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有多久,没写过长篇大论了,好像很久了。
发现自己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有了另一半,是该抑郁还是该淡定呢?
买了好多书,却没有怎么看,看书的时候也会想起某些人某些事。那些人已成过去式,那些事只能回味,这就像歌词里唱的一样,时光已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
我写的文章里不会再有他,因为他给我的回忆已经过去很久了,已无什么可写的了。再写已经没有什么意义。
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有些人想着想着就忘了。
最后我才发现他不喜欢我。只是我自作多情,单相思,一厢情愿,想太多。
我知道的太晚了,要是我再早点知道就好了,就不会瞎期盼了。
他只是一个过客,家里留了一张他的照片,是我几年前在他空间看到的,然后保存在手机里,后来洗出来了。
当初我没保存他和她在一起的照片是因为那照片太模糊了。
现在又后悔自己没保存。
算了不说了,就让往事都随风。
喜欢美文,却写不好。喜欢某个人却连对方的爱好,年龄,生日什么都一无所知,我是不是太傻啊。这算是喜欢么?
我确实有点傻,不然,怎么连对方喜不喜欢自己都不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