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女孩千万不要去做夜场,轻则虚度光阴,人到三十一无所有,重则可能会引来杀身之祸。之前我在夜场上班的时候,发生过一件事让我至今难以忘怀。
事情是这样的,一次有一位销售小姐姐带来一位客户,这位客户一看就是不差钱的主。恰好,销售小姐姐的闺蜜也在我们场子里做销售,也是一眼就看中了这位大哥,冲上去就抢了姐妹的客户。没过多久,抢单者就跟大哥在一起了。但是销售小姐姐不服气啊,这是她的客户,抢单就算了,还把金主变成了自己的男朋友,搞了个长期饭票。是可忍孰不可忍,当即就就叫了一帮混子,去教训自己的闺蜜。没料想,这帮混子去了,下手没轻没重的,当场就弄出来人命了。没多久,销售小姐姐连同混子们一并被公安抓走。
这就是发生在我眼前的一起命案。千万不要以为夜场的姐妹情有多真,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塑料姐妹情。也不要以为混夜场的人是什么上流社会的人。我们能每天早上起床看见太阳,心花怒放。就不要行走在黑夜,看不见月亮。每个人都可以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