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曾认识你

         张胖子在微博里写道:“很多年前,知道这世上有个你。后来一年四季,春光开在往事里。两人相约看樱花,昼夜都是慢镜头。三不五时念你的好,七老八十牵谁的手。”

           我浪荡了很久,直到那年午后的夏天,微风穿抚过你的指尖,我很清楚的看到,你眉间有一点,恰似朱砂红,红透我的脸,阳光里你就站在四季的风中,安慰着时光。

             气息它很自然的留在回忆里,大概那时二字开头的年龄只有一身苍白的孤勇和涉世未深的残缺,很庆幸,后来我认识了你。那时你跟我说,你在你的人生里受尽了疾苦,连眼神都是凄楚。我笑着回答:“欢迎你来我的人生里生活。”你也笑了,说:“好啊,千万别辜负我。”

               那个时候红晕着脸的你真的是美极了,于是我就在想,时光真是一个很美妙的东西,能让两个毫无关系的人走到一起。刚认识的时候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时间一久,你就沐浴在风中,哪里都有她的味道。

               “我做好了要与你过一辈子的打算,也做好了随时要走的准备,这大概是最好的爱情观,深情而不纠缠。”我看到这句话时,她已经走了,留下这一封书信,在空荡荡的房间。我像发疯似得满世界乱找,但从此之间,杳无音信。几天后,我在大雨滂沱的夜晚终于忍不住了,一屁股坐在地上,你看到我那时的样子,会不会惊呆呢?没关系,还好都过去了。

                   后来读到独木舟《我亦飘零久》里的一句:“我是一个受过伤,余生都在流血的人。”其实不然,能痛的都已成过往,已经过去的和即将到来的较之深埋于心底的,皆为微末。

                   许多年前,你还是你,我还是我,甚至打过照面儿都不晓得今后会认识你。生活里呀,一个人有时差,两个人过四季。

                 当我再次回忆起时,我冷静的想了下,她当初离开的原因。可事到如今,我还是宁愿欺骗自己,她的离开是有原因的,天灾或是人祸。电影桥段里说:“毫无征兆的说爱你,然后又悄无声息的离开,不是爱你就是不爱你。”而我愿意相信是前者……因为我记忆里她不像其他人——不知怎么舍弃的时候,连道别都只能用撕破脸皮的方式。

               有时候我想,假如我能在从前就认识你,参与你的过去,在你心灵的遥远路途中陪你走来,做你灵魂的伴侣,你就不会离开?以前真好。那时的人娇羞,你说了,人家就懂了,牵牵手便会脸红;以前的锁也精美,你锁了,时光便就黯淡下来。可惜,短命的偏逢薄幸,老成的偏遇真诚,懵懂的怜瞌睡,鵑伶的惜惺惺,无情的休想遇多情,可她在我的记忆里终究不是无情,那又怎样。

                   过往数年间,我只是想着先往前走,想要触摸遥不可及的事物,但连那具体的目标是什么,以及几乎可以称作是威胁一样的回忆从哪里涌出来都不知道。意识到时才发现,那渐渐失去弹性的心很是痛苦。于是,某个早晨,我察觉到曾经如此真切的感情,就这样干干净净的消失殆尽了。

                   回忆过去,可能记得请,可能记不起,可能在心底,可能要忘记,眼神决定不了结局,一切身不由己,假如当初不曾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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