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回家的时候,爸爸告诉我,老王走了。
老王是我认识的活的最潇洒的一个老头。
一生无妻无子,年轻读书万卷,与邻家小姐相恋,爱情受阻,看着自己喜欢的邻妹妹嫁到县城,自己追随而去,十年后返乡,带回一担书,一头牛。
老王从来没向村里人说过十年内他干了什么,村里有爱八卦的娘们,过节时向城里人打听,隐约得知老王在城里卖过豆腐,做过短工,实在没钱了,还去医院卖过两三回血。
我是不相信老王会去卖血的,记忆中的老王,总是穿着青布衫,像极了课本里的先生,有时,我甚至以为他是文章中的鲁迅。
老王确实很爱书,可以说是爱书如命。
如果说在城十年,带回来的牛是他的全部财产的话,那一担书,可以说是老王的食粮了。
在我考上大学要走之前,我还特意去老王家里看过老王。
我总觉得,老王身上,有股不同于凡夫俗子的“仙气”。
老王挺着腰,跟我说:年轻人进城必定有很多诱惑,你总得坚持本心才好啊。
听爸爸说,老王今年七十岁出头了,十几岁离家,二十几岁回家,没人了解他到底是个干什么的,只知道他爱看书,看的都是些别人看不懂的书。
我印象中的老王,平日里也就是种种田,遛遛鸟,做些小玩意逗我们这些孩子一笑,其余时间,似乎真是在屋里不出来。
所以,这次回家,听爸说老王走了,我还愣了一下。
不过一想,七十多的老人了,也算是安稳的离开了。
下午,我心里闷的慌,想着老王无儿无女,向父亲打听了老王的坟,想去看看,见见他。
老王的坟头还挺新,也是,人也刚走没多久,坟头旁边还有一束花,送来应该有几天了,花离了水,有些枯萎了。
我呆了一会,想走,突然瞥见,最外面扎花的,似乎不是普通花店的丝带,看样子更像是一块手巾。
像一块老人用的手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