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家出版机构的编辑找到我。
他说,他认为我的作品的质量相当不错,可以出版。
我问他:是哪一种形式的出版呢?如果是自己白扔钱的那种出版,我是不接受的。
他告诉我:他们有自己的推广和销售渠道,不是那种只负责把书印出来的机构,会尽可能地不让作者白扔钱。
但是,他随后又告诉我:几乎所有的无名作者在第一次制作自己的作品时,都不可避免地要自己负担成本。一般情况下,只有那些已经成名的作家或者其他领域的名人才有可能由出版方来负担成本,因为出版社同样需要通过赚取利润而生存。而且,这一点是任何个人都难以对抗的大趋势,基本在哪个国家都一样。
一番思考之后,我再次问他:我的长篇小说《极战龙皇》的总字数约为138万字,制作成本大概是多少?推广和销售渠道主要有哪些?
他说:138万字的长篇小说的电子书及有声读物的制作成本大约为两万七千元,制作周期大约为一百个工作日。目前,相对于纸质书,电子书更有可能受到大多数人欢迎。销售渠道主要是各大网络书店及听书平台,推广渠道则是各大社交平台及短视频平台。
我说:很好。那就签合同吧。
我曾经写过一篇批判所谓的“自费出书”的文章。直到今天,我对这件事的看法依旧没有任何改变。
所谓的“自费出书”,主要是指无名作者自己赔钱印纸质书。这件事之所以应该被批判的重点,不是作者自己花钱、自己支付成本,也不是作者自己赔的钱有多少,而是得不到任何有益的结果。通过这种方式印出来的书根本就无法卖出去、无法推广出去。
我早就懂得,几乎所有的正规图书销售渠道都不会接受无名作者自己提供的书。这也就意味着,绝大多数无名作者自己赔钱印出来的书是几乎没有办法推广出去的,更是几乎不会有多少人去看的。
相对于作者自己赔钱支付成本,作品无法被推广、无法面世、几乎没有多少人会去看,才是根本性的问题。这代表作者花掉的钱不可能收回来、没有任何效益,也代表作者付出的所有心血、所有努力全都是无用功、白费力气。
我曾经找过的所有纸质书出版机构几乎都是一样。他们全都只要求我给他们钱,几乎完全不和我谈“如何把书卖出去”、“如何让我的书有人看”之类的话题。其中某一家出版机构的负责人更是听完我的需求之后便张口就向我要十万块钱。而且,除要钱之外,他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问。
这正是我再也不去考虑出版纸质书的原因,也是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有再去尝试推广我的作品的原因之一。
想要出书,就必须先出名;一直不肯出书,就一直找不到让自己出名的机会。
这样的现实,是多么地尴尬、多么地让大多数作者都感到无奈。
不过,在听完这位编辑的详细解释,并仔细看过这家出版机构的网站和他们所制作的有声读物范例之后,我决定答应他们。
最重要的原因是,我能够确定,他们和那些只让我白扔钱的出版机构不一样。
在我和他们签订的合同中,他们明确地列出他们所拥有的详细的推广及销售渠道。
合同第九条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电子书制作服务,包含链接、二维码、EXE文件三种格式。
合同第十条规定:乙方为甲方制作有声读物,并将其上架国内多家电子书平台。
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作品的新闻宣传稿一篇,并将其发布到不低于五家媒体平台之上。
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乙方为甲方制作作品的短视频一条,并将其上架不低于三家媒体平台。
这些,都是我之前所接触到的所有出版机构连提都没有提到过的,也是我曾经签约过的那一家小说连载网站从未真正履行过的。
编辑还告诉我:我随时都可以在工作日里询问他作品的制作进度。等到作品完成制作之后,我还可以随时问他作品的销售和宣传进度。
因此,我能够认定,和他们签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投资行为,而不是百分之百白扔钱的行为。
投资固然同样有可能出现失误、有可能赔钱,但是,完全没有销售及推广渠道的自己赔钱印纸质书赔钱的概率是百分之百。百分之九十九至少也是低于百分之百的,也是拥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性的。
而且,我明白,电子书和有声读物确实是值得探索的新路。
尽管我比较喜欢阅读纸质书,很少阅读电子书,也很少听有声读物,但我本身是完全不排斥电子书和有声读物的。
从本质上来看,电子书、有声读物与纸质书之间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它们之间的区别,无非是承载内容的媒介和展示内容的方式之间的不同而已。
从古至今,包括文学作品在内的所有文字类内容的承载媒介一直在变化,从石头、甲壳到竹筒,再到纸张,再到互联网和展示它的电子设备。
而且,多种多样的承载媒介分别适合向不同类型的人提供服务。对于那些每天抱着电子产品不放的人而言,电子书是更好的展示形式;对于每天都要把大量时间耗费在上下班的路上的人而言,有声读物是更好的展示形式。
对我而言,尝试这条此前从未尝试过的新路,正是拓宽目标读者群体的好方法,也是接触到之前难以接触到的人的好方法。
我早已不再幻想一夜成名。
但是,我还是希望,走上一条新的道路,能够带给我更好的结果。
20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