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是错误吗?
玫瑰,芬芬迷人,玫瑰,人如其名。
美,不是罪过。美,能让人心旷神怡,让人心驰神往。秀色可餐,这话不假。
玫瑰毕业到哥哥所在公司实习,黄振华把妹妹玫瑰交给自己信任的周士辉,周士辉有交往了七年的女友,即将结婚,让一向稳重的周做妹妹的师傅,再合适不过了。却不料对工作执着的周士辉鬼迷心窍,把这股子劲儿用到了他妹妹身上,在民政局拒绝在结婚证盖章,和女友闹分手,气得黄振华七窍生烟。
玫瑰,从小就被男孩子追着的女孩,并不在意周士辉,也没想到事情的严重。她有些美得不自知。异性看她的眼神也早已习惯,却无知觉惹祸上身。她的美让异性被诱惑,不是她所愿。在外人看来,她就应该做一个冷美人,在异性面前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做派。因为长得美,她被人们羡慕,嫉妒,被人唤作小狐狸,无缘由地招人嫉恨。多数人喜欢冷眼旁观,唯恐天下不乱。
当芝芝找上门,玫瑰一脸无辜:我没有跟你抢,没有对不起你,是周士辉对不起你。我根本不喜欢他。他这样对你,你确定还要他?玫瑰对这种男人不屑。芝芝考虑的不是自己,而是别人,父母朋友大家怎么看。玫瑰告诉她,感情是两个人的事,他对你没有爱情,就没必要再维持这段关系。玫瑰是客观的,冷静的。芝芝代表大多数人,付出了七年,她舍不得的是自己的付出,和那么长的时间。大多数人在一段感情面前保持不了冷静,找不到自己。玫瑰,清醒,她有自己。
周士辉,代表大多数男人,平凡普通,有点贼心。男人都是视觉动物,看到美女就心向往之,冷静不下来了。按说芝芝美貌能干,配他绰绰有余。他一山望一山高,有些不自知。玫瑰是美得不自知,那他就是丑得不自知,就没有想想自己何德何能追求玫瑰,有什么值得人喜欢特别的地方。一谓只考虑自己的感觉,热血上头。如黄振华所说,就是荷尔蒙多巴胺分泌旺盛,看到美女的生理反应。自己还当了真,一头扎进去,入戏太深,被自己感动着。最后自食其果,鸡飞蛋打,芝芝最终离开他,他独自一人离开北京,灰溜溜回了老家。本来安稳令人钦羡的日子也折腾没了。
人,有时异想天开,爱做梦。但也只是做做梦而已,不能当真。要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量力而行,否则就要付出无法挽回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