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中篇小说的文字没有温度。作者冷静无情地站在一旁看着惨剧发生,而不做阻拦的努力,连一点往前倾的动作也没有。叙述也是冷漠的,文中鲜红色的血没有让作者的笔尖有丝毫颤抖。因为冷漠,所以小说没有抒情的成分,没有人情味儿,荒诞奇特,反逻辑。而这样极端的做法让我读完了此篇小说后,深感处于正常生活的幸运。
小说的的登场人物有七个,一个老母亲,她的两个儿子和儿媳,儿子分别叫山岗和山峰,以及夫妻各有一个孩子,山岗的孩子叫皮皮。看到这你也许会想,这不就是三世同堂么,祖孙,母子,夫妻,父子,堂兄弟,按照正常的逻辑和情况,即使不是其乐融融,也不会发生“冷漠的惨剧”。可是,作者就这么写了,抛给你,如果你想要回避而不敢正视,整个作品就像完成了一次行为艺术:它是以毁灭的姿态来提醒你,应该直面阴暗的对象。而如果我们正视,作品的寓言效果就会迸发出来。
为什么要这样写?我想,这是作者做的一个实验。或者说,以实验的心态来折射他想表达的对象。80年代,余华可是以先锋作家著称。作者迷恋暴力和血腥,却不接近,往后退,保持着可以冷静叙述的距离——观察的距离。
小说的开头就开始奠定阴沉的基调——下着小雨,下了一个多星期。老母亲抱怨着,感到自己身体在腐朽,骨头在折断,她的儿媳没有反应,只顾做饭。吃饭时,皮皮想要偷吃祖母的一点咸菜,祖母却“喋喋不休地说着:‘你今后吃的东西多着呢,我已经没有多少日子可以吃了。’”读到儿媳对老母亲的抱怨没有反应时,我还没感到奇怪,但是读到这就产生了怪异:护食如此?
为什么会这样?除了冷漠这一个设定,还有什么在推动祖母对孙子说出这样一句话?读遍小说,我们知道了,是所有生物都逃脱不了的东西——死亡。
大人们工作后,皮皮走向还躺在摇篮里的堂弟。拧,打耳光,掐喉咙,皮皮就这样享受堂弟被折磨的哭声。是的,当我讲述这段时,我是无法用没有感情色彩的词的,而原文写的是,“他一次次地享受着那爆破似的哭声”。
过了一会儿,皮皮抱起堂弟去门口,在这里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描写:
他说着用力将他从摇篮里抱了出来,像抱那只塑料小凳一样抱着他。他感到自己抱着一大块肉。
除了姿态这一层,还有冷漠的一层。
然而孩子感到越来越沉重了,他感到这沉重来自手中抱着的东西,所以他就松开了手,他听到那东西掉下去时同时发出两种声音,一种沉闷一种清脆,随后什么声音也没有了。现在他感到轻松自在,他看到几只麻雀在树枝间跳来跳去,因为树枝的抖动,那些树叶像扇子似地一一。他那么站了一会后感到口渴,所以他就转身往屋里走去。
这是惨剧的开始,因无知而造成的。那又是因为什么导致的无知?冷漠。因为这个家庭的缘故,孩子并不能感受他人的痛苦,还有自己的痛苦。
下午大人回来后,复仇开始了,死亡也跟着蔓延开来。山峰杀了皮皮,山岗杀了山峰,而山峰的妻子又用手段杀了山岗。老母亲对这些仇杀不闻不问,只想着自己衰老的身体。
说实话,读完是很心寒的,这让我的思绪有些微的不适。我起身四处走走,看街上人来人往,家人,朋友,情侣,他们的笑是真诚的,眼角都起了皱。想这样的小说终归是小说,就让它作为寓言摆放在那里,给人以警醒吧。
最后,附上余华的话:
这些中短篇小说所记录下来的,就是我的另一条人生之路。与现实的人生之路不同的是,它有着还原的可能,而且准确无误。虽然岁月的流逝会使它纸张泛黄字迹不清,然而每一次的重新出版都让它焕然一新,重获鲜明的形象。这就是我为什么如此热爱写作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