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有一个很单纯的梦想:想让很多人知道我。
这个梦想的产生既没原因,也无目的,只是想单纯地求个结果,就是想让很多人知道我,越多越好。
成年后,我曾数次把这个梦想当作是小孩子朦胧虚无的童年狂想。因为在这个梦想里,我不是要成为商人、医生、摄影师等很具体的职业,它看起来很虚荣,更没有逻辑可言。
我曾想过要把这个「虚荣的小妖精」关到瓶子里,可它太烦太吵,总是动不动出来撩拨我一下。
我心想,这样下去肯定不行,得找个法子彻底解决这个小杂种了。
于是,我想到了微博加 V。
「V」在如今看来,是一个切实直观的名人或有身份的人的证明,就好像是……小学时得到一朵大红花就以为自己是个好孩子一样。
虽有些自欺欺人之嫌,但终归是讨好自己嘛,手段傻点也没什么,大不了脑补成可爱就是了。人们对自我评价这块,总会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脑补力。
正如发哥在《英雄本色》中所言:
我等了三年,就是想等一个机会,我要争一口气,不是想证明我了不起,我是要告诉人家,我失去的东西我一定要拿回来。
于是,我下定决心也要为我的「小妖精」争一口气!
我曾试过以三种身份去认证微博,结果无一例外,均以失败告终。
这次是第四次,我成功了。我终于可以臭屁哄哄的对它说:
嗨,小妖精。我的微博终于加 V 了,足足有 177 个粉丝呢。
我终于完成了这个低若尘埃的小梦想。
没有很开心,也没有很空虚,她就像是我的一位久别的老朋友,见面之前,仿佛有无尽的话题想要相谈。但真正见面时,往往会一笑了然。
所以,人这一辈子若是有几个不靠谱不正经的小梦想其实也不错,比如我的下一个目标:
收集 100 个不同款的套套 (//∇//)\
如果你有市面上不常见的款式不妨寄给我一个,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
P.S.
我可是手握 177 个粉的微博大 V 了,突然好有安全感。看谁以后谁敢招惹我,定叫他分分钟淹没在人民的汪洋大海中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