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炎热的夏天吃冰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每当你一出门,还没走几步路,汗水就毫不留情从你的额头里“涌”了出来,整个身体就像冒泡泡的可乐瓶一样,充满着水汽。这时候,街上的的小卖铺就成为我们的目的地,以豹子一般的速度向它袭去,那目标就可想而知啦,买冰淇淋。大多数人都比较喜欢美味可口的冰激凌,因为冰淇淋有很多味道可选择,会穿上不同颜色衣服。舔一下它,便有浓浓的甜奶香裹紧舌头。它可不能咬着吃,那样很快就会吃完了。要一下一下,小心翼翼地慢慢舔。舔一下,回味半天。而我比较喜欢可乐里头的冰块,因为我认为冰块比较爽一些,它带着可乐的气味,淡淡的甜味,用最粗鲁的方式就是含在嘴里“咔嘣”一声或一大口吞下去,还有一种最舒服的方式就是把冰块放在舌尖,像等待冰雪融化的既视感,静等着它慢慢融化,接着化成一滩甜甜的水,流入喉咙,迅速融化的液体瞬间冰满你的整个身体,那种透心凉的感觉是用言语无法描述的。
其实,夏天吃冰是一件幸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