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讲清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资料!

当一方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但另一方并没有明显的过错时,法院第一次就判决离婚的几率是很小的,原因是不存在法定判离的“夫妻感情破裂”情况,或前述情况证据不足。


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判离后,又分居满1年的,再次起诉离婚基本上都能够判离。再换句话说,起诉离婚,一定能离得掉,只是时间问题。


那么起诉离婚都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给大家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


1、基础材料:如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


2、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如果第一次起诉后判决没有离婚,可以提交将判决不离后又分居满一年的证据,或在此期间对方有过错的其他证据。


3、关于孩子状况的证据:如提供孩子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4:财产分割协议或财产分割申请。


诉讼离婚开庭后多久才能判,一般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总的来说,案件较为简单的,三个月内审结。较为复杂的情况下会在6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再次延长。如果不清楚诉讼离婚的程序,建议最好找个律师协助自己处理。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