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磊少
01.
恕我直言,虐待儿童的人都是人渣。
今天携程“火”了,然而让它火不是正面事件,相反,是人神共愤,不可饶恕的虐童罪行。看到这个新闻以后,我一直在想,那几个幼儿教师在做出虐童行为的时候,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何等的变态和人格分裂才能下此毒手?殴打孩子,推倒儿童。半个小时喂了半管芥末,一小时拉了6次。用消毒水喷眼睛。
02.
人性之恶,让人不寒而栗。
很难想象,一个娘生父母养的已经是成年人的所谓的幼儿教师,居然能干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但据后来爆料,这些所谓的“教师”都是内部关系户,没有资格和职称。而携程的这家幼儿园也没有相应办学资质。
现在我们先不去追究这些事情,就单凭虐待儿童这个行为,让那几个“教师”做一辈子牢都不为过。
而象征性的下跪道歉,实在是然并卵。如果所有错误和罪行都可以被原谅,那无疑是让错误和有了“缓冲区”。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则是降低了他们犯错的成本。因为“可原谅”。
03.
当家长看到自己的孩子被如此虐待的时候,再理性的人也不可能没有一点情绪。所以对于家长的反应,我完全理解。但我始终无法理解的是,虐童的人还是不是人?
暴力倾向?变态?人格分裂?当这些词都集中于一个人,且当她们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幼儿的时候,是不是就能满足她们变态的“快感”?简直是匪夷所思。
人性,从未让我们失望过。
又或许她们小时候被虐待过,留下了童年阴影,所以这种“变态的报复”可以抚平她们多年前留下的心理创伤?
04.
无独有偶。大家还记得这张图吗?
这是在2012年的10月,一位名叫颜艳红的幼儿教师,在自己任职的幼儿园中,“因为好玩”,强行揪住一名幼童双耳向上提起,不顾孩子表情痛苦,嚎啕大哭。
对,就是因为,好玩。
后来被网友人肉,她的QQ空间迅速被破译,里面出现了将幼童扔进垃圾桶的照片,另有多张幼童互相亲吻、幼童跳舞时被脱掉裤子的照片。
随后,她被幼儿园开除——实际上,她本来就不应该上岗,因为她根本没有教师资格证。
她被公安机关带走了,但是,结果呢?
“现依法撤销刑事案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羁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今天,温岭警方依法释放颜艳红。”
05.
此类虐童事件,近年来并不少。而我们看到的也都是被曝光的而已,在没看到的角落,兴许有比这个还要恶劣的。但除了愤怒,我们还能做什么?
如果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严格制裁,比如坐牢判刑,以儆效尤。会不会好一点?然而,并没有。
我们很难防范人渣们的主动出击。但是,如果我们连对他们最起码的法律震慑也没有,你又怎么能指望,他们在面对毫无还手之力的孩子们时,有所忌惮呢?
说到底,大不了就是被开除,换个工作嘛。
06.
我们可曾想过一个问题,假如其他幼儿机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在另外一个地方录用了她们,那么是不是也就意味着还将有更多的受害者?
细思极恐。
如果说无罪释放,换个地方,换个工作,就能重新做人,那这个犯错成本未免太低了。而与此同时,还能有什么可以让她们有所忌惮?
所以,问题是出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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