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的心原创首发 文责自负
我认识玲玲是一个偶然,也算是一个误会吧。我记得八九年春天的时候村里的小伙伴去找我,他说在我们镇焦厂的电视场,他看到了一个小姑娘,挺漂亮,他想认识一下,让我帮忙。他求了我很久,我才答应。
那天晚上我们都去了,他在电视场外面的不远的地方,路灯下等,让我去叫人。我特意问了问那小姑娘的特点。他说小姑娘经常穿一身蓝色的运动衣袖子上有两个白色的,怎么说呢?我们叫道道,有两个白色的。经常绑一个马尾辫。
我就进了电视场,果然有一个符合特征的姑娘。她当时正和我一个熟悉的姑娘聊天,一边聊一边看电视。我就故意凑了过去,寻得机会搭讪。等了一会,我偷偷的对她说能不能出去一下?外面有人等你。她看了看我,笑着说,我不去。我只是笑了笑说,去不去在你,等不等在我。说完我就出去了。
我出去后,等了两三分钟吧,她就出来了。可是我村的小伙伴,在灯光下远远的看到,不是他要找的人,就溜走了。她就问我,谁找我呀?我怎么没看到人?我说,明明刚刚他在这个路灯下面等呢,现在我也不知道去哪了呀。她笑着说,你想找我就直接说呗,还要说别人要找我。我说,那你先回去吧,真的不是我找你。她笑着说,你让我出来我就得出来,你让我回去我就回去,我不回了,说吧你找我干什么?我真的解释不清楚了。
她说既然我已经出来了,咱们就一块散散步吧。就这样我们聊着天,散着步。她笑着对我说,她早就认识我,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只是没和我打过交道,我不认识她罢了。
那天晚上,我多次催她回家,她都拒绝了。她说,既然出来了,就多聊一会呗,多走走。
那天,我们聊了很多,知道了她叫玲,她也谈到她家庭。我才知道,她妈妈早就离家出走了,跟着她的爸爸生活。她爸爸是外地人,只是在英豪焦厂上班。她妈妈是当地人,所以就定居在英豪镇,初春的深夜,天比较凉,我看她穿的比较单薄,就把外套脱了下来,披在了她的肩上,劝她说别感冒了,早点回家吧,别让你家人担心。再说了,别人感冒了、生病了,有妈妈照顾,而你没有妈妈在身边,爸爸肯定没妈妈细心,更要学会照顾自己,快回家吧。
我说完这些后,她一直没吭声,只是默默的走着。月光下,她一直低着头,当她抬起头时,我看到她哭了。她说自从妈妈走后,从来没有人这样关心过她。我听了,鼻子发酸。
因为误会,那天我们认识了。从那以后她经常和她的闺蜜们一块找我玩。
特别是 89 年的夏季,送小云回家以后。我父亲在煤矿上班,不在家。我母亲去三门峡照顾生病的姥姥了,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
那几天,她几乎天天和她的闺蜜们一块去我家里玩。当时,正是为玉米锄草的时候,我一去地干时,她和闺蜜们也直接拿起工具,随我一块去地干活,劝都劝不住。直到那一天,小云来探望我。
那天,她只是来我家里玩的镇上姑娘,小云的出现,让她绝望了,当天就离家出走了。几十年来,杳无音信,生死不明!是我至今的心理阴影!!!
当时她只有十四岁!已失学,母亲已离家出走。她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每想起此事,心情都沉重无比。
我能清楚的记得她的名字和模样,无数次幻想能遇到她,但……心疼她……
那天,她们走时,她第一个走出了院子,我没有看到她的表情。我正沉浸在小云来探望的喜悦中。事后细想那天,小云来后她没和我说过一句话,小云洗脸时,她静静的看着,没有什么异样,只是深深的凝视。
那天,我真的没注意她。
她曾经认真的说喜欢我,我只是揉揉她的头发,笑着说,小娃们懂个啥,我有女朋友,回头你们认识一下。
后来,后来我才懂,是我杀了她的深情……
一辈子在愧疚中……
我想到了她一直杳无音信的无数种可能。
希望她还活着,幸福的活着!!!
心里一辈子的刺!内疚!!!
那几天我只沉浸在和小云相聚的喜悦里,过了几天才知道玲的事。
那天,没人知道她是啥时间走的,也没人看见她是怎么走的!
我和她的闺蜜们找了很久,甚至多年后的现在我仍在寻找,但……
一个漂亮腼腆的小姑娘,就这么杳无音信了!
她如落在地上破碎的风铃,只留下昔日清脆的笑声。
89年的那个夏天,发生了太多的事,连喘息的时间也没有!
落榜,改变了一个山村少年的命运,女友的生病,女友因病高考失利,女友意外的考上了大专,我在女友家受到的冷遇,父母不在家,我一人挑起的家庭重担……
关于玲,接触的时间太短,我真的没有太多的记忆。春季的相识后,我一直备战高考,高考后我来不及舔落榜的伤口,就被认为必定考上名牌大学的女友小云失利炸懞了,顾不上为小云的失利伤感,就忙于照顾生病的小云。小云的身体刚好,就有了她被大专录取的意外之喜,然后,就是送小云到家时,一个山村落榜少年,面对大学生的家长的冷遇。小云来家探望,对我是莫大的安慰,说不尽的欣慰开心。所以那天,我根本没有留意玲!可正是粗心,才有了玲失踪的结局!
小云来的那天,我太粗心了!
现在,也许,可能,我是唯一的还在思念,寻找她的人。我知道,她的家人第二年已放弃寻找了。
不知为什么,她的失踪,我认为是我的错,尽管我不知道错在哪里。也许,错在我的粗心!
每想起玲,心如无数钢针穿刺!
当时,她算不上我的朋友,只是一个相熟不久的小女孩而已。她当年的闺蜜,早已不再提起她,唯有我在难过。
也许,对于别人来说,短暂的接触,只是一个熟人罢了,早就忘记了。可在我心里,玲是一个十四岁鲜活的少女啊!怎么能随着失踪而遗忘?
她是我生命中可有可无的人,却长成了心里一生拔不出的刺!连我自己都说不清为什么!
英杰镇的风铃草又青了,窗前风铃又响了,可三十六年前玲清脆的笑声再也没有听见!
不论她在哪个空间,不知她能否感受到,依然有人在为她心疼愧疚。
不想为自己的粗心找任何客观理由。我经常想,如果那天,我不粗心会怎样。
我无数次想,如果她不喜欢我就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如果小云那天没来就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如果我那天不粗心就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但,如果,只是一个太薄凉的词!对玲太薄凉!!!
那是个鲜活的人啊,怎能和别人一样选择遗忘!
那年的我,真的没认真对待一个十四岁少女的喜欢,才成了压垮了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不管她在哪个世界,至少我是她在英杰镇生活过的证据。
一些事,一些人,总该有人记得,我拒绝遗忘,拒绝麻木!
十八岁的那个夏天,玲的失踪,碾碎了女友考上大学的欣喜,在梦中永远飘着细雨,尽管最后见她时,正是烈日炎炎,蝉鸣阵阵的晴天。
没有人看到,我努力找玲时,流下的汗水和泪。
已找这么多年,知道没希望了,但心里放不下。
如果时光会倒流,我一定不会让悲剧发生!
希望她只是失踪,杳无音信的失踪了,有无数种活着的可能!不敢想其他假设!
三十六年,当她的父母和闺蜜早已选择遗忘时,我要让文字成为她存在过的证据,而我,就是证人!
也许,她会看到我的文字,为有人一直把她放在心里而欣慰。
我幻想着,她看到了文字,主动联系我。期待着……
至今没有玲的任何消息,伤感!难过!心疼!泪目!
没有人能记起曾经的玲,不强求。就让我保留着记忆吧。
写玲玲的故事,是让她知道,不管她在哪里,在哪个世界,仍有人记得她。
我要她活着,至少活在我心里,活在我留在世上的文字里,而不是在时光长河里被遗忘!
玲的失踪,是我永远的痛!拒绝遗忘!
鲜活的生命,不该被忘记!所有的文字和自责,承不起一个十四鲜活少女的重量,我能做到的是不敢遗忘。在每个少男少女孤独的身影前驻足,只怕再有人间的悲伤!
每个灵魂都该有记忆,我愿做时光的拾荒者。
三十六年后,当风铃草再次缠上焦厂的断墙,我仍会在黄昏时分凝视路灯下十四岁的剪影——那不是爱情,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迟到的答谢。
玲玲,你还安好吧?
没考虑什么文笔,结构,只是让心里的话肆意流淌。十四岁鲜活的生命,不该被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