河呢?我不知道。岸边的水明明很清,还凉凉的,给还算清澈的黄河水,拍了一张照片。
绕回了城里,发现天快黑了,小商小贩都出来了,两毛一根的串串,闻着就很香;还有“气垫床”(好吧,时很喜欢玩,现在还是。),盯着看了一会,觉得一个人不太好意思上去,转身走了。
拍了几张美美的夜景,碰到了回家的哥哥,一路玩闹回了家,晚上跟哥哥在4399小游戏里大战“三百回合”,该睡觉了。
打开QQ,想告诉她,她最喜欢的蓝色,真的挺好看;她喜欢的林宥嘉的《残酷月光》很好听;薯条配番茄酱很不错;《淘气包马小跳》的书里送贴纸;上次告诉我,为什么黄河叫黄河,我忘记了;我想玩“气垫床”了;我哥在“造梦西游”里喜欢用“法师唐僧”,我用“战士孙悟空”,老是让我打头阵,“死”了又怪我。
在列表翻了几下,没有找到。
想起来,我们绝交快两年多了。
我们再也没有分享过各自的普通的生活,没有告诉彼此最近的所见所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