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流程&开庭话术
一、庭前准备
1.宣布法庭纪律
2.核对当事人身份(包含姓名,住址,电话)
3.宜布合议庭人员和书记员名单
4.告知诉讼权利义务
5.法官询问:
(1)是否申请回避?(说"不申请")
(2)是否收到相关法律文书(说"收到"),
(3) 是否对对方出庭人员有异议(有异议,说有",没异议,说"没异议")
(4)是否清楚自身的权利义务?(说"清楚")
(5)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回避?(一般说“不申请”)
二、法庭调查
1.原告宣读起诉状,从诉讼请求部分开始宣读
(法官问起诉状是否有变更,可以回答同起诉状一致)
2.被告宣读答辩状,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进行答辩
(建议提前写好书面答辩状,开庭时可以照着读。有时候法官为了节省时间,会让律师或当事人不用重复书面答辩状观点,可以总结答辩
状的主要观点,然后说具体内容以书面答辩状为准)
3.举证质证
(1).原告举证,根据证据目录逐一举证,说明证明内容
(2).被告质证,针对原告提交的证据的三性(合法性、关联性、真
实性)逐一发表质证意见
证据不是原件的,说"真实性不认可"。
证据和案件不相关的,说"关联性不认可"。
证据是偷录或者偷拍的视频,说"合法性不认可
"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都不认可的,说"三性不认可"
(3).被告举证,根据证据目录逐一举证,说明证明内容
(4).原告质证,原告针对被告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注:要提前写好证据目录,准备n+1份,能方便法官看证据和对方进行质证,节省庭审时问)
三、法官总结争议焦点
法官总结争议焦点,询问双方是否有异议以及是否需要补充(有些简
单的案件会省略这部分)
四、法官发问
1.提前了解案件事实,熟悉案件细节
2.提前预判法官可能会询问的问题
3.若不确定或当庭无法回答,可回复庭后核实后再向法官书面答复
4.法官询问双方对事实部分是否还有补充
五、法庭辩论
1.针对法官总结的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2.对答辩意见或质证意见进行补充
六、最后陈述
1.原告:简明扼要陈述或简单表述为“同庭审意见一致,请求法院依
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2.被告:简明扼要陈述或简单表述为“同庭审意见一致,请求法院依
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七、核对庭审笔录
开庭结束后,原被告双方需要核对庭审记录,原被告双方核对无误后,
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如果笔录有错误当场补正签字后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