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天补完了前几个月的肥宅快乐水。
前桌,不,后桌,今天我转过头,她说,我好像不喜欢喝可乐了。
白色小气泡滋滋弥漫在瓶壁,我对它也已毫无欲望
之前一次大休,晚上十点多。
突然想吃烧烤。我便出门去买。那是段异常艰难的路程,我不多说了。
在出门的那一刻到撸完第一串之后的那一瞬间,我感觉是那些串最好吃的时候
撸第一串的时候,我一定是很快的,嘴皮子冒火星那种
因为我不想,不想很快就尝出来味道。尝到味道之后,一般是三四串,心里会默念:“也就是这回事”
然后再次忘记味道,像八戒吃人参果一样,剩下的撸串过程只是为了满足嘴和牙齿。是没有灵魂的。
这是我吃东西的一个感觉。
未吃到的东西总会让我心驰神往。
一旦得到一点我便丧失了感觉。
毕竟吃嘛,不完全是吃,追寻食物的过程也相当奇妙。
我可能比较奇怪。
我很,超级,非常喜欢一个人吃饭。
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 吃。如果有人要和我一起吧,我会不自在,聚餐宴会之类的,小时候还好,无拘束,大了后局促多了这种场面食物往往也索然无味。
因此我很喜欢去那种人少的餐厅。安静的餐厅。
最好吃的往往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对于期待去吃的东西我往往是三分钟热度
那种不期而遇的,无意间品尝到的美味,才能让我长久地咀嚼。
小时候,一次餐宴。有一份羊肉汤。至今忘不了那味道。嫩。滑。香。柔。
觉得好吃我就不断地吃。即使肚子里吃饱了,舌头也不会得到满足。我只不顾一切地一碗又一碗。后来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突然吐了。当时第一件想到的事是,我感觉我还可以回去再喝几碗。
吃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
它可以解决我很多烦恼和负能量。
如果哪天我跟你不愉快了
就请我吃饭吧,最好,是允许我吧唧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