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记自尊懵懂时

   夏天总是格外闷热,人的心也要随着暴躁起来,空调房变成了人们的居住地,电脑以及其它通讯工具,成了生活的必需品。快递小哥在这个时候喜忧参半,他们的工作比平日里多了,然而他们也是少数不能待在空调的吹风口享受的人。

   我打开公寓的门,接过外卖送来的披萨后,立刻关上了大门。燥热的天气,连空气都如同烤炉一般火热,室内室外的温度差造成了闭门不出的原因。

   其实在欧洲,这种情况是很少见的,特别是在法国这种国家里,冷比热多,然而随着全球气候的变化,过去的常识也不能那么合理地运用了。

   坐在卧室里,我双脚搭在设计桌上,一手托着披萨正方形的盒子,一手喝着刚从冰箱里拿出来没多久的冰啤。看着设计桌上残缺的服装设计图,不由得想一想自己怎么就走上这么一条路了呢?

   小时候,我认为我挺特别的,这大概是由于大人的夸奖铺天盖地造成的。但是等到中学时期,我又觉得我普通了,因为成绩中庸,长相普通,更没有什么特长。后来仔细想想,自己是相对而言的普通,相对而言的特别。

   普通是泯然众人的那种身份,茫茫人海中不缺我一个。打个比方,就像一大片的草地里,最不缺的是三叶草,而我绝不是稀罕的四叶草,甚至,只能是杂草。

   特别是因为同一个国家中,国外出生又回国念书的国内国籍的华侨,一个学校也未必有十个,我应该算是比较荣幸的那类。当然,这得看哪些城市的哪些学校,假如是个别出国人数较多的城市,还是比较难说的。

   法国是个浪漫的国家,它崇尚艺术的罗曼蒂克,就像意大利在文艺复兴时崇尚人文主义。它们都是在艺术的造诣上拥有地位的国家,而我,坐落在这么一个国家里,就注定要与艺术接上话题。

   这应该就是我走上服装设计的原因。

   最近一同学闹结婚,摊上我是个学设计的,一意孤行地要我给他们夫妻设计一套独一无二的礼服。其实要我说吧,新婚礼服普遍就是西装婚纱,你要个特别的也不能是把西装改成运动装,婚纱改成游泳衣,再独一无二,也还是婚庆服装,有区别吗?

   但是为了不出份子钱,还是硬着头皮给答应了。我的工作就是个服装设计师,工作三四年,工资收入四平八稳,感情方面依旧没有男朋友,这跟小时候想的多少有些出入了。

   那时候想着,二十五岁最起码得找个人嫁了,不然年纪大了,做个高龄产妇还是挺危险的。而且生个孩子,他最调皮的时候赶上我的更年期,那对家教也是个大问题啊!不说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就是对孩子以后也不好啊!

   可是这如今都二十七了,孤家寡人的日子都没结束。这些年也不是没想过找个人相处,但是对结婚似乎就免不了排斥性,一辈子的事情,谁说的准呢?

   就像现在结婚的老同学,前几天还拎着酒瓶子跟我视频对话,说什么婚前恐惧症。他跟他对象在一起少说也有七八年了,感情一向稳稳妥妥,我们这些旁观的看着也觉得难得。可是他自己都说,这恋爱跟结婚,到底不能画上等号,说起来一辈子就这么跟一个人了,听着浪漫的紧,谈到现实又瘆人了。

   我也不反对他这个说法,结婚毕竟是大事,一个男人,结婚了,离婚了,再找一个女人过日子还算简单。一个女人,结婚了,离婚了,再找一个男人过日子那就不算正经了。就算现在是男女平等的社会,但是这方面吃亏的还是女人,男方只要有点责任心,害怕倒是正常的。我这老同学平日里嘻嘻哈哈,对他女朋友倒是好的紧,他说:“结婚是一担子,上面压着的重量叫一辈子。我不是怕自己移情别恋,我就怕自己给不起一辈子。”

   因为时差,跟他聊天的时候我已经半睡半醒,那时候我只是觉得,一辈子没几个人能给的起。父母是一种,他们养育了我们一辈子,我们还没来得及给他们一辈子,他们就先结束了他们的一辈子。这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朋友是另一种,一开始说好的患难与共、两肋插刀,为中考拼搏,为高考加油,到了曲终人散,其实在身边的也没几个了。到了以后开个同学会,大家聚在一起也会发现,以前多么的亲密无间,现在也是隔了一两层纱,看不真切了。这是“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恋人是另一种,说了太多的山盟海誓,许了那些山无棱天地合,到头来一句话不合,从此见面是路人的情况也多的是。更有甚者,同样一件事情,因为过去的关系,而连陌生人都不如。这是“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所以我跟他说,别小瞧了父母,他们不仅把我们这些小崽子拉扯大了,还给我们演示了什么叫忠贞。最起码他们给了对方一个一辈子,不管当中有多少磕磕绊绊,能走到最后的都是真的。婚前错了是道个歉,婚后错了是跪搓衣板,挨罚程度不一样了,需要的忠贞程度更不一样了。

   听完我这一通乱七八糟的,我这同学也不知明白了没有,决定了婚期,找上了我设计礼服。等到出了成品我回国的那刻,我都没来得及问问,他到底决定的怎么样了。

   东方国家的婚礼在几个时代前就掺进了西方文化,新娘披的不是红盖头,穿的不是红喜服,更不用胸前挂个大红花,我设计的服装总的来讲是合意了,而且让宾客们也满意了,看着一对新人致词又敬酒的,我端起香槟一干而尽,走到了电梯里,坐到了最高层,去吹这夏天的热风。

   下面热闹的喧哗渐渐听不见了,楼顶的风吹的倒是热乎,室内的空调还是胜过了大自然的舒爽。

   “你不下去凑热闹?”一个穿着白色晚礼服的女人端着香槟酒上来了,她也是一个老同学,叫何缎。当年,全校最轰动的人莫过于她,与高年级谈情说爱,与校外拉帮结伙,最意气风发,最桃花朵朵开。

   她是当年说我最多的人,回回见到我说的就是嫁不出去,没人要这些话。于是对于这个同学,我并不是很想说话。“我们有很多年没见了吧?”何缎笑道。

   我不回答,将视线撇开。

   “林晚,你还是这臭脾气。以前是孩子,现在你都是个大人了还这么计较,怎么在社会上混?”何缎说的振振有词,成功拉回了我的视线,待我仔细看她,突然觉得她老了许多。

   脸上的粉底遮不住她的疲劳,眼神的涣散导致她整个人的无精打采。以前那个扬言不到三十不结婚的女孩,现在在她的右手无名指上正戴着一枚戒指。不是什么特别的款式,这枚戒指朴素到只有一个环,只是一枚金戒指,单一,单调。

   人生的曲折,是每个人自己心里的伤。我莫名觉得这枚戒指像一条链子,把这个朝气蓬勃的女孩拴成了一个疲惫的女人。“我混得挺好。”良久,我并没有问她这些年过得如何,只是回答了无关紧要的问题。

   我跟她不能算朋友,在她最意气风发的时候,我不是她的朋友,在她落魄的时候,我也不会是她选择的朋友。

   “你跟胡岚还真是好朋友。”何缎笑道。

   胡岚……

   这个名字说着就久远了,不管从谁的嘴里听见,都有一股子嘲讽的味道在蔓延。

   我笑笑,与她擦肩而过。

   婚礼开场时我是个陪衬,婚礼结束也不需要我多说话,跟同学打几声招呼,打包了两个蛋糕我就离开了酒店。晚上回到旅馆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无法入眠。

   胡岚。

   我已经有些年没听到这个名字了,想起来……生疏得很。何缎说的朋友两个字,在我跟她之间,就是一场笑话罢了。

   我们的认识是因为同班同学的关系,我们在有一段时间里也确实亲密无间。那时候我们都觉得是找到了知己,臭味相投,然而只为了一句话,连十个字都不到,我们决裂了……

   听着很可笑,说起来也可笑,想起来……却什么滋味也不是。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感情可以脆弱到这么不堪一击,把人折磨得支离破碎。那次,我打从心底,真心的去道歉,换来的只是她的不屑一顾。

   偷偷哭了、咆哮了,她看不到,就留我一个人烦。

   那年头最流行的话题是关于同性恋的,这也是我俩的矛盾之一。原来相处太亲密了,也会造成麻烦。我是个无所谓的人,别人爱讲什么我一向充愣当不知道。可胡岚自尊心强,几次嘲笑下来,再加上我一句无关紧要的玩笑,就像是刚点上火的柴,被我浇了一勺子猪油,烧旺了。

   自那之后,我们再没说过话。

   身为同桌,我们的桌子之间也产生了距离……

   小孩子之间的任性,我到现在还不明白。那时候,我认为我错了,于是对她有愧疚,各种道歉。可是到了后来我又觉得我没错,她不该那么生气。

   其实谁对谁错,在意得到不是很多,只是这份感情就这么没了,心里空落了,觉得特别难受。抱头哭了几个晚上,想通了,陌路了。时间一久,对这个人也就陌生了。

   想的脑袋嗡嗡声都出来了,拿起床头的电话叫柜台送酒上来,希望能够把这声音掩盖走。

   喝酒,本不是我喜欢的事情。啤酒味苦,虽然冰啤喝下去的刹那很冰爽,却仍旧保留那份苦。红酒的味道比啤酒好,习惯了红酒,就感觉自己过上了高档的人生。是什么时候开始喝酒的,也不难追述,一个人待着无聊了,就喝酒解闷了。即便难喝,也无所谓了。

   柜台送酒的时间很短,很快我便收到了敲门声,打开房门的时候,我愣了一瞬。送酒的不是服务生,而是穿着白西装的贵公子,这身西装就像是为他量身定做的,当然,我不排除他真的去叫人家订做了一套的可能性。

   “大半夜叫人送五瓶红酒……你想干嘛?”李风这个人在我看来是个吊儿郎当的败家子,家境殷实,他自己也挥霍无度。不过他有本事赚钱,把花掉的赚回来,也算是他的本事。

   认识他,是在一场时装秀上。闲着,与他消遣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如果不是这些年来的阴差阳错,我们两个会走到什么地步也很难说。“你怎么来了?”我惊讶的问完,又想想他一个月前就告诉我有个会议要回国开,于是道:“进来吧。”

   李风很能说,谈人生聊天地,说娱乐讲八卦,只要能说就能成为他的话题。

   而我,只能是听着他的话,偶尔附和几句。

   “你就一个劲喝酒,也太不给面子了吧?”李风抱怨道,我无所谓的看着手里的高脚杯,放下了,示意他继续。“最近新招了一个财务部的人才,干事儿挺利索,就是有些地方……跟你以前挺像的。”李风说着也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

   说起我以前,我倒不知道他说的是哪个以前了。如果是我们可以谈天论地的时候,那他说的就是贬义词。那时我不知道他有追求的意思,只当是哥们儿,随便调侃几句,就把话说的直白粗俗了。用另一种方式表达的话,就是猥琐。“怎么?你看上了?”我斜眼瞥了他一下,只见这小子拿起一瓶红酒拔了木塞就喝,道:“林大小姐,我李风说话你当耳边风吗?”

   嗯?

   哦,是了。

   当初他说过,即使我是个男人婆,他也要把我变成一个小女人再娶我。

   这句话的可信度我不追究,如果这要成为他不找对象的理由我绝不答应,我怕他家长哪天找上门来说是我的罪过就不好了。

   “那你说呗!”

   李风不乐意地说道:“她叫胡岚,上次我让她处理你服装的销售,她说了一句话。”一晚上听到两次这个名字,我的心不由得咯噔了一声,“她说,你当初信誓旦旦地说相当个作家,没想到最后成了服装设计师。”李风说的很轻松,我却听的浑身不自在。

   “她……还说了什么?”

   “她还说,你这人自尊心强。”李风说完打量着我道,“跟你认识这么久,我真不觉得你自尊心有多强。”

   自尊心这种东西,我也觉得自己没那么强。像一些人为了一句话就能闹得天翻地覆,我实在不能理解。什么叫自尊心呢?

   自尊心关系到人格尊严问题,按小时候的教科书来讲,是有关人身健康的。不过就我看来,这东西就像一个死胡同,明知前面是堵墙,还非要拆了继续走,结果累的爬都爬不动。所以,我觉得我自尊心不强,大丈夫能屈能伸,这社会里谁不是为了赚钱,退一步大家都是和蔼可亲的嘛!

   她说我自尊心强,我跟她最熟不过五个月,她凭什么这么说?

   李风陪了我一晚上,五瓶红酒被我们用非常不雅的方式喝光了。虽然我们都没喝醉,却也真的累了,一觉到天明,早上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他穿着浴衣坐在沙发上看书的样子。

   阳光落在他身上,有几分帅气。我相信他如果找女朋友,不追究结婚的问题的话,找的也很快。一辈子……

   “如果长大了,我要找一个不用出门的工作!”

   我从床上立刻爬了起来,摇摇头,企图把这个声音甩出去。

   “大早上发什么疯?十一点的飞机,还不快准备?”李风说道。

   坐上飞机,我还在想胡岚说过的话。我的自尊心,到底强在了哪里?

   迷迷糊糊间,我靠在了李风身上,被睡意打败了。我做了一个梦,很久远,很久远的一个梦。一个瘦小,一脸憔悴的小女孩,站在教室的窗口,跟另一个女孩说道:“这是我跟她的事,我不喜欢她把事情闹得人尽皆知!”

   画面一转,变成了大马路的人行走道上,两个女孩子一前一后地走,前面的女孩突然回过头用严肃的表情说道:“你知不知道,要想获得别人的尊敬,得让别人从平常看待你开始,而不是让他们用另类的眼神去看玩笑。”

   “对不起……”后面的女孩低下了头,声音带上了不可闻的哽咽声。

   “这事没有谁对谁错……总之以后不要这样了。”女孩继续说,同时朝家迈步。

   画面又是一转,本来贴在一起的课桌间,相隔了将近五公分的距离,班主任在讲台上一副和事佬的姿态,委婉道:“这人跟人之间的矛盾都是小矛盾,比如说今天,胡岚你跟我翻脸了,明天你就屁颠儿屁颠儿地跑来跟我和好。所以哪有什么深仇大恨呐!”然而座位上的两个人对此无动于衷,教室里有人明朗,有人心里依旧糊涂。

   我突然睁开眼,看着眼前的飞机座椅,呼吸有些紊乱。“怎么了?不舒服?”李风伸手擦了擦我额头的冷汗,我往他肩上靠了靠,不说话。

   飞机已经起飞了,我的思绪却还留在那广袤的土地上。我不信,一直以来是我错了。但是我也从没想过胡岚错了什么。既然我们都没有错,那么一直以来我们变成陌生人的原因又是什么?

   这个问题,直到两年后,我在法国遇见了胡岚才把迷题解开。那天,是我跟李风吵架的一天,原因是他在餐厅跟我求婚,我上厕所逃了,所以他大怒。遇见胡岚,正巧有些狼狈。她一身简单的服装,看见我,露出了难得的笑容。“林晚,你怎么了?”她问。

   “我……”我有些愣地看着她,我了半天后道,“躲债,躲债。”

   胡岚看了眼我身后,笑道:“你还是一样,如果别人不主动,你就不愿意做第一个主动的人。等别人主动了,你又犯傻,不知道怎么解决。就像那时候一样。”说完,她潇洒地走了,却留下狼狈的我。

   那时候一样?

   确实跟那时候一样,别人说她倔强,我就说我配合她的倔强;别人说她不愿意跟我说话,我就说我等她跟我说话;别人说她讨厌我,我就说她讨厌我我不讨厌她。

   其实一直以来,是我错了。如果我能若无其事,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我们两个人也不会闹到最后不可收拾。如果我能多跟她闲谈几句,我们俩也不会变成后来那样的冷战。

   是了,这就是我的自尊心。我不愿意主动,不是因为我愿意被动,而是我不愿意因为一点小事,就变成我的过错。我不喜欢听别人的指责,也不希望付出了结果什么也没有,这……就是伤了我俩情份的自尊。

   我以为我不计较,却不知道我的潜意识在计较。

   她说的对,我错过了跟她的情分,不应该再伤了跟李风的情份。

   三年后,我回国给孩子办满月酒,叫了几个老同学来凑热闹,听到了几件趣事。何缎的婚姻很短暂,几年的时间里,她离了两次婚。我突然觉得婚姻这种东西,真的不适合她,她当惯了闲云野鹤,那些一辈子的承诺她并不在乎,一头栽入婚姻反而让她累觉不堪。

   还有一件事,胡岚在一家跨国企业里工作,跟她的老板终成眷属。这事儿的花絮有许多,有人说灰姑娘翻身,有人说她傍大款,有人说两个理财高手是绝配。我说……她能认定的一辈子,肯定不会像小时候那样,再为了自尊,伤了情份。

   李风说,自尊是每个人的本钱,但伤不伤情份,得看遇到的人是不是最合适的。

   如果我不是在那个时候遇上那个时候的胡岚,那么我们之间就不会生出那么多事端。小时候我也跟别人吵过,可是那时候我愿意主动去耍宝,什么深仇大恨都会立刻烟消云散。只可惜碰上她,是在我开始倔强的时候,同样也是在我们最不懂得理解的年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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