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OCAD2007
1.工具栏
调出工具栏
直接在工具栏上右击选择
常用 :1绘图和修改 2. 标注 3.特性和图层
2.光标的调节
工具菜单栏 / 选项 / 显示 / 十字光标大小
/ 选择 / 拾取框大小(稍微调大)
3.选择方法 左键
--点击选择
--框选
-从左往右 (蓝色) 全部包含对象
-从右往左 (绿色) 只要碰到对象即可
4.
取消 esc
删除 delete (删除选中对象)
撤销 ctrl+z
重做 ctrl+y
5.中键
双击 将所有的对象全部显示在屏幕中
滚动 缩放对象
按住拖动 平移对象
*6.命令栏
所有命令出现的地方,通过观察命令栏来绘制对象
7.
正交 F8
水平和垂直的状态,打开后只能在水平和垂直方向绘制
对象捕捉 F3
找到特殊点 右击对象捕捉 / 设置 / 控制点的开关
对象追踪
标尺的作用 光标放在点上,慢慢拖出,标尺即可出现
8. 确定键
空格键 回车 鼠标右键
9.直线
指定起点 拖出方向 输入长度 点击确定
相对坐标
用直线 指定第一个点后 输入坐标值(X,Y)
注意:坐标是相对起点的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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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线 L
1.角度的判断
零度的位置是在起点右侧的水平线上
角度都是逆时针旋转出来的,顺时针为负值
2.角度的输入方法
指定起点后 拖出方向 输入长度 shift+< 角度值
*再结束命令后再次点击确定键的话是重复上次命令
构造线 XL
1.注意
命令栏中出现“或”或之前为当前命令,可以直接操作
或之后的命令为扩展命令,右击来选择
2.右击选择
--水平和垂直
--角度
-直接输入角度值(和直线的角度相同)
*-右击选择“参照”
重新指定直线来代替水平线进行旋转
--二等分 绘制角平分线
*--偏移 绘制平行线
-直接输入偏移的距离(在直线的垂直方向上)
-右击选择“通过”
直接将直线复制到需要的点上
修剪 tr
1.选择工具后要直接点击确定键,然后直接点击或者框选要修剪的对象
2.当对象只剩下最后一条线段时,是无法修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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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 C
1.圆心半径或者直径