琪琪剪了个新发型,是爸爸剪地。
刚出生时,琪琪的头发虽不算多么茂密,跟别的小婴儿总归也没太大差距。满月那天,我象征性地剪了一撮,大概也就1mm。
长着长着,发现,呀,她的头发真是稀疏,我叫她稀毛,因为搜肠刮肚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更贴切的词。
过段时间,又细又软的胎发开始脱落。新长出来的,还是又细又软。好长一段时间,她的头发总是竖在那里,圆圆的脑袋上一撮迎风摇摆的毛,像个可爱的萝卜缨子。
一直以为她的头发就该是竖着的,直到有一天,外公说你们每次洗完头都给她往后擦,当然竖着了。原来如此,下次洗完试着往前擦,果然这撮倔强的稀毛开始服软了,虽然偶尔还会飞起来,总体是服帖了。
十个多月,有人给我安利了一个新玩意——汗毛夹。她拍着胸脯保证这个夹子再少的头发都能夹起来,并给我360度无死角展示了佩戴效果。按捺不住内心的蠢蠢欲动立马下单,到手一试傻眼了,比头发少,我们啥时候输过?
放弃精美的发夹,外婆开始给她扎小辫了。一根花绳在头顶上扎来扎去都是个小啾啾,让外婆空有手艺而无处施展。
因为头发少,后来一直都没再剪过,实在是舍不得。这头稀毛,缓慢又努力地生长着,渐渐地遮住了耳朵,扎到了脖子。爸爸一直催我给她剪,见我无动于衷,终于忍不住自己下手。择日不如撞日,就在前天,趁她不注意,拿起小小的婴儿指甲剪,咔嚓咔嚓几下就把扎脖子的头发剪掉了。我一看,不忍直视,对她爸真是无比嫌弃,狗啃的都比这整齐。
第二天再看,不知是不是带了亲妈滤镜,竟觉得越看越好看。剪短的头发蓬起来,显得她的小脑袋更圆了,那随意的层次充满活力,真是又精神又可爱。
要说头发少也有少的好处,洗头方便,像我洗个头可太费劲了。爸爸说他小时候是一两岁才长的头发,就好好珍惜现在这头好洗的小稀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