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这回事,日子一久,回想的次数多了,也就是个真真假假。
回想阐述一段往事,说话的人多少会掺了点“我觉得”,“我以为”,“我记得”在其中。在以“我”为主体的回忆里,事件梗概一定,个人意愿就用来填充拓展事件正文。
以上,是从母亲再一次同我说起多年前的一场人祸时有感。
事件中我作为受害者的人物角色不变,年龄处于三岁上下,身为罪魁祸首的父亲已在母亲的数次回忆里备受指责,所幸他从未亲耳听到。我能确信的是,一定是断了右腿的。但我是否哭喊,如何哭喊全凭母亲在记得。出院后家里衣柜的老鼠,从去年回忆时说的一会跳出来一只,变成了今年排着队跑出来。我记忆里当晚是下雨的,或许这是小说看多了的臆想,觉得黑夜加上冰冷的雨水更能将事件渲染得悲惨。
在我同别人谈起曾经有过右腿摔断的经历时,总能得到对方诧异的目光。为了使话语可信,不得不在描述时,加点细节,烘托气氛。可我当时是一个三岁小孩儿,哪里记得斜坡小路是否有新泼上的油污,父亲又是如何将膝盖跪在我右腿上,之后接腿时父母是怎样抓牢我,医生是如何一比划一拽一蹬就将错位的骨头对齐的,在医院又是怎样熬到后背蜕皮。我一概记不得。所以后来我的那些阐述里,母亲的回忆功不可没,说不定还有我自己添加的不少“记忆”。
如果大人们从不提起,我或许根本就不会记得右腿曾经骨折过。我绘声绘色的描述,多半掺着母亲的回忆。
时间一久,说的次数多了。连自己也分不清到底哪些是真实发生过,哪些又是后来在不断的回忆里,人为加上的,觉得应该存在的。
不禁失笑,为了让枯燥的故事显得不同寻常,在后来增设的一个又一个细节里,自己也信以为真。念念难忘的不过是经过后期不断加工的产物。
好比那年夏天,坐在教室前排的姑娘回头时正好对上你看向黑板的目光,你看到那姑娘眼里的笑意一直漫到嘴角,突然明白了一眼万年的含义。往后的日子里,为这那笑,你想过无数种可能。唯独没想过,姑娘是看到悬挂在教室后面墙壁上的时钟,快指向下课时间点的方向。
记忆这回事,是带有选择性的,也是可塑的。事件本身,往往不及“我”为它裹上的层层糖纸,来得回味悠长。
文 / 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