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林黛玉

我生来命苦,才几岁时,母亲就去世,这已经够悲惨的了,没想到更倒霉的还在后面,就是贾宝玉那个死娃子,让我本来满怀憧憬的人生中,好些年不得不与泪水为伴。
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我本以为贾宝玉那个死娃子与别的男人不一样,直到他装疯卖傻地与薛宝钗那个心机婊洞房花烛时,我才幡然醒悟,原来,男人都一样。
我没有去参加那场虚假错乱的婚礼,所有人都以为我不知道,切,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只是不想去看那一张张虚情假意的面孔。我也不诅咒那个死娃子和心机婊,在那一刻,我突然明白,如此,对我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希望幻灭,情也幻灭,生命不过是光影中离乱无章的尘埃。
当我决定要离别那个浑浊的世界时,回忆起自己短暂的一生,不由得泪如雨下。那一夜,我的泪水,不是为那个死娃子流的,是为我自己,为我离别已久的故乡那如梦似幻的江南烟雨。
多年以后,我亲爱的曹雪芹以文笔追忆我的过往时,他太过文艺范儿,想是他的灵魂里满是哀伤与苦怨,把我写成一个病恹恹的爱哭鬼。不怪他,文人嘛,总有些矫情。在贾府,我是寄人篱下的人,要是我不装着病恹恹的模样,而是我本来英姿飒爽、叱咤风云的女中豪杰秉性,还不知道要招多少妒忌呢。

我爱哭吗?非也,寄人篱下,虽是外婆家,可终究不是自己的家啊。外孙女,外孙女,一个’外’字,就把我与他们隔开了距离,在孤身无依的条件下,而且他们人多势众,打不过,骂不得,我作为一个貌盖西施的女子,最好的武器当然是眼泪啦。我要是个丑八怪,用这一招,他们早把我赶去流落街头了,所以啊,女人一定要美。
唉,必定年少时涉世未深,不知道一招鲜无法吃遍天,我的这招啊,也害了我哟。到决定要离开那已经快要破落的朱门豪苑的时候啊,才明白过来,美丽的女人眼泪可以博得无数同情与怜爱,甚至是强有力的武器,可是眼泪解决不了问题,无论多么娇媚的容颜,男人的目光也不会在一张脸上停留太久。
按理说啊,老天对我颇为厚道,既不是出生在要为衣食苦觅的贫寒家庭,也不是出生在深宫幽院不得自在的帝王之家,而是出生在碧波万顷的太湖之畔、美丽繁华的姑苏城的一个书香富足之家。
母亲名门闺秀,父亲一等一的才子,非我夸父亲,他高中探花,为官清廉,只我一个孩子,万千宠爱全给了我。唉,可是啊,在我髫年未满之时,母亲急匆匆抛下父亲和我,撒手人寰,以至于我还没有好好看清母亲的模样,每当回忆起母亲时,她的音容笑貌总是那样的模糊,就如我故乡春初的烟雨一般如雾如幻。
命运似乎早已为我安排了舛恶百出的人生篇章,在我父亲之外的第一个男人,就不是个好东西,父亲让他做我的老师,这个贾雨村倒是有几分才气,可是心里总是装着乌七八糟的欲望。幼小的我毫无办法,父亲日日在追念我的母亲中煎熬,我不能再给他增添烦恼,只好顺他意思,跟着贾雨村学习诗词歌赋。
人生啊,年幼之时的老师特别重要,我命苦,没遇到一个灵魂干净的老师,唉,不说他啦,他那样一个门槛精、老百脚,不值得我多絮叨,好在他的结局也没好到哪里去,真是活该。
没出生在豪门深院,终究还是入了那个牢笼。在我幼学之年,父亲因任上的事情忙得无暇照顾我,让门槛精带我去外婆那里。我是不稀罕那富贵荣华的,宁愿在江南郊野看花开花落,可我当时年幼,自己做不得主啊。
在我刚见到外婆时,粗俗没文化的王熙凤就阴阳怪气地说:“哎呀,说是外孙女,看着倒像是嫡孙女。”听见没有,她是在提醒我、嫉妒我,我明白她心里真实的话:“哎呀,你长得比我漂亮也没用,外孙女不可能是嫡孙女。”
我的那些个亲戚,见我就说:“黛玉呀,不要想家,就当这里是自己家。”听见没有?听见没有,当是自己家,那就是在提醒我,这不是你自己家,凡事得规矩点。我去你二娘三姑四婶八大姨的,我母亲也是这里走出去的,你们住得,我一个貌美才女怎么就住不得?

仔细想想,在外婆家那些年,也没什么意思。本不愿想起情窦初开时那段爱情,可回忆在外婆家的日子时,总是无法避开贾宝玉那个死娃子。刚开始嘛,他没见过我这么漂亮的美女,自然是想法设法地想亲近我,我能是随便的人吗?当然不可能让他得逞。
为了得到我,死娃子也是穷尽心机,摔玉啊,装病啊,装傻啊,切,我这么聪明的才女,怎么可能上你的当。不过啊,他对我真是蛮好的,人嘛,不能要求太高,我寄人篱下,见死娃子在家里是个混世魔王,我只要勾住他的魂儿,不怕有人敢欺负我。
日久生情,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还真爱上了那个死娃子。可随之发现,他不只是对我好,还对身边稍有姿色的女人都好,晚上睡觉,房间里还有几个陪他睡的,他跟我说他和她们什么都没干,鬼才相信。你和她们一天到晚在房间里打情骂俏,还想哄我什么都没干,我又不是平儿那样任人欺负的人,我的爱情,绝不共享。
死娃子一边哄我,一边背着我与那个心机婊薛宝钗暗渡陈仓,我岂能不知道。死娃子看似疯疯癫癫,实则很是精明,和我那门槛精老师没什么两样。他是看我父母已死,家中已经无财无势,他自己家也早已亏空多年,而薛宝钗家里生意红火,日进斗金,关键她舅舅王子腾还是封疆大吏。
我是看得明明白白,好你个死娃子,一边对我海誓山盟,意图占有我这等绝色佳人,另一边竟然背着我傍富婆,贪念心机婊的丰厚嫁妆与她家的权势,而且从外婆到死娃子他妈,全家都是势利眼,齐心协力起来帮死娃子和心机婊对付我。
我林黛玉可不是好欺负的,首先,我一到外婆家,他们就派出紫娟到我身边,监视我的一举一动。为了收服紫娟为我所用,我让最贴心的雪雁暂时忍耐,所以,我对紫娟比对雪雁还好,没多少时间,紫娟就叛逃到我的帐下。
虽然收服了紫娟,可贾府家丁家臣众多,我依然无法逃离贾府。
时机终于到来,就是死娃子与心机婊的婚礼之时,我以一场泪水祭奠身在牢笼的日子,也是以这场泪水告诫自己,以后再不流泪。
在紫娟和雪雁的密切配合下,我装着快死的样子,外婆他们还不放心我,亲自来看我是不是真的快死了。全是狼子野心,在我父亲死后,家中给我留下大量金银,够我花几十辈子,可外婆他们借故我年纪还小,硬是把父亲留给我的财产扣下了。嘴上答应我长大后还给我,我当然知道,他们是盼着我早死,好顺利霸占本属于我的财产。
自我吃饭时就吃药,而这药不是一般药,为掩盖其真相,我父亲给那药丸取名为人参养荣丸,实则,那药丸是一位高人所赐,能聚丹田之气,通任督二脉,炼骨化气于无形。
财产我是不稀罕的,心中有诗书,何愁无温饱。等她们确定我确实快死了后,终于对我放松戒备,全部人都去死娃子与心机婊的婚礼上凑热闹,我施展出英姿飒爽的真面部,在隐隐星光下翻过高大的院墙,踏月追云,直奔我离别已久的故乡姑苏城。
向东一路狂奔,过扬州城后,天已微明,而我已经饥肠辘辘,登高四望,天色还早,不见人影,唯独大明寺外升起一缕炊烟,策马向炊烟而去。
瘦西湖还笼罩在迷朦的晨雾之中,与我故乡很是相似,但我已经没有闲情逸致欣赏如梦似幻的迷离晨雾。把逃出贾府后偷到手的骏马拴在湖边老柳树下,手提三尺宝剑,脚下无声,直奔那个一缕炊烟的破庙。
闯进庙门一看,并无危险,只一个清秀的穷书生,正烧起一堆篝火,篝火上架着一只已经烤得香喷喷的鸡。

那书生刚要反抗,被我气势压住。我拔剑挑鸡,真香啊,比贾府任何菜都要好吃。
书生很是聪明,知道敌不过我,就故意嬉笑道:“姑娘,慢慢吃,我早算准你会来,故而偷来这只鸡为你提前烤好。”
狗日的,又是一个虚伪的男人,还想骗我,一手继续啃着鸡,另一手把剑锋一转,寒光如雪:“老实点,休要巧言令色,报上名来。”
书生站起来,对我恭恭敬敬鞠躬说道:“不才曹雪芹,以著书为生,只书无人买,故而落得四海为家,栖身破庙。”
著书的,嗯,我心中思量,真是老天有眼,送鸡又送人,此人对我大有用处。想我是逃了,雪雁和紫娟还在虎口,我不能丢下她们不管啊。
我把啃过的半个鸡架递给曹雪芹:“来,填饱肚子要紧,你既是著书的,我把我的故事告诉你,你给我参考参考,看我这本书该如何收尾。要能说出良策,就留你性命,不让,嘿嘿,这就是你这辈子吃着的最后几口东西。”
曹雪芹一听自己快要死了,也不嫌弃那被我啃得差不多只剩骨头的半个鸡架,有滋有味地吃起来,还连连哀求:“姑娘放心,我著书多年,什么剧情都写过,保管有你满意的收尾。”
我以极其简明扼要地把自己身世经历告诉曹雪芹,想着反正也要杀他的,就让他知道我的秘密也无妨。
曹雪芹听我说完,哈哈大笑,胆大包天地伸手从我嘴上掏走最后一块鸡肉,边吃边说道:“黛玉,你必不能杀我,你是暂时逃出来了,贾王薛史四家联手,加上他们个个心狠手辣,你又能逃到几时?又能安身何处?”
这一下,我懵圈了,是啊,天下之大,何处是我容身之处。
这曹雪芹果然有才,他说富贵人家,多信鬼神,他有两个朋友,常扮着一僧一道的模样游走江湖,除暴安良,以他的办法,加上他的两个朋友,能帮我彻底去除隐忧。
就在贾府对紫娟和雪雁严刑逼供,逼问我下落之时,曹雪芹的一僧一道两个朋友闯进贾府,因我已经把贾府内情况告诉他们,他们三言两语,故作神神叨叨,使得贾府上下相信他们手眼通天,知晓一切情况。

僧道告诉贾府中人,我林黛玉本是西方灵河岸绛珠仙女,历劫完毕,已重回仙台,今受绛珠仙女所托,前来迎接雪雁和紫娟,去往灵河岸继续服侍黛玉本仙。如有人阻拦,必将被大仙降罪责罚,大仙可托梦于皇上,到时候,你们轻则全家衰败至穷困潦倒,重则抄家灭门,女为苦奴,男人全部发配塞北苦寒之地。
贾府那帮不学无术的二百五,被僧道二人唬得一愣一愣的,立刻将紫娟雪雁交给曹雪芹的两个僧道朋友带走。
事情顺利办妥,曹雪芹这个臭小子竟然借机向我表白,说他见到我的第一眼就爱上了我,一刻也没当我是女土匪,虽然当时我确实是一个临时的女土匪,他要我嫁给他。著书的人不一定有才华,但这曹雪芹确实才华横溢,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如美妙绝伦的歌声一样迷人。想我自己已无亲人,不如就与这曹雪芹从此天涯,未尝不是人生快意之事,但我给他出一道难题,那就是帮我报复贾宝玉那个死娃子,如他能做到,我就嫁给他。
那日科场大考结束,曹雪芹让他扮着僧道的朋友出马,依然用他的妙计,把刚从考场出来的死娃子诱骗到青埂峰下,细数他种种罪孽。要说作家骗人真是有一套,这曹雪芹更是作家中的高手,他那两个扮着僧道的朋友,依照他写的逻辑,说得贾宝玉那个死娃子痛心疾首,深感自己罪孽深重,当场就在青埂峰下庙里剃度,出家为僧,以洗毕生罪孽。
要知道,在我的时代,一旦出家,便再不能入世为官,前程尽废。
那一天,大雪纷飞,放眼尽是白茫茫一片,我和曹雪芹在青埂峰不远处的渡口船上围炉而坐,亲眼看见那死娃子,跟着曹雪芹的俩扮着僧道的朋友走在白茫茫的雪地里,走向青埂峰下的小庙。死娃子的脚印清晰地印在洁白的雪地上,而他的身影是那样的模糊,一时之间,我有些恍惚,好似过去的一切都是一场梦。
曹雪芹这臭小子还真把我要求的事都办到了,我也遵守诺言,也是看中他才华横溢,对我一片真心,不像那死娃子嘴上一套,心里一套。我嫁给了曹雪芹,虽然日子不富裕,可彼此情深意重,好不快活。婚后见雪芹总是壮志未酬的模样,因为他的书依然滞销。我便告诉他,把我所经历写成一本书,不出百年,必将享誉万世,名垂千古。雪芹志气有处落根,也就心神通达,下笔如神,与我更是恩爱不舍。
雪芹写我时,有些偏爱,数次泪淹手稿,这不赘述,只以一首诗词为例。众位都读过我家雪芹写的《红楼梦》,必然熟悉他笔下的我所写的《秋窗风雨夕》,然而,原《秋窗风雨夕》是这样的:
《秋窗风雨夕》
秋花纷乱秋风凉,独望秋灯夜更长。
深院秋窗映魑魅,那堪深院遍豺狼。
秋风吹雨寒烟苦,一场秋梦到姑苏。
入得秋梦不愿醒,梦里垂泪对父母。
咽泪装欢过豪庭,挥笔吟诗扮痴情。
离家女儿对秋风,但求孤夜秋雨沉。
闺中不耐秋风雨,秋风伴雨声泣泣。
连夜秋风摇烛影,烛前无伴影旎旎。
寒烟小院几萧条,又是秋寒伤媚娇。
不知风雨几时休,早回吴门了离愁。
哎呀,就先写到这里吧,我亲爱的雪芹又在唤我啦,真是的,我只离开一会儿,他就失魂落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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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杨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