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这个概念来自于王阳明。不过在王阳明这里这个词语的意思和我们通常的意思并不太一样。
王阳明说“知行合一”,他是用《礼记》的“如好好色,如恶恶臭”来解释的:当我们“感知”到有美人出现在眼前(十八姑娘一朵花),我们自然心里会觉得喜欢。当我们“感知”到有臭味的时候,自然就会想远离。在这种情况下,知和行是一体两面的。
在王阳明这里,知是一种直觉上的认同,行是自己对内心的真诚。(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
王阳明这个说法之所以成立,是因为他所主张的心学体系,是一个基于直觉本能的伦理学体系。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体系里,政治就是伦理学。为德,就是为政,就是修齐治平。所以对于王阳明来说,知行合一就是这么简单地“致良知”。
而我们现在所在的社会,已经不是一个伦理学为基础的社会了。我们现在的文明阶段,能够justify的标准是“科学”。而科学和传统的伦理学不同。传统的伦理学是有统一的标准的,要不付诸传统,要么付诸权威。而科学付诸的是真理,可是人类可及的永远是相对真理,而非绝对真理。所以科学只能基于“相对主义”和“构建主义”。这个时候,我们就无法有终极的“知行合一”的标杆了,只能一步一步来,持续的知,持续的行,持续地合一。
从这个角度来说,“知行合一”反而是危险的。它意味着失去了继续提升的空间,意味着认知上的独断论。
相反,知和行不合一的时候,知和行之间可以有持续的张力,这种张力固然可能会让人紧张,焦虑,但是它正是人持续进步和成长的动力。
在这个框架的基础上,知和行又是什么关系呢?——
知是行的前提和基础。行是知的目的和纠正。
我们人类之所以聪明,就是因为我们能够发现规律和利用规律。而知就是发现规律的过程。如果没有知,我们就只能以试错的方式去尝试合理的行。但是有了知,我们就能整合自己的经验和别人的经验,从而可以以更少地试错就找到更好的方法。
然而知本身不是建设性。我们与世界的交互,是以行为中介的。只有行,才能把知的能量发挥出来。而同时行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给知提供检验的机会,以方便知以行中获得的反馈和细节信息做新一轮的知识迭代构建。
总之,知行永远不会合一,有时候知先,有时候行先,知行之间互相拉扯着对方前进。而最终带来的是人的持续能力和认知上的成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知行又合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