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描述
无
二、资产特征
无
三、基础资产合格标准
{ 专项计划还款来源的基础为金科物业旗下管理的物业小区分别与应收账款债务人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合同及其所有的附属文件,以下统称为《物业合同》。作为还款来源的《物业合同》筛选标准如下:
(a) 《物业合同》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合同内容未损害任何第三方权益,也不存在其他无效或可撤销或提前终止的情形。
(b) 《物业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相关的文件及权利凭证均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c) 《物业合同》的任何一部分或全部均不存在任何债务负担、质权、抵押权、留置权、抵销权或者第三方的其他有效的权利主张,不存在针对金科物业或《物业合同》的、正在进行的、未决的或可能发生的民事或刑事诉讼、仲裁、争议、行政程序或其它法律程序,也不存在潜在的针对金科物业或《物业合同》的、正在进行的、未决的或可能发生的民事或刑事诉讼、仲裁、争议、行政程序或其它法律程序。
(e) 《物业合同》对应的物业为金科股份或下属子公司开发的住宅、商业、商住物业项目,不包括短期物业管理项目;
(f) 《物业合同》项下的物业已办理预售,且预计交付之日不晚于2016 年 12月 31 日。物业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使用后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和物业买受人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