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案的编制依据:与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文件,设备技术文件,施工现场条件,施工企业管理制度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等。
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专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
技术交底: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现场施工管理人员 -> 作业人员。
施工方案: 编制人员 -> 作业人员。
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人员 -> 现场施工管理人员。
施工方案交底内容:施工程序和顺序、施工工艺、操作方法、要领、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等。
施工技术交底的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设计文件、项目质量策划、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及质量标准等。
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和组卷,应真实反映施工中的实际情况,不得擅自修改,更不得伪造;
施工技术资料应随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形成,不得事后补编;
施工技术资料的保存应以分项工程为基本单位进行保管;
竣工验收时,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明确;
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要纳入竣工验收环节。
电子档案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
建设工程文件:准备阶段文件,施工阶段文件,竣工验收阶段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